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1日星期日

「無可疑」男童失蹤案耐人尋味

一名10歲男童在離開薄扶林置富花園的住所後失蹤,最後在羅湖邊境尋回,惹人懷疑是否另一宗拐帶未遂的事件。 (圖片:Sl@Wikimedia)

昨天早上一名10歲男童在離開薄扶林置富花園的住所後失蹤,其父親其後向警方報案,各大傳媒的即時新聞隨即廣泛報道警方的尋人呼籲。直到晚上,傳媒指出該男童已在羅湖邊境管制站被尋回,「案件沒有可疑」,翌日幾乎所有報章更對此案封口不提。這宗案件得到網民的熱烈討論,皆因近日網上屢次傳出有兒童在香港不同地方遭到中國大陸人士企圖拐帶的傳聞。而此案以男童在羅湖邊境尋回為告終,更惹人懷疑是否另一宗拐帶未遂的事件,尤其是警方迅速結案為「無可疑」,實在有點耐人尋味。

有疑點的案件被迅速結案為「無可疑」並非罕見的事,這個網誌便曾經談論過一宗「無可疑」的離奇火災。2009年3月22日,屯門老鼠洲兒童遊樂場離奇起火,當局指起火原因沒有可疑,但有居民卻表示事發前目睹有青年在玩火。筆者撰寫了《老鼠洲兒童遊樂場火災怎會沒有可疑?》一文,分析過除了有人故意起火之外,現場根本沒有其他自然起火的原因。文章出街幾天後,筆者收到一名兆麟苑居民的電郵,表示對遊樂場被焚一事感痛心,也認同筆者所言事件最大機會是因有人玩火所致,可惜他未能目睹事發經過,否則必定挺身而出舉報。筆者認為,執法人員很多時候都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如果沒有顯而易見的疑點,當事人又不想或無法追究下去,被結案為「無可疑」的機會便會很大。

說回昨天的男童失蹤案。一名年僅10歲的男童在香港島南區失蹤,卻在新界北的邊境被尋回,距離之遠就是最大的疑點。按常理推斷,男童一人獨自前往邊境的機會不大,就算他有如此能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往羅湖,也不見得有甚麼合理的動機為何要到羅湖。那麼最大可能自然是有人企圖帶他離開香港,但因為一些原因(例如警方已發出尋人呼籲)而臨時決定放棄帶他過關。那個人會是男童認識的人,還是為人家長聞風色變的「拐子佬」呢?如果是前者,案件屬於「無可疑」尚可理解,但如果是後者的話,警方實在不可能不追查下去(當然也不排除是警方訛稱「無可疑」但暗中追查,以免打草驚蛇,惟筆者覺得可能性不大)。筆者認為,以近期社會對拐子的恐慌氣氛,警方有責任向公眾發放更多此案的資料,清楚解釋此案為何會是「無可疑」,以釋除普羅大眾的滿腹狐疑。

8 則留言:

  1. 一般而言,十歲童身上的錢也不足夠他去羅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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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一個細路仔自己識搭兩個鐘頭車去羅湖?咪玩啦!如果警方話事件調查中都算合理,但一搵返個細路仔就即刻話無可疑,最有可疑果個係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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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警方似乎唔想引起公眾恐慌
    但結果引起反效果囉
    由香港仔去到羅湖喎?!
    正常人都睇得出背後另有內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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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回 King Wolffy:
    假如以最直接的途徑,先乘巴士到最近港鐵站再往羅湖,車資為 $4.7 + $20.5 = $25.2 ,如果男童身上有八達通,也不一定沒有足夠的錢。可是從港島線往羅湖要轉兩次車,一個正常的10歲男童未必能夠獨自應付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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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回 匿名:
    警方這樣快便斷言「無可疑」而不是說「調查中」,只會讓大部份市民感覺到警方辦案不夠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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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回 jennymama:
    警方若然能夠第一時間清楚解釋事件來龍去脈,自然不會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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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不明白大家怎麼會認定10歲男生會不懂從香港仔去羅湖。作為香港仔居民,10歲一定懂得怎麼往來香港仔與香港島北岸。到了香港島北岸,進入MTR系統後,前往羅湖就輕而易舉。

    不要假設往來羅湖是比較特別、比較難。假如男孩不是去了羅湖,是去了長洲、西貢、深井或大尾督,問心,大家的反應還會那麼大麼??然而,那些地方要在她不熟悉的的地方轉巴士/渡輪呢!(非本區居民巴士,較鐵路系統難理解)

    再說,我就認識有7、8歲就懂得一個人從九龍東,拖著行李到羅湖城買車票回肇慶的小孩子。我小學時也當年瞞著家人從大埔到北角買東西,這距離也遠啊。小學宿營活動,有同學要遲進,他自己一個從大埔到南大嶼也試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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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回 JM:

    薄扶林來往香港島北岸當然沒有甚麼難度,但從香港島北岸乘港鐵往羅湖要轉線幾次(正因如此,大部份南區人都是乘隧巴往紅磡搭一程東鐵往羅湖,但偏偏置富沒有紅隧線,往羅湖便沒有這樣方便)。除非證實該男童不時與家人經羅湖過關,否則對一名極少甚至從未到羅湖的10歲男童來說,並不容易從香港島南區前往羅湖邊境。

    當日警方公佈找回男童時,只表示以下三點:(1)晚上在羅湖邊境管制站尋回;(2)男童沒有受傷;(3)事件沒有可疑,其餘詳細情況欠奉,公眾有諸多猜測實在是正常不過的事,只怪警方低估了公眾對事件真相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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