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0日星期五

二零一二政改諮詢系列:打破增加立法會議席的迷思

能夠推動筆者重新出網誌的其中一個動力,就是香港政府最近發表了《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筆者對香港政制改革素來有著與主流有別的見解,包括提出過具相當爭議的「功能組別普選化」建議:為每名選民按工作行業分成不同組別一人一票選出議席,尤如地區直選般按居住地區分成不同選區一人一票選出議席一樣。(筆者以前的各種政改建議,散見於本網誌「政制」分類的文章中。)現在,因應著政府的新一論諮詢,筆者再開一個「二零一二政改諮詢系列」,以多篇文章反映自己的意見,並提出幾個不同的改革方向。

筆者首先談談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改革。政府初步建議,立法會由60席增至70席,新增的其中5席落入地區直選,其餘5席則連同現時於功能組別有1席的區議員組別,讓民選區議員選出該6席,被政府形容為「間接選舉」,而功能組別的其餘細節則不作任何改動。

增加立法會議席這一點,大部份人都沒有甚麼異議,筆者亦認為這本來是一件好事,畢竟這提供更大機會將更多不同的聲音帶進議會。可惜的是,有一個因素令增加議席由好事變壞事,這就是根據中共人大的決議,2012年立法會中地區直選議席與功能組別議席的比例必須維持不變。換句話說,如果要增加若干數量的地區直選議席,便需要相應增加同等數量的功能組別議席。可是,現行模式的小圈子功能組別議席並不獲主流民意所接受。於是,政府便想到將新增功能組別議席全數撥給區議會,並包裝為「間接選舉」,期望爭取更多民意的支持。只是,小圈子選舉始終是小圈子選舉,即使能夠投票的區議會議員是民選代表,都改變不了小圈子選舉的本質。因此,這樣的建議並未能得到廣泛的支持。諷刺的是,就連部份親建制派人士都反對有關建議,不滿令委任區議員成為二等議員,可見有關建議難以得到多數人的支持。

若要解決以上的問題,筆者認為有兩個可行的方向。第一個方向就是全面擴大功能組別選民基礎,將現時功能組別的「公司/團體票」,一律改為「個人票」:這裡的「個人」並不是個別政黨所指的董事或理事,而是指所有在該行業工作的從業員,例如「飲食界」不再是飲食業商會之間的小圈子選舉,而變成所有飲食界員工,不論是部長還是侍應,都可以參與的選舉。而新增的5席功能組別議席,則可連同現時有3席的「勞工界」合併,一共8席,開放給不屬於其餘27個功能組別的選民參與。換言之,功能組別的小圈子問題總算被解決。這樣的建議與筆者以前提出的「功能組別普選化」建議將整個功能組別重組成11或14個組別比較,最大的分別在於前者完全並不涉及重新劃分功能組別,減少對既得利益者的影響,爭議應該相對來說較少,但最大缺點就是每個議席所代表的選民人數嚴重不平均,仍未合乎「普選」的理念,只能權充過渡方案。

不過,以上的構思相當大膽,要得到廣泛民意支持又談何容易?筆者對推銷以上的改革方向完全沒有信心。換句話說,功能組別始終不能夠輕易擺脫小圈子的特質,要增加功能組別議席就只能選擇增加小圈子議席。那麼,退一步去想,既然在增加直選議席的同時必須附帶小圈子議席,何不索性放棄增加直選議席呢?這就是筆者想提出的第二個方向了。議席數目維持不變,無疑很易給人一種「原地踏步」的感覺。然而正如筆者之前提到,關鍵在於人大決議執意維持地區直選議席與功能組別議席比例不變。否則的話,最少爭議的過渡方案理應就是新增10席到地區直選至40席,功能組別則維持30席。可惜受到人大決議的制肘,在權衡增加直選議席的好處以及增加小圈子議席的弊處,筆者認為寧可放棄增加直選議席,都不應再增加小圈子議席。

總括來說,政府提出增加立法會議席的建議彷如「糖衣毒藥」:「糖衣」就是那5席地區直選議席;「毒藥」就是那5席功能組別議席,可是筆者迄今只是聽過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站出來明確表示「反對增加立法會議席」,可見大部份人還是陷入了「增加立法會議席等同增加民主成份」的迷思。在「地區直選議席與功能組別議席維持比例不變」的制肘下,加上「全面擴大功能組別選民基礎」阻力甚大,筆者認為議席數目維持不變未必是一件壞事。

4 則留言:

  1. 第一,支持復出(餓了很久ww)

    委任區議員根本不應在這方面有投票權,因為他是特首委任,在投票支持政府時有極大利益衝突;更遑論委任區議員進選委會了。

    類似新九組的建議不是第一次聽過,也不是絕對不可,但我覺得最根本的問題還是「分組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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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回 三倍笨蛋:

    如果真的要推行擴大區議員功能組別的方案,筆者固然反對包括委任區議員在內。當然最徹底的做法,就是索性廢除委任區議員制度。

    根據人大決議,「分組點票」的安排需要在2012年繼續維持,所以筆者只能無奈地繼續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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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Welcome Back!

    功能組別某程度上是為保障商人作主要目的,這也是治港的重要方針之一,因此要功能組別普選化可能性很低。而且若真的成事,只會變成平民議會,全平民的議會對香港來說也不是好事。

    立法會增加議度可以令更多人得到利益,那有現任議員會反對,這是他們保命的好方法,也是方案的利誘元素。

    要做到漸漸的普選其實很有難度,因為不同的既得利益者均會有所意見,大有我死不如你死的想法,所以難以成功。

    或許一步到位才是最有機會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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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回 石先生:
    假如全面落實普選,閣下所提及到的「平民議會」必然會出現。假如「全平民的議會對香港來說也不是好事」,難道應該保留現時小圈子形式的功能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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