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日星期六

再談外傭最低工資水平

外籍家庭傭工是否納入全民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範圍,外傭與僱主各執一詞。筆者早前曾經寫了一篇《實習學生及外籍家庭傭工應否納入最低工資?》,建議外傭獲取與一般本地勞工相同的最低工資水平的同時,容許傭主扣回一定水平的食宿費用,使工資與現況相差不遠。昨天有外傭團體遊行,並對最低工資提出建議,其概念竟然與筆者所提出的頗為相似,只是因數字的不同而計出相異的結果。

筆者於之前的文章中,假設最低工資為時薪28港元,以每日工作12小時計算,星期日並不計薪,食宿費為5,000元,計出來的外傭最低工資為 (28元 x 12小時 x 26日) - 5,000元 = 3,736元,比現時水平(3,580元)僅多出156元。外傭團體與筆者的公式結構一樣,只是當中的數字完全不同。他們假設最低工資為時薪33元,以每日工作10小時計算,星期日照樣計薪(每月工作日數以 365日除以12個月 = 30.42日 計算),食宿費為5,188元,計出來的外傭最低工資為 (33元 x 10小時 x 30.42日) - 5,188元 = 4,850元,比現時水平多出1,270元。

筆者於半年前已經提出,最低工資不可能達到時薪33元,更何況現時的經濟環境比之前惡劣得多?筆者總是覺得時薪28元會是一個較為合理的假設。假如將這個假設套進外傭團體的公式,結果會如何呢? 原來計出來的外傭最低工資為 (28元 x 10小時 x 30.42日) - 5,188元 = 3,330元,反而較現時水平少了250元。換句話說,即使外傭最終被納入全民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範圍,他們未必一定會是贏家。

根據外傭團體的公式,若最低工資高於時薪28.8元,外傭新工資才會較現時工資為高。即使最低工資是時薪是30.2元,外傭新工資仍然還是低於四千元。以現時的經濟情況,大家會認為最低工資能夠達到30元嗎?就算樂觀一點去想,筆者估計應該頂多也只會是29元而已。由此可見,大家其實不用太介意外傭同樣受到全民法定最低工資保障,當局也不必要冒上歧視外傭的司法覆核風險而將外傭豁免於最低工資法案之外。當局大可以在接納了外傭團體公式的同時,卻將最低工資定於時薪28.8元以下之水平,屆時外傭們肯定會後悔莫及,怪責自己多此一舉了。

6 則留言:

  1. 「當局大可以在接納了外傭團體公式的同時,卻將最低工資定於時薪28.8元以下之水平,屆時外傭們肯定會後悔莫及,怪責自己多此一舉了。」

    我預料現實情況會剛剛相反:當局始終會拒絕接納外傭團體的建議,但結果最低工資委員會卻將工資定於時薪28.8元以下,屆時政府才後悔當初沒有答應外傭團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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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外傭用時薪底計算,將來可能會出現argue,而且會留低爭取最低工時的尾巴。
    現在外傭新建議雖然已說冇OT計,但外傭如果捉住10小時計,話"我今日唔OT"又怎麼說。
    相信大多人唔會唔俾外傭足夠的休息,因受害者最後都係僱主。
    但話明留宿家庭外傭,工作性質係要彈性,如日後留低爭取最低工時的尾巴,相信麻煩過4849!
    今次拉埋外傭落水,係d反對最低工資有心人攪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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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回 匿名:
    筆者覺得這種情況出現的可能性並不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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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回 匿名:

    筆者認為這種情況可以從僱傭合約中著手,寫明雖然薪金計算標準是以每日10小時計,但僱主仍有權指令外傭工作多於10小時。

    雖然外傭最低工資風波有機會是反對最低工資的人士發起,可是立場並不反對最低工資的筆者也認為有關訴求並非完全沒有道理。就連政界人士也估計若然去到司法覆核的地步,政府也不敢肯定會穩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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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冇$33最低工資應一定。
    昨天採訪過d議員,部份都驚得罪26萬外傭僱主選票,而不支持外傭4849。(社民除外,他們目標選民不是這裡)
    有心人拉埋外傭落水,不支持外傭$33,本地又如何爭取。
    其實$33,各方都係討價還價。
    本地正如blog主言,經濟環境唔許可。
    外傭都唔係每個人支持4849,估實行4849,或有1-3萬外傭冇得做(有統計約19%外傭僱主家庭收入冇20k)。估外傭都係博加d,例如3800-4000。正如假如最低工資係$40-50,外傭可能要司法覆核要政府減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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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回 匿名:
    假如外傭團體一開始能夠理性一些,假設時薪29元,公式所計出來的最低工資與現時相若,也許更易爭取輿論的支持。只可惜外傭團體卻選擇「獅子開大口」,大幅抬高身價至不合理的水平,使很多人(包括部份外傭)都感到不可行,令有關爭議難以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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