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筆者提及到「奢侈消費稅」可作為香港政府擴闊稅基的其中一個方案。讀者心中可能有疑惑,覺得既然自2004年開始每年政府均錄得盈餘,又何須考慮擴闊稅基呢?事實上,政府其中兩大主要收入——賣地收入及印花稅,均屬不太穩定的收入來源。況且現屆政府幾乎每年均獲得巨額盈餘的原因,其實不是因為收入太多,而只是支出太少。財政司司長一直以來都過份保守,只懂儲錢而不懂怎樣將錢妥善運用(當中的代表作是去年直接將360億現金派給市民,而未有將這筆錢投放在更有意義的開支上)。所以,香港確實存在擴闊稅基的需要。只不過,在全球大部份地方通行的銷售稅,雖然有助擴闊稅基,但遭受香港普羅大眾所抗拒。其實要擴闊稅基,銷售稅不是唯一方法,降低薪俸稅基本免稅額便是一個遭人忽視但又簡單方便的選擇。
在香港政府各大主要收入中,薪俸稅是一個相對波幅較小的收入來源,然而繳納薪俸稅的人並不算多。在2010年,香港349萬勞動人口當中,206萬人(59%)並毋須繳納薪俸稅,只有143萬人(41%)才需要,而稅款為1000元以下的已佔67萬人(佔納稅人總數達47%)。由此可見,目前的狀況是由小部份納稅人負責大部份的薪俸稅。只要讓更多市民需要負上薪俸稅的責任,便可收到擴闊稅基之效果。
要讓更多市民成為納稅人,只需要降低薪俸稅基本免稅額便可以了,但薪俸稅的結構必須作出相應調整,以免變相全面地大幅加稅。現時的個人基本免稅額為108,000元(已婚人士免稅額為216,000元),筆者大膽建議降至60,000元(已婚人士免稅額為120,000元),同時將稅階由40,000元擴闊60,000元,並將首三級稅階的稅率調低1個百分點。兩者比較如下:
目前政府稅階 | 稅率 | 筆者建議稅階 | 稅率 |
首40,000元 | 2% | 首60,000元 | 1% |
另40,000元 | 7% | 另60,000元 | 6% |
另40,000元 | 12% | 另60,000元 | 11% |
餘額 | 17% | 餘額 | 17% |
調整後的效果如何呢?筆者準備了一個簡單實例,一名並未享有其他免稅額的單身人士,在不同的全年收入所計出來的薪俸稅,結果如下:
全年收入 | 平均月入 | 目前政府稅款 | 實際稅率 | 筆者建議稅款 | 實際稅率 |
$108,000 | $9,000 | $0 | 0% | $480 | 0.44% |
$120,000 | $10,000 | $240 | 0.20% | $600 | 0.50% |
$180,000 | $15,000 | $3,040 | 1.69% | $4,200 | 2.33% |
$240,000 | $20,000 | $10,440 | 4.35% | $10,800 | 4.50% |
$360,000 | $30,000 | $30,840 | 8.57% | $31,200 | 8.67% |
$600,000 | $50,000 | $71,640 | 11.94% | $72,000 | 12.00% |
可以看到,如果平均月入達9,000元,雖然現時並毋須繳稅,但即使在筆者的方案中,全年稅款只是480元,佔其總收入僅0.44%,平均每個月都是40元而已,相信對於基層市民的影響相當輕微。至於平均月入達20,000元或以上的納稅人,在新方案中也只需額外繳付360元,影響可謂微不足道。整體來看,雖然來自較低收入人士的人均稅款只是很小的數額,但正所謂「集腋成裘」,相信這些總數達數十萬的新晉納稅人,對擴闊稅基實在有功不可沒的幫助。更重要的是,相比起開徵銷售稅,政府可以節省大量行政開支,並避免衝擊零售行業,且能夠維持香港簡單稅制的美譽。由此可見,降低薪俸稅基本免稅額也許是最適合用作擴闊香港稅基的靈丹妙藥。
稅基闊窄是個假議題,是政府有否錢花的問題吧.社會生產的財富不是袋到政府口袋便是放到私人口袋,當經濟波動,社會生產的財富也是波動,越保證政府部份不波動,即是私人部份更波動.問題是,擴闊稅基以保證政府在經濟困難時財政穩定有錢花,意味私人部份更不穩定更少錢花.經濟下滑時,試問一個年花3000億的政府,財政上更易走盞,還是一個年薪10萬元的個人更易走盞?全民皆稅固然可擴闊稅基,但稅基擴闊了卻民不聊生,擴闊稅基所為何事?不要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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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政府「走盞」能力較高只是假象,只因現屆政府不懂得花錢,有很多需要用到錢的地方仍遭受政府忽略(近期一個明顯例子就是對瑪麗醫院和廣華醫院重建需要的後知後覺)。一個有為的政府,在經濟下滑時更應增加開支,透過提供紓緩措施及創造就業機會等方法,幫助有需要市民度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