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5日星期一

清晨的定義

香港天文台在颱風鸚鵡襲港時,被批評風暴消息不清晰,當中主要問題是本來宣佈在「清晨」之後才會改變的警告,在「清晨」之前便已改變。台長林超英解釋,「清晨」是指午夜後1時至4時,所以沒有存有誤導成份。筆者對這個解釋真是嚇了一驚。

根據中華民國教育部的《國語辭典》,「清晨」的定義是「天剛亮時」。實際使用時,「清晨」的範圍通常在4時與7時之間。至於林超英所講的1時至4時,更常用的字眼應該是「凌晨」及「深夜」。

看看颱風鸚鵡襲港時天文台兩度使用「清晨」的例子。首先在8月20日晚,天文台指在清晨時分懸掛8號風球機會不大,很多人都很失望,以為未能趕及在上班時間前懸掛,結果最後於翌日上午7時40分便懸掛。在天文台的角度,7時多已明顯偏離「清晨」的定義,當然認為自己沒有錯,可是這個時間仍是不少人「清晨」的範圍,因此便覺得天文台誤導。另一個使用「清晨」的例子是天文台於當晚9號風球高懸時,指到清晨時分才考慮改發較低風球,這又使不少人以為到天亮時會是8號風球,結果天文台先後在0時40分及2時40分改發8號及3號風球,當然引來更多的不滿。

天文台與市民對「清晨」的定義有著明顯落差。筆者認為天文台以後應該避免使用這種容易令人誤會的字眼,改為以確實的時間進行預測的發報,例如第一個例子可以說「在凌晨4時前懸掛8號熱帶氣旋警告的機會不大」,而第二個例子則可以說「到凌晨4時後才考慮改發3號熱帶氣旋警告」。這至少可以避免字詞上的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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