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3日星期四

最低工資不可能達到時薪33港元

繼續本網誌的最低工資系列。香港為最低工資立法勢在必行,不過要正式落實還有很多路要走,其中最大爭議就是最低工資的水平。有勞工團體認為,最低工資至少要達到時薪33港元,才是他們認為足夠的水平。可是,正如筆者於《最低工資應旨在防止剝削而非消除貧窮》中提到,最低工資的主要功用並不是使所有僱員有基本生活保障,而時薪33元明顯高於市價,所以筆者反對將最低工資訂得如此高水平。

政府現時為清潔工人和保安員推行的並非法定的「工資保障運動」,其工資不得低於市場平均水平,而勞工處亦會根據府統計處的數據定期發佈有關資料。在2008年6月,一般清潔工的平均時薪為25.5元;廁所清潔工平均時薪為22元;保安員平均時薪為28.3元。這三個數據都與33元有一定的距離。如果法定最低工資明顯地較現時市場平均水平為高,根據基本的市場供求定律,將會製造大量失業,這可以算是得不償失。現時有些工種,例如快餐店從業員,其時薪更低至20元上下的水平,雖然筆者也認為這個工種時薪只得20元有壓價的成份,但一下子加至33元的話,便等同加薪超過50%,對快餐業以至飲食業必定帶來更大的衝擊。

筆者粗略建議,最低工資的水平應該在時薪25至28港元之間。以每天工作8小時、一個月工作26天計算,等同月薪5,200至5,824元之間。現在某些工種被僱主嚴重壓價,月薪連這個水平也達不到,因此這個水平的工資,應該收到筆者心目中防止勞工階層被剝削的效果。至於這個水平的工資在養家的角度考慮,可能不少人都覺得不太足夠,因為就算以綜援養活4人家庭也有每月約5,600元的金額。如果說家庭中只有一人工作,也許真是不及綜援,不過在正常情況下,一個家庭在有兩個人工作的情況下,每月家庭收入將會至少也有10,400至11,648元之間,明顯較綜援優厚。更重要的是,現時不少人的月薪連綜援金額也不如,但仍寧願有骨氣地繼續其低薪工作。可見最低工資必須高於綜援的理據也是站不住腳的。

總之,筆者認為勞工團體提出的時薪33港元最低工資實屬過高,大部份僱主也不會願意接納。而筆者亦相信,時薪25至28港元之間的最低工資水平,應該是一個較為顧及現實的水平。而在下一篇文章,筆者將會談談經常被人與最低工資相提並論的標準工時。

4 則留言:

  1. 在最低工資金額上,勞方普遍要求要有33至35元時薪,資方則大多希望只須21至22元時薪,所以我也覺得兩者之間的27至28元是一個節衷的方案。

    回覆刪除
  2. 回 blue:
    筆者也相信要為最低工資水平達成共識,勞資雙方必須各退一步。筆者也預計最低工資水平最終也不會在28元之上。

    回覆刪除
  3. 回 匿名:
    筆者也希望最低工資最終能夠達致這個中間著墨的水平。

    回覆刪除
  4. 33元絕對不算高,要打破富越富貧越貧的面局,工資的差異能夠越少便越好。
    你所講的33元太高是因為包括你在內的香港人習慣了「貧富懸殊」,如果某些工種的工人一直以為自己低薪低酬是理所當然的話,資方只會變本加厲,不合理的薪酬最後帶來不健康的勞資關係。
    我個人很欣賞北歐等國對勞資雙方的安排。最低/高工時、最低薪酬、超時工作的安排都列得清清楚楚,好讓市民有一個安定的環境工作及生活。雖然香港不能一朝一夕與北歐等國看齊,但為了能讓貧富差距收窄及給予勞方安定的工作環境,在與高薪一族比較的同時,訂立33元為最低工資實在不能看成「太高」。

    回覆刪除

歡迎各位讀者發表意見,筆者會盡量逐一回應。筆者保留刪除任何涉及粗言人身攻擊嚴重離題或其他不當內容的留言之權利,敬希垂注!

為方便交流討論,以及避免被系統誤判為「垃圾留言」,筆者不太鼓勵讀者以「匿名」身份留言。假如在使用「名稱 / 網址」身份留言時,留空網址一欄出現了「網址含有無效的字元」的錯誤訊息,請以半形空格(按一下spacebar)填寫該欄。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由即日起,所有留言需要經過審核,故未能即時顯示


【目前筆者因事暫停網誌更新,期間留言可能需要較長時間才被審核,敬希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