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6226037904814334404.post5376984610316216432..comments2023-07-30T21:59:48.464+08:00Comments on 評深宜論: 且談「網絡23條」——《版權條例》修訂之爭議凱文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2319710363872641150noreply@blogger.comBlogger4125tag:blogger.com,1999:blog-6226037904814334404.post-59297453152115578882012-07-29T13:00:13.516+08:002012-07-29T13:00:13.516+08:00回 匿名:
「輕微」與否應該交由社會再作討論,而非政府單方面定義。另外筆者在原文的意思,主要是肯定湯...回 匿名:<br />「輕微」與否應該交由社會再作討論,而非政府單方面定義。另外筆者在原文的意思,主要是肯定湯家驊議員的努力,雖然談判結果仍未能合乎很多市民的心意,但相信湯議員已經盡力。凱文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231971036387264115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226037904814334404.post-2760673191906358212012-05-25T11:05:47.768+08:002012-05-25T11:05:47.768+08:00湯議員的意見遭到反對的原因之一是「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失」實在難以定義。若「輕微」與否是由政府所定義的話...湯議員的意見遭到反對的原因之一是「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失」實在難以定義。若「輕微」與否是由政府所定義的話,那這個修訂的意義實在不大。<br /><br />另外,作者提及「政府願意讓步實在難得」(希望沒有曲解作者的意見),看到這裏其實本人頗為心酸,因政府官員本應就是市民之「公僕」,其存在(理論上)是為了令城市/國家的民眾有更理想的生活,現在竟然要代表民眾的議員多次提出修訂政府才勉強願意接受,實在令本人感到既憤怒且無奈。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226037904814334404.post-48358271045950081972012-05-09T21:50:41.462+08:002012-05-09T21:50:41.462+08:00回 Alex:
是的,所以筆者特意在文中提出修訂建議,以求令二次創作和首次創作均得到恰當的保障。回 Alex:<br />是的,所以筆者特意在文中提出修訂建議,以求令二次創作和首次創作均得到恰當的保障。凱文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231971036387264115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226037904814334404.post-47879761922961992712012-05-08T23:12:00.831+08:002012-05-08T23:12:00.831+08:00完全認同作者的見解。二次創作要保障,首次創作同樣也要保障。如果真是完全豁免二次創作,便會為整個版權制...完全認同作者的見解。二次創作要保障,首次創作同樣也要保障。如果真是完全豁免二次創作,便會為整個版權制度製造一個大漏洞,侵權者可以假借二次創作之名肆無忌憚。Alexhttp://google.com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