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

區域法院與其遷薄扶林 倒不如遷黃竹坑

筆者覺得香港區域法院最理想的選址應該是在九龍啟德新發展區一帶,但假如當局有意將法院保留在港島區,筆者的建議是與薄扶林一樣都是屬於南區的黃竹坑。 (圖片:Chong Fat@Wikimedia)

三幢灣仔政府大樓將於數年後拆卸重建成甲級商廈,之前便一直有傳當中的政府部門將會搬到啟德或將軍澳辦公。今日有傳媒報道,目前設於大樓內的香港區域法院,當局有意將之搬往同在香港島的薄扶林一帶,預料將會引起遭法律界強烈反對。而反對的理由顯然易見,就是交通不便了。筆者也認為在可見的將來,薄扶林一帶的交通難以有大幅度的改善,也難以成為港島核心商業區的延續,故將區域法院遷至薄扶林絕不可取。筆者覺得最理想的選址應該是在九龍啟德新發展區一帶,因其地理位置較接近香港全境的正中心。不過,假如當局有意將法院保留在港島區,筆者倒有一個反建議,就是與薄扶林一樣都是屬於南區的黃竹坑了。

黃竹坑比起薄扶林最優勝的地方,就是交通便捷的程度了。南港島線東段預計將於2015年通車,屆時將大幅拉近黃竹坑與港島北岸核心商業區的距離——黃竹坑與香港高等法院所處的金鐘,只不過是相距兩個港鐵站,車程只需要六分鐘而已,並不會較灣仔明顯輸蝕。另一個黃竹坑的優勝之處,就是其未來的發展規劃,將會像九龍灣至觀塘等地一樣,蛻變成一個新興商業區,將會提供租金相宜的優質寫字樓供應,正好可以吸引部份律師事務所進駐,與法院相輔相承。

事實上,筆者就連黃竹坑何處可興建法院大樓的地皮已有心水選擇,甚至可以隨時動工興建,就是前香港仔消防局的位置。早在香港仔消防局未搬遷前,筆者已多次撰文建議當局將之重建成南區首幢政府合署大樓,將南區區議會、政府部門南區的辦事處集中在一起,並附設郵政局及其他社區設施。可惜當局對「南區政府合署」的提議反應消極,即使獲當區區議員落力爭取,至今仍是毫無進展。既然政府真是要刻意維持 全港十八區中唯獨只有 (後按:原來黃大仙區也沒有,故南區只能稱作十八區中的「唯二」了,謝讀者指正。) 南區沒有政府合署大樓的荒謬狀況,筆者只好退而求其次作出另一建議,即是本文的「南區法院大樓」了。前消防局地皮一直被劃作「政府、機構和社區設施」用途,高度上限為140米(約30層),參考其他法院大樓的規模(例如東區法院大樓樓高14層),相信絕對有足夠的樓面空間。而前消防局地皮頗為接近將來黃竹坑站,易達程度不會比鄰近金鐘站的香港高等法院為差。由此可見,前消防局地皮確實是區域法院其中一個理想選址。只怕是政府受房屋土地短缺問題困擾而抓狂,像九龍塘前李惠利校舍地皮一樣將該地皮改劃成住宅,白白浪費了黃竹坑一塊「政府、機構和社區設施」用地。

6 則留言:

  1. http://www.districtcouncils.gov.hk/south/doc/common/committee_meetings_doc/DDEC/09/DDEC_2013_22_TC_Annex_3.pdf
    前黃竹坑消防局土地納入賣地計劃
    規劃署回應指區內已預留足夠的「政府、機構或社區 」及休憩用地

    基本上規劃署有少少黑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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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見得十八區除了南區都有政府合署,至少黃大仙區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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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回 lai:
    筆者近期事忙,無暇留意區議會文件,原來政府早已在未諮詢區議會及區內市民的情況之下意圖改變前黃竹坑消防局地皮用途。可惜的是,這塊地皮的獲關注程度遠遠不如前李惠利學院地皮,當後者的龐大反對聲音也無足夠勝算阻止當局的計謀時,相信這塊幾乎沒有人關注的地皮最終仍可維持政府用途的機會可以說是渺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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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回 匿名:
    感謝指正!早年筆者「推銷」在黃竹坑興建政府大樓時,已經將這個論點作為其中一個主要理據,可惜一直未有發現錯誤,真是有點失策。不過,如果筆者沒有數錯,漏網之魚也只是黃大仙區而已,而且十八區中的絕大部份區域都設有政府合署,這仍是對其餘沒有設置的兩區不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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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報紙提到的所謂「區院擬遷薄扶林」,其實是否指遷往西營盤「薄扶林道」2A的「前西區裁判法院大樓」呢?將來該處有西港島線,交通尚算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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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回 Danny:
    西營盤的前西區裁判法院大樓近年已被列為二級歷史建築,重建的阻力很大,但如果不重建便肯定不夠容納整個區域法院。況且,西區裁判法院位處西營盤站與香港大學站之間,交通其實也不算特別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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