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6226037904814334404.post6602977914805216647..comments2023-07-30T21:59:48.464+08:00Comments on 評深宜論: 也許可以從香港書展分拆出「香港藝人作品及寫真展」凱文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2319710363872641150noreply@blogger.comBlogger4125tag:blogger.com,1999:blog-6226037904814334404.post-50769028575449723952011-07-27T23:25:54.194+08:002011-07-27T23:25:54.194+08:00回 匿名:
今年的藝人作品及寫真已沒有兩年前這樣普遍了,恐怕現在已未必有能力分離出一個獨立的展覽了。...回 匿名:<br />今年的藝人作品及寫真已沒有兩年前這樣普遍了,恐怕現在已未必有能力分離出一個獨立的展覽了。凱文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231971036387264115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226037904814334404.post-52257675883403807242011-07-26T14:22:08.408+08:002011-07-26T14:22:08.408+08:00兩年前的建議,到今日仍然適用。今年書展雖然沒有被o靚模騎劫,但如果可以分拆「寫真展」,便更能保留書展...兩年前的建議,到今日仍然適用。今年書展雖然沒有被o靚模騎劫,但如果可以分拆「寫真展」,便更能保留書展固有的文化氣息。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226037904814334404.post-88126771161371129032009-07-13T22:13:47.752+08:002009-07-13T22:13:47.752+08:00回 石先生:
若如閣下所言,將藝人作品及寫真在書展中特別劃出專區,筆者覺得這亦不失為一個值得考慮的...回 石先生:<br /><br />若如閣下所言,將藝人作品及寫真在書展中特別劃出專區,筆者覺得這亦不失為一個值得考慮的解決方法。<br /><br />至於閣下的文章,筆者看過後認為,確實有些觀點自己之前未有想到。其實只要「o靚模」們不要在書展喧賓奪主(例如大搞簽名會吸引其愛好者聚集,導致滋擾其他對寫真興趣不大的參觀者),相信大部份參觀者都不會特別討厭她們在書展出現。正因如此,為藝人作品及寫真在書展中特別劃出專區未嘗不可考慮。這樣既可以繼續以藝人及「o靚模」的號召力吸引年青人參觀書展,同時亦盡量減低對其他參展商的負面影響。凱文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231971036387264115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226037904814334404.post-86007487912221459762009-07-13T00:39:37.068+08:002009-07-13T00:39:37.068+08:00我覺得分拆「香港藝人作品及寫真展」只會令書展的「生客」減少。不利於書展發展,而且書展本已沒有文化氣息...我覺得分拆「香港藝人作品及寫真展」只會令書展的「生客」減少。不利於書展發展,而且書展本已沒有文化氣息,多一點𡃁模也沒所謂。而且分柝出來也不見得有動漫節的效果。<br /><br />因為動漫節有巨大的動漫社群做背景,有持續性,但藝人及寫真很講市道,娛樂事的的老闆喜好。要長期做出來比較難,若各位很介意,那不妨把藝人等劃出一個專區,像基督教區或兒童天地等。這或許可以解決問題,也是大眾能接收的方法。<br /><br />有關「𡃁模」進駐書展,小弟寫了一篇文章:<br />「o靚模」也是書展的一部份!<br />http://www.stoneip.info/?p=14501<br /><br />請給點意見。石先生http://www.stoneip.info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