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1日星期四

應全面取消外傭稅

政府決定暫時豁免徵收所謂「僱員再培訓徵款」,即是大家熟悉「外傭稅」,本來想紓緩中產家庭的通脹壓力。可惜政府未有仔細考慮好細節,便倉猝推出,結果引起了很大的爭議。筆者雖算是出自中產階層,但家中並無外傭,外傭稅本與自己無關。可是眼見政府將事情越搞越糟,筆者也想在此表達一下自己的意見。

先回顧一下外傭稅的歷史。政府在2003年開徵外傭稅,為僱員再培訓的支出提供一個收入來源。而且為了避免外傭的僱主強烈反對,稅項並不是外傭及僱主一人一半,而是將外傭的每月最低工資調低400元,然後向僱主徵收400元外傭稅,即是變相由外傭全數付出。其實這樣的安排並不能怪責政府,外傭的不滿,總好過身為香港市民的僱主的不滿,外傭便無可避免地成為這項政策的輸家。

現時政府宣佈暫時豁免外傭稅,但得益的並非外傭本身,而是他們的僱主。當年這個稅項是由外傭的每月最低工資收取,現在卻並非將他們最低工資提高,對外傭是很不公平的。另一方面,雖然僱主帳面上並沒有額外支出,可是名義上外傭稅是由他們付出的,亦使他們感到不滿。可以說,外傭稅的安排是兩邊不討好。

至於外傭稅的用途,也是值得商榷的。僱員再培訓並非一件壞事,但是否真是有需要以開徵外傭稅的方式補貼?僱員再培訓局就是因為有足夠財源,最近也開始「撈過界」,將受助年齡降至15歲,變相與職業培訓局競爭了。既然外傭稅已經不是只補貼僱員再培訓,已偏離了設立稅項的原意,實在有需要檢討其存在價值。

筆者認為,既然現在政府宣佈暫時豁免,何不做多一步,全面取消外傭稅?外傭每月最低工資亦應回復到2003年的水平,還外傭公道與尊嚴。

2 則留言:

  1. 外傭稅前, 原來的外傭薪金是$3670
    現在的外傭薪金是$3480+$400(外傭稅)
    3480+400-3670=210
    結果是:
    外傭少收400
    僱主多付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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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回 匿名:
    外傭最低工資初期確實是減至$3270的,即是外傭少收$400,僱主當時完全不用多付。但隨著外傭薪金歷經增加後,現在外傭薪金是$3480,但仍比引入外傭稅前少收$190,而僱主則須多付$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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