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30日星期二

祝賀梁國雄免受牢獄之災

候任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非法集結罪一案昨日宣判,獲輕判60小時社會服務令。這毋疑是在筆者的意料之外,因為裁審官曾批評梁國雄為「始作俑者」,使筆者認定他肯定會被重判。現在他毋須入獄,筆者也向他祝賀,祝賀他能夠得以保住議席。

筆者早於梁國雄罪名成立時,便曾經發表過一篇《假如梁國雄最後被撤銷立法會議員資格...》,已經悲觀地認為梁國雄大有機會失去立法會議席。筆者承認這篇文章確實有點大膽出位,可能會有點兒冒犯了梁國雄的支持者。但萬一梁國雄真的失去議席,這篇文章將會變得有參考價值,本網誌更有可能一夜成名。其後筆者再發表一篇《再談梁國雄被撤銷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可能性》,分析梁國雄被判監後失去議席的可能性,這篇假設性題材的文章同樣有點出位。可是,最終梁國雄未被判監,這些文章的預言是否正確也永遠不能被證實了。

不過,事情可能未告一段落,因為梁國雄表示考慮上訴,只是還未知有沒有錢上訴。假如梁國雄真是上訴,判罰也可能會不一樣了。

4 則留言:

  1. 免受牢獄之罪??? 係咪想講免受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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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回 匿名:
    一時筆誤,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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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回 匿名:
    既然上一次也不用判監,今次較輕微的罪行就更加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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