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2日星期六

消費券成效存疑

中華民國政府最近宣佈會向其國民派發3600新台幣(約900港元)的消費券,居住於台灣地區的民眾對此感到十分滿意。於是香港政界也紛紛討論將那一套搬過來香港,其中以自由黨最為積極,帶頭要求政府向每名香港市民派發1000港元的消費券,而政府則對此做法有保留。筆者雖然理解自由黨希望刺激消費市道的意願,可是消費券這一招是否真正能刺激消費,筆者實在對此感到質疑,而更甚的是派發消費券將會遇到很多問題有待解決,比直接派錢還要更麻煩。

為甚麼消費券未必能夠刺激消費呢?雖然消費券限定只用於消費,可是市民也可以把原本用作消費的錢儲起,並以消費券用作消費,到頭來並不能夠收到增加市民消費的效果。筆者雖然反對消費券,不過對於這個問題也有一個解決方法讓支持者參考,就是為消費券加入條件,例如要消費滿1000元才可當100元使用,每次消費只能用一張,那麼便可以減少(但並不能完全解決)市民會以消費券代替原本花錢消費的問題。然而,就算勉強解決到這個問題,消費券本身還有其他難以解決的問題。

消費券由於影響力廣泛,不能夠像一般商店的現金禮券一樣這樣兒戲,為了出現偽冒的情況,消費券必須加入一定的防偽特徵,其製作標準將會與鈔票相差不遠,涉及不少的印刷成本。除此之外,派發消費券給市民,以及商戶向政府兌現消費券,均涉及大量的行政成本。政黨指派消費券只涉及70億元,根本就沒有將這些附帶成本計算在內,筆者保守估計這些成本至少佔額外一至兩成,即7至14億元。

文首筆者提到「直接派錢」,無論是人人有份還是以退稅的形式進行,均可至少能夠省下全數印刷成本及一部份的行政成本,然而筆者對於派錢的做法,同樣持保留態度。從政府庫房直接派錢給市民,就算真是能夠刺激消費,也只是有短暫的效果。況且筆者相信目前問題的癥結不是市民「沒有錢消費」,而是「沒有信心消費」。因此,要真正能夠刺激經濟,與其派錢給市民意圖打動他們消費,不如由政府直接花費更為實際。筆者倡議的「基建救港」,現在可提供大量就業機會,將來也可以享受基建帶來的方便,這絕對比派發消費券有更長遠的利益。至於零售業界,應該自行想辦法向刺激市民消費意欲,比如百貨公司一折清貨、酒樓一元一盅飯等等,都是一些值得參考的例子。

4 則留言:

  1. 淨係要決定將消費券派畀所有市民定係基層市民都有排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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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回 匿名:
    這個問題也是其中一個爭議點:派給所有市民會較公平,而派給基層市民則可發揮較大的效益,兩個取向各有利弊,要取得社會共識並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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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消費滿1000元才可當100元使用"太誇喇....
    有幾多人一買就買到成千蚊野?
    買1000蚊先平100蚊,吸引力亦都太低....

    放寬到200蚊或以上就可以用一張100蚊券會合理好多....
    起碼等同最高半價優惠嘛....
    至於"每次消費只能用一張",都可以接受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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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回 匿名:
    閣下的意見也有道理,可是筆者始終對消費券的概念有所保留,也感到政府亦不會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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