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0日星期二

由我來寫特首政綱:政府管治及政府財政篇

這是筆者連載「由我來寫特首政綱」系列的第二篇,範圍包括政府管治、政府財政及政制改革。 (圖片:Ceeseven@Wikimedia)

這是筆者連載「由我來寫特首政綱」系列的第二篇,範圍包括政府管治、政府財政及政制改革。這個網誌也討論過不少涉及這一方面的題材,惟因為在不同時間分別發表,有小部份文章可能有互相矛盾之處。現在筆者透過這篇文章,歸納出自己現時的最新立場。譬如筆者以前一直提倡立法會「功能組別普選化」的討論,將「功能組別」改造成以職業為本的另類「選區」,以求符合普及而平等的原則,只可惜有關建議的反應不甚理想,最終只好放棄這個念頭,改為建議立法會普選改為分區及不分區議席兩大部份。

政府管治

  • 任何在立法會佔超過5%議席的政黨,均可獲邀委派一名成員加入行政會議,以加強行政會議與立法會的關係。
  • 檢討行政會議的「絕對保密」制度,研究提高行政會議的透明度,例如可考慮除了少數因涉及敏感或機密資料而必須閉門進行的會議之外,公開大部份會議的議程和會議簡要紀錄,以滿足公眾的知情權。
  • 嚴格執行「六六原則」,避免有人長時間獲委任同一公職,從而提供機會讓更多人可以參與公職。
  • 大幅改革區議會,提升地區管治的權力和地位——將香港重新分為五至六個大區,將十八個區議會升級為五至六個市議會,擁有類似昔日市政局的權力,掌握財政自主權,以便更靈活地自行解決地區問題及改善地區設施。
  • 在五年內分階段取消合約公務員制度,消除「同工不同酬」的情況。
  • 盡快落實《政府檔案法》,加強對政府文件的保護。
政府財政
  • 將政府部份財政儲備(預留18個月政府開支後之餘額,即約2,000億港元)及部份外匯基金(初步可撥出四分之一,即約5,500億)成立「主權基金」,開拓投資收入來源。
  • 取消「標準稅率」,以消除對高收入人士的另類稅務優惠。
  • 降低薪俸稅「基本免稅額」以收擴闊稅基之效,但同時調整稅階及稅率,以盡量減低對現時已納稅的市民之影響。
  • 利得稅引入「全職僱員免稅額」,以鼓勵企業開設更多全職職位。
政制改革
  • 立法會:2016年透過合併或廢除部份功能組別議席,使功能組別只佔整個議會的三分之一,同時廢除分組點票制度;2020年全面取消功能組別,三分之二分區直選議席,三分之一不分區政黨議席。
  • 區議會:2015年全面取消委任議席,同時將當然議席降及為「列席代表」,有發言權無表決權。
  • 行政長官:2017年一人一票選出,提名委員會所有成員需由普選產生(或由全體民選議員擔任),使其真正代表全香港選民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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