tag:blogger.com,1999:blog-6226037904814334404.post5010067745952713807..comments2023-07-30T21:59:48.464+08:00Comments on 評深宜論: 建議修改財政年度定義 方便行政長官換屆凱文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2319710363872641150noreply@blogger.comBlogger2125tag:blogger.com,1999:blog-6226037904814334404.post-22967149139820605982012-01-16T17:33:26.923+08:002012-01-16T17:33:26.923+08:00回 匿名:
謝謝閣下的提點,筆者之前並不知道全港所有企業的會計年度都是以4月1日為準。如果這樣的話,...回 匿名:<br />謝謝閣下的提點,筆者之前並不知道全港所有企業的會計年度都是以4月1日為準。如果這樣的話,閣下所提到英國政府「中期預算報告」的機制,相信會更適合應用於換屆的情況。凱文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231971036387264115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226037904814334404.post-61071160647773105102012-01-16T17:27:25.889+08:002012-01-16T17:27:25.889+08:00修訂財政年度,恐怕牽連甚廣,因為全港所有企業的會計年度都是以4月1日為準……
要解決換屆問題,可以...修訂財政年度,恐怕牽連甚廣,因為全港所有企業的會計年度都是以4月1日為準……<br /><br />要解決換屆問題,可以參考英國制度,引入一種「中期預算報告」的東西處理,透過財委會追加撥款或修訂該年度的撥款條例草案處理。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