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本網誌的最低工資系列。香港為最低工資立法勢在必行,不過要正式落實還有很多路要走,其中最大爭議就是最低工資的水平。有勞工團體認為,最低工資至少要達到時薪33港元,才是他們認為足夠的水平。可是,正如筆者於《最低工資應旨在防止剝削而非消除貧窮》中提到,最低工資的主要功用並不是使所有僱員有基本生活保障,而時薪33元明顯高於市價,所以筆者反對將最低工資訂得如此高水平。
政府現時為清潔工人和保安員推行的並非法定的「工資保障運動」,其工資不得低於市場平均水平,而勞工處亦會根據府統計處的數據定期發佈有關資料。在2008年6月,一般清潔工的平均時薪為25.5元;廁所清潔工平均時薪為22元;保安員平均時薪為28.3元。這三個數據都與33元有一定的距離。如果法定最低工資明顯地較現時市場平均水平為高,根據基本的市場供求定律,將會製造大量失業,這可以算是得不償失。現時有些工種,例如快餐店從業員,其時薪更低至20元上下的水平,雖然筆者也認為這個工種時薪只得20元有壓價的成份,但一下子加至33元的話,便等同加薪超過50%,對快餐業以至飲食業必定帶來更大的衝擊。
筆者粗略建議,最低工資的水平應該在時薪25至28港元之間。以每天工作8小時、一個月工作26天計算,等同月薪5,200至5,824元之間。現在某些工種被僱主嚴重壓價,月薪連這個水平也達不到,因此這個水平的工資,應該收到筆者心目中防止勞工階層被剝削的效果。至於這個水平的工資在養家的角度考慮,可能不少人都覺得不太足夠,因為就算以綜援養活4人家庭也有每月約5,600元的金額。如果說家庭中只有一人工作,也許真是不及綜援,不過在正常情況下,一個家庭在有兩個人工作的情況下,每月家庭收入將會至少也有10,400至11,648元之間,明顯較綜援優厚。更重要的是,現時不少人的月薪連綜援金額也不如,但仍寧願有骨氣地繼續其低薪工作。可見最低工資必須高於綜援的理據也是站不住腳的。
總之,筆者認為勞工團體提出的時薪33港元最低工資實屬過高,大部份僱主也不會願意接納。而筆者亦相信,時薪25至28港元之間的最低工資水平,應該是一個較為顧及現實的水平。而在下一篇文章,筆者將會談談經常被人與最低工資相提並論的標準工時。
4 個意見:
在最低工資金額上,勞方普遍要求要有33至35元時薪,資方則大多希望只須21至22元時薪,所以我也覺得兩者之間的27至28元是一個節衷的方案。
回 blue:
筆者也相信要為最低工資水平達成共識,勞資雙方必須各退一步。筆者也預計最低工資水平最終也不會在28元之上。
回 匿名:
筆者也希望最低工資最終能夠達致這個中間著墨的水平。
33元絕對不算高,要打破富越富貧越貧的面局,工資的差異能夠越少便越好。
你所講的33元太高是因為包括你在內的香港人習慣了「貧富懸殊」,如果某些工種的工人一直以為自己低薪低酬是理所當然的話,資方只會變本加厲,不合理的薪酬最後帶來不健康的勞資關係。
我個人很欣賞北歐等國對勞資雙方的安排。最低/高工時、最低薪酬、超時工作的安排都列得清清楚楚,好讓市民有一個安定的環境工作及生活。雖然香港不能一朝一夕與北歐等國看齊,但為了能讓貧富差距收窄及給予勞方安定的工作環境,在與高薪一族比較的同時,訂立33元為最低工資實在不能看成「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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