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1日星期六

的士司機控告功能組別違憲 勢衝擊小圈子選舉

多數人皆同意香港立法會現時的功能組別不夠民主,可是當中大多數人卻只是想到一刀切廢除這個解決辦法,只有像筆者的少數人認為可以從開放選舉資格至所有選民的方向著手。近日有一名任職的士司機的選民,不滿無法參與航運交通界功能組別選舉,於是入稟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這種小圈子的選舉方式違反憲法。筆者認為這次訴訟將會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讓公眾了解功能組別的關鍵毛病在於其代表性的不足,而每一個選民理應可以參與功能組別選舉。

該名的士司機指出,雖然他從事「的士司機」這個與交通有關的行業已有20年經驗,但始終無法成為航運交通界功能組別選民。這違背了《香港基本法》第25、26及39條及《香港人權法》第8條所賦予市民選舉權利的規定。現時的航運交通界,僅有178名「選民」,而那些「選民」全部都是團體,使整個界別由商會、巴士公司等組織把持,一眾包括全體的士司機在內的交通從業員從來不能在相關功能組別投票甚至獲提名。該名的士司機認為這等同「有錢人話晒事」,並沒有議員為的士、客貨車和貨櫃車等同業爭取權益。

筆者相當同意那名的士司機的控訴。事實上,現時的「小圈子功能組別」雖然表面上聲稱作為各行各業的代表,可是一般卻只有特定組織或公司董事才能夠「代表」業界,完全不將從事該行業的一般僱員放在眼內。就以的士司機為例,明明從事的職位與「航運交通」有密切關係,卻不能夠參與「航運交通界」的選舉,實在是相當荒謬的。要解決這個問題,直接廢除「小圈子功能組別」當然是其中一個方法,但筆者亦希望讓社會考慮另一個方法,就是筆者一直掛在口邊的「功能組別普選化」,令現時的「小圈子功能組別」蛻變成人人皆可參與的「全民功能組別」。再以的士司機為例,根據筆者的具體建議,的士司機將會成為約37萬名選民的「運輸、倉庫及通訊業」界別的一員,而該界別將會有2至3個議席(以30個功能組別議席計算)。由此可見,只要將功能組別進行普選化,的士司機或者其他任何行業的僱員再不會沒有為自己職業發聲的民意代表。這就是全數議席以地區直選直接取代功能組別不能做到的好處了。

4 則留言:

  1. 那麼,誰可以參選功能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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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回 cow:

    若依照筆者的「全民功能組別」方案,筆者對於參選資格心目中有兩個選擇:

    第一個是只要身為同一界別內的選民便可參選,例如約37萬名選民的「運輸、倉庫及通訊業」界別,那37萬人中的任何一個皆可參選(當然亦需要像現時選舉規例中先收集足夠選民提名和滿足其他要求),那怕是一個普通的士司機,不像現在只有特定運輸團體的高層人員才可參選航運交通界。

    第二個則仿照地區直選般,任何界別均開放給全香港選民參選,即是無論是一個會計師還是清潔工人,都可以參選「運輸、倉庫及通訊業」或者其他所有界別中的其中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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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剛剛 google 了這篇文章…我由文章之始就反對你的睇法

    我支持一刀切掉這個功能組別
    不是因為這個組別夠不夠民主
    問題是立法會的點票機制
    只靠數張反對票即可全盤反對一個議案
    這實在太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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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回 Hung:
    當然,除了使立法會所有議席能夠以民主方式產生之外,廢除分組點票也是重要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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