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3日星期一

再談尖東站海旁設渡輪碼頭的訴求

尖東站橫跨梳士巴利道行人天橋的盡頭之處,正好連接筆者倡議新碼頭的上層入口。(圖片作者:ElsaEsthers)

民間團體「尖碼之聲」昨天發起了遊行,表達反對遷拆尖沙咀碼頭巴士總站的意願,雖然只得數十人參與,但至少仍吸引到一些傳媒作出報道。「尖碼之聲」如此高調行動,因為為拆卸巴士總站鋪路的工程之刊憲期將於明日完結。雖然筆者亦反對有關工程,不過反對遷拆現有巴士總站的意願未有「尖碼之聲」般強烈——只要政府為受影響的巴士及渡輪乘客提供足夠的補償,例如廣場以上蓋方式興建並在地面重建巴士總站,筆者亦願意妥協,不強求保留現有的巴士總站。不過,政府似乎決意將巴士總站趕出尖沙咀碼頭,筆者只好再退一步,提出將天星碼頭遷到尖東站海濱。然而,「尖東天星碼頭」的建議卻遭到一些誤會,因此筆者有意藉此機會澄清一下。

對筆者建議提出質疑的人士,主要是認為這只會使原有的尖沙咀天星碼頭落得拆卸的下場。他們覺得,當天星碼頭搬到尖東後,尖沙咀天星碼頭便會荒廢,給當局機會順道拆卸整座碼頭建築。他們亦質疑,昔日來往中環至尖東的航線因為客量不足而停航,可見尖東並不適合設置渡輪碼頭。

筆者重申,搬遷天星碼頭到尖東站海邊的最大前提,就是要完整保留現有的尖沙咀天星碼頭。有關前提筆者一直已在網誌內多番強調。根據筆者最早的構思,屆時尖沙咀天星碼頭只有「維港天星遊」這類針對遊客的航線的停泊點,其餘室內部份則可改裝成為「維港博物館」或「渡輪博物館」。然而,筆者經過讀者的提點,醒覺到未必需要因為天星碼頭將服務擴至尖東,而取消現時服務尖沙咀的航線,況且天星小輪和海港城都是九倉集團旗下的資產,相信九倉亦未必輕易放棄直達海港城一帶的渡輪服務。因此,筆者修訂自己的建議,尖沙咀天星碼頭並不會改裝為博物館,並繼續提供往中環及灣仔的渡輪服務,只是班次被尖東天星碼頭分薄一半而已。中環七號碼頭的兩個泊位,其中一個繼續供往尖沙咀的航線使用,另一個則撥給往尖東的航線使用。灣仔碼頭的西面泊位,亦改由往尖沙咀和尖東的航線共用。在這個修訂建議下,尖東天星碼頭將由筆者原先建議的四個泊位,縮減至兩個泊位,即是類似灣仔碼頭的設計,分別只是上層和下層均開放使用而已。

至於提出昔日中環至尖東航線客量不足而停航的反駁意見,筆者認為有關理據有點無稽,可能反對者不太清楚昔日「尖東碼頭」的位置吧?昔日的「尖東碼頭」,位於海景嘉福酒店對出的尖東海旁,該處幾乎是尖東海旁的盡頭了,遠離尖東最繁盛的位置之餘,與尖東站有達五百米的距離,與紅磡站也有逾三百米。碼頭位置如此隔涉,有關航線最後捱不住筆者絕對可以理解。可是,根據筆者的建議,尖東天星碼頭位於尖東站(麼地道公共交通交匯處)對出的尖東海旁,市民可以直接由橫跨梳士巴利道行人天橋,進入新碼頭的上層入口。該處亦鄰近漆咸道南、新世界中心及星光大道,有足夠的客源基礎,故此新碼頭並不需要完全依賴轉乘的巴士及港鐵乘客。

相比起「尖碼之聲」,筆者算是一個相對較為務實的人,對政府最終願意在尖沙咀天星碼頭的位置保留巴士總站(不管是保存現有的還是重建於廣場底下)並不寄存厚望。故此,筆者認為在尖東站海旁設渡輪碼頭的訴求,應該相對較易同時爭取到市民的支持,作為當局與反對遷拆巴士總站人士之間的妥協方案,成為政府決意剷除尖沙咀碼頭巴士總站的重要補償,並對在尖沙咀碼頭存在已久的巴士與渡輪轉乘關係的影響,盡量減到最低。

18 則留言:

  1. 我覺得班次一半的建議很糟糕呢,
    像灣仔線班次已經達20分一班次,
    到時不是每邊40分一班嗎?!

