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7日星期四

再談舊域多利監獄的活化

筆者以前發表的《舊中區警署不一定要活化為藝術設施》,提出舊中區警署建築群的活化應以「尊重歷史」為本,對馬會計劃活化為藝術設施表示保留,並反建議以建議物的背後設立配合主題的博物館,例如舊域多利監獄可改為香港懲教博物館新址。然而,筆者在Google Map上表達有關建議時,忽略了有關域多利監獄F倉的爭議,只根據古物古蹟辦事處的資料,建議將未列為建議保留的建築拆卸,當中正是包括F倉。本來一直也沒有讀者提出質疑,但今日報章再有報道有關爭議,有網友可能搜尋到本站的建議,看到筆者建議把F倉拆卸,便詢問筆者對F倉的立場。所以筆者決定開一篇文章跟進。

舊域多利監獄F倉於1930年代興建,為該處最遲落成的建築,更曾於1950年代改建,因此文化及歷史價值被認為是在舊中區警署建築群之中最低,被古蹟辦評為不一定需要保留,使未來發展更為靈活。然而,有不少人,包括中西區區議會,對此表示反對,認為拆卸會破壞舊域多利監獄的完整性,其建築也與其他監倉有著不同的特色。

看過反對者的意見,筆者認為也有一定的道理。不過正如古蹟辦所說,如有設計上的需要則可考慮容許將其拆卸,主要目的只是顧及將來活化可能遇到的需要。因此筆者認為拆卸與否最好還是先考慮是否有需要才作決定。而筆者倡議的活化方案中,也不是非拆卸F倉不可,因此筆者是同意保留F倉的。有區議員指出F倉曾囚禁越南難民,而越南難民是香港獨有的歷史問題。故此,筆者建議將舊域多利監獄F倉改建為「香港越南船民問題博物館」,展示有關香港越南船民問題的歷史。這樣修訂的話,筆者的舊中區警署建築群活化建議,便包含了4個不同主題的博物館,提升建築群的吸引力。不過,筆者原建議的停車場用地也縮小了,因此需要將停車場搬到地底,主要問題只是在興建地底停車場時要避免影響現有歷史建築的結構。

附圖列出筆者活化方案建議圖(包括原有版本及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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