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最近公佈了這個財政年度首三季的財政狀況,盈餘達309億港元。公眾均期望政府能夠繼續「派糖」,像去年般繼續作出稅務寬免,另一方面財政司司長亦明言,不要對今年的財政預算案能夠「派糖」有太大期望。筆者認為,縱使經濟前景暫未樂觀,可是當局又不用過份保守,仍可製作一份赤字預算。筆者的立場,是希望政府以創造就業為先,主力增加政府的開支,以收振興經濟之效。而「派糖」這種減少政府收入的措施,筆者認為又未致於完全不應該做,但大前提是適可宜止。部份政黨建議直接派錢或者派消費券,涉及開支龐大,都是筆者堅決反對的。在這篇文章,筆者會就今年的財政預算案中,有關如何小量「派糖」的細節提出一些意見。
很多納稅人士都希望退稅,政府對此不能視而不見,可是假如「派糖」的預算大量用於退稅一方,沒有能力交稅的低下階層便未能受惠,故此稅務寬免不宜太多。筆者建議,繳交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人士及利得稅的企業,可獲寬免25%稅款(去年為75%),以1萬元(去年為2.5萬元)為上限。這個幅度明顯少於上兩個財政年度,但總算滿足市民希望政府能夠「還富於民」的期望。
擁有物業的人士的另一期望就是寬免差餉。筆者照辦煮碗,建議用一個較小的幅度推行。差餉只寬免首兩季(去年為全年),以每戶每季2,500元(去年為5,000元)為上限。這樣的安排仍然能夠使物業價值較少的人士在首兩季完全免繳差餉。至於租住公屋的人士,算是社會上較為弱勢的一群,筆者亦傾向不對他們苛刻,因此建議沿用去年寬免公屋住戶(不包括富戶)一個月的租金的措施。
至於實質的減稅,筆者認為並無需要,故邊際稅階及稅率現階段應該維持不變。筆者覺得反而可以在免稅額著手。筆者建議可以增加子女免稅額,同時亦可作出改革,改用累進制:首名子女由5萬元增至6萬元,、第二名增至8萬元(合共14萬元)、第三名增至10萬元(合共24萬元),如此類推。而子女出生的額外免稅額由一年延長至三年,使子女在三歲之前父母仍可享用額外免稅額。這樣既可減輕子女較多的家庭的負擔,也可以紓緩因經濟不景而造成本地出生率下降。另一方面,為鼓勵市民持續進修裝備自己,筆者亦建議個人進修開支扣除額由6萬增至8萬。
筆者手頭上沒有甚麼數字,但粗略估計以上這些措施只會使政府少收不多於一百億元。筆者相信政府仍有能力負擔,回應廣大市民的期望。筆者相信大部份市民亦應該理解在現今經濟環境下,「派糖」的幅度不能與去年相比。在之後的文章,筆者將會繼續為今年的財政預算案的其他範疇提供一些建議。
退稅和稅務寬免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退回今年已繳交的稅款,後者是指少收來年的稅款。我覺得前者對市民的吸引力較大,因為市民能夠即時受惠。
回覆刪除有消息指政府考慮退稅金額每人最高5000元
回覆刪除比你建議的最高10000元為低
民建聯,自由黨,社民連和職工盟都只是要求最高5000元
你的叫價是否有違"適可宜止"的原則?
回應J Wong:
退稅一詞的意思較廣泛
可以是以現金支票方式即時退回納稅人
也可以是在下年的稅款中扣除 (稅務寬免)
稅務寬免也是退稅的方式之一
回 J Wong:
回覆刪除筆者相信,「退稅」一詞在大部份市民心目中,並不是真是想政府退回稅款到自己的口袋,即使是交少些稅便已經滿足了。況且假如真是退回已繳交的稅款,會涉及可觀的行政開支,假如所有納稅人均獲發退稅支票,並不是一個化算的選擇。
回 匿名:
回覆刪除5,000元退稅只是一些流言,筆者亦相信財政司司長至今未對財政預算案有最終定案,大家仍可發表意見。筆者建議的最高10,000元,是參考去年的最高25,000元,將之縮減至四成而已。今天亦有代表中產的團體要求繼續退稅25,000元,但筆者當然認為這是太多了,這才是有違「適可宜止」的原則。甚至即使最後的退稅真是只有最高5,000元,筆者也不會反對。
據筆者所知,社民連和職工盟要求的,是所有市民(包括非納稅人)皆可獲得5,000元,形式就像澳門一樣,涉及約350億港元。筆者認為即使貿然派出幾百億,對刺激經濟的幫助沒有甚麼效果,所以當然並不同意。
如果「退稅+免差餉+公屋免租」同「每人派錢」要2揀1,我會支持後者。
回覆刪除因為,無論係博主提議的"1萬"(退稅)同"5千"(差餉)上限,定係傳聞中的"5千"(退稅)上限,結果都係高收入、住貴樓的人收得多,低收入同住平樓的人收得少(in absolute amount)。
霍建寧呢d打工皇帝就一定拎得返最高退稅限額(1萬/5千),反而交得幾百蚊稅的人就係收得返幾百。收入低到唔使交稅的就無得益。即使計及博主建議的公屋免租(一個月:唔計公屋富戶,4人公屋月租一般不多於3千5),相信一個低收入4人家庭獲回饋之數,仍然少於打工皇帝一個人所獲之退稅。
我不反對向中高收入人士回饋,但希望政府對低收入人士的支援,至少不下於對高收入人士。而每人派錢是最簡單直接的方法。
回 匿名:
回覆刪除閣下也有道理,可是如果真是派錢而又人人有份的話,支出實在相當龐大,涉及的行政開支也明顯較稅務寬免為高。
要以較低成本惠及低收入人士,筆者剛剛想到一個方法,就是擴展電子醫療券的計劃。現時70歲或以上的長者才被納入有關計劃。筆者建議將對象擴展至18至69歲、上個財政年度所繳交的薪俸稅少於六千元(假設薪俸稅寬免上限為五千元)的人士,均可以獲得總值一千元電子醫療券。換句話說,不用交稅的人可以得到一千元醫療券;交稅少於六千元的可得到最多五千元退稅加一千元醫療券;交稅多於六千元的則可得到五千元退稅。派發電子醫療券遠比派發現金節省成本,又可以減少低收入人士因為害怕花錢而抗拒求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