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7日星期四

選民懲罰論難以在香港立法會選舉成立

目前香港立法會地區直選,全數議席都是由「比例代表制」產生,激進民主派即使只取得不足一成的支持,仍可輕易進入議會。 (圖片:Ceeseven@Wikimedia)

在近期香港立法會「拉布」風波中,候任特首梁振英特意呼籲市民,在今年立法會選舉時以議員的言行和是否為社會做事考慮投票取向,矛頭直指三名進行「拉布」行動的「激進民主派」議員。人民力量的黃毓民則為此進行反駁,指出如果選民不同意他們的做法,可以透過選票懲罰他們。然而,筆者對「選民懲罰論」能否在香港立法會選舉成立抱相當懷疑的態度。

目前香港立法會地區直選,全數議席都是由「比例代表制」產生。比例代表制的最大特色,就是令主流政黨難以獨大,同時讓較少數選民支持的勢力更容易在議會中佔些議席。當年籌劃特區制度的中方人士,特意棄用了英治時期立法局選舉的「單議席單票制」而改用比例代表制,原意是希望能夠箝制著當時獲六成多民意支持的民主派,令他們無法盡攬地區直選的大多數議席。這個策略一直以來都算是大致成功的,泛民主派在過去四屆選舉確實都無法控制地區直選的大部份議席。可是中方人士千算萬算,卻未有預料到「激進民主派」的興起。如果選舉是使用單議席單票制,激進民主派肯定沒有能力爭取多數選民的認同而取得議席;可是現在於比例代表制之下,激進民主派即使只取得不足一成的支持,仍可輕易進入議會。

換句話說,在現今的制度下,選民實在難以「懲罰」一些已獲得基本支持的候選人。激進民主派只要能夠討好其約佔選民總數約一成的支持者,其餘九成選民的取向如何根本對他們無關痛癢。況且要構成「懲罰」的效果,理應是需要本來支持某候選人的選民轉為支持另一位候選人,可是在今次風波中,幾乎所有不認同「拉布」行為的選民都從來沒有投過激進民主派一票,試問選民們又如何執行「懲罰」呢?

要提升激進勢力進入議會的難度,其中主要方法就是改變投票制度。當中最直截了當的方法,就是將立法會選舉恢復昔日的「單議席單票制」或改用「多議席多票制」(全票制),確保當選的議員均獲多數選民的認可,然而這種制度始終對民意支持度略低於泛民的建制派不利,在現實中恐怕難以落實。另一個方向就是維持比例代表制但另訂入選門檻,在分配議席時先行淘汰得票少於某個百分比的名單,然後才在剩餘的名單中按比例分配議席,可是恐怕亦難以在香港立法會選舉實行:上屆選舉最低得票率的當選者(陳偉業)也取得8.08%的選票,但該選區(新界西)的直接當選門檻也只是12.5%(下屆更降至11.1%),可見實在難以訂立一個合理的入選門檻。

總而言之,由於選舉制度所限,「選民懲罰論」在香港立法會的比例代表制下並未能完全適用。即使2020年立法會全面直選,筆者相信當中至少部份議席仍會由比例代表制或相近的「多議席單票制」選出,意味著議會內難免會繼續存在一些只獲少數選民認同的激進聲音了。

2 則留言:

  1. 當版主同意通過「單議席單票制」後「選民懲罰論」便可成立了,透過「辭職補選」所謂「公投」不正正就是「單議席單票制」嗎?當那未有選民受權的政府,在強推不得民心的政策時,才怕被選民表態以選票「懲罰」。否則,又何需強行通過補選的草案?事實上,一切一切都是那個怕人民怕得要命,「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的強權大國背後操刀而以…………

    回覆刪除
  2. 回 匿名:
    誠然,只要改用「單議席單票制」,選民懲罰論」便可成立,但關鍵是改變選舉制度並不容易。

    回覆刪除

歡迎各位讀者發表意見,筆者會盡量逐一回應。筆者保留刪除任何涉及粗言人身攻擊嚴重離題或其他不當內容的留言之權利,敬希垂注!

為方便交流討論,以及避免被系統誤判為「垃圾留言」,筆者不太鼓勵讀者以「匿名」身份留言。假如在使用「名稱 / 網址」身份留言時,留空網址一欄出現了「網址含有無效的字元」的錯誤訊息,請以半形空格(按一下spacebar)填寫該欄。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由即日起,所有留言需要經過審核,故未能即時顯示


【目前筆者因事暫停網誌更新,期間留言可能需要較長時間才被審核,敬希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