    那倒不如全部航線遷往尖東好了,
    反正該處集巴士,西鐵轉車於一身,
    如果政府肯將碼頭遷到尖東,
    方便近百萬鐵路線居民過海,
    我倒覺得搬碼頭也可以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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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西鐵線即將伸延至紅磡,屆時大西北的居民可乘搭西鐵線直接到達尖沙咀,而無需轉線。

    而為了保護所有港內渡輪,不但港鐵優惠站確認優惠(市區及新界擴展市區)及月票推廣(新界偏遠區)不適用於港島區,港鐵更對東鐵線、西鐵線及馬鞍山線的乘客實施乘車限制,規定這些乘客只可依照以下方式乘車來往港島,否則將不能在目的站出閘,並會被罰款港幣500元!
    新界往港島:
    乘搭港鐵至尖東站,出閘後前往天星碼頭乘船至中環/灣仔,再轉乘港島區非過海巴士線前往港島各處

    港島往新界:
    從港島各處乘港島區非過海巴士線前往中環/灣仔碼頭,然後乘船至尖沙咀,離船登岸後前往尖東站入閘乘搭港鐵

    以上規定是強迫小市民乘搭港內渡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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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新建碼頭若無法符合保護海港條例之要求, 只是不設實際的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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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旅遊事務署的回覆:「巴士總站建築物多年來曾有大規模改動,以致其文物價值降低」

    如果他日巴士站被拆,碼頭也不能幸免的,請留意廣場計劃包括拆卸天星碼頭的上蓋(即報紙檔個位) - 這就是為拆碼頭鋪路!

    當下次佢想拆碼頭的時候,就正正可以用同樣借口過關-「天星碼頭建築物多年來曾有大規模改動,以致其文物價值降低」

    不要中正政府的圈套!

    根據國際間廣泛認同的文物保育指引《布拉憲章》(Burra Charter),古蹟保育工作不應狹窄地只用建築物作評核單位,而要函蓋更廣闊的「地方」(place)觀念。「地方」可以是一片空地、一個場景、一個配套。只要一個地方擁有「文化要義」(cultural significance) - 能反映社會的多樣性、能反映一段形成我們身份和我們城市景觀的歷史 - 該地便需要受到保護。這個準則,就連古物古蹟辦事處也宣稱會尊重和採用。

    尖碼這個地方, 百多年來都是交通樞紐, 不只計個碼頭, 還有附近的配套-就是巴士站及昔日的火車站.

    香港的保育政策落後的地方,就是因為用了"建築物"為保育的概念-留了外殼,卻沒有了最重要的元素-"人". 人的生活為地方添上了色彩及背後意義, 沒有人的存在, 就沒有文化. 昔日美利樓由有評級的建築物, 結果因重置到赤柱, 離開了原本的地方, 評級也隨之被除去, 可見地方與人其實才是保育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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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在旅遊界工作近十年, "掹車邊" 從旅遊角度講尖碼問題尚算適合吧

    "旅遊" 所謂何事, 普遍來講, 也就是離開原居地進行探索。而不同種族對 "探索" 的期望都有不同, 但不論是觀光遊覽、喻渴玩樂, 都會是根目的地的本土特色的事物拉上關係。當中最曾遍地提及, 也就是興目的地的歷史、文化有關

    尖碼巴總 + 巴士 已經有90年歷史, 再以小輪和遠洋輪船服務來講, 已逾一世紀;這就跟歷史、文化扯上關係而與旅遊業配合上。另一方面, 政府計劃的 "廣場", 有何本土特色? 而且同類廣場世界上到處都有, 遊客會捨其他而取香港嗎?

    搬遷碼頭至尖東, 撇除 "海港保護條例" 等因素, 對市民有何益處。若在拉回旅遊角度, 120年 vs 全新, 那個會更吸引遊客?

    近幾年出現的 Sustainable Tourism, 講緊就係 "就地取材" 加上 "不影響本土居民生活" 為前題, 對旅遊業進行規劃。但又唔係所有都 "唔郁好過郁", 要郁就要好好規劃, 能發揮功效又將對本土居民影響減至最低, 台灣的夜市就是最佳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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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連世界保育權威的聯合國教科組織都高度評價的百年「公共交通交通運輸樞紐」歷史城市地景,亦係我地香港有錢都買唔到既罕有的歷史、文化及旅遊資產,政府拆左點賠?你諗到點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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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回 匿名(第一位):
    經筆者翻查,尖沙咀至灣仔線班次平日日間班次為8-12分鐘一班,只有每日晚間和假日早上才20分鐘一班。針對灣仔線的情況,兩邊碼頭各分得一半班次未必足夠,天星小輪可以加船行走兩條航線,使以上兩個時段的班次分別為15分鐘及30分鐘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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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回 匿名(第二位):
    閣下已於之前的網誌文章留下類似的不合理建議了,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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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回 ZK-NBS:
    新碼頭根本並不涉及填海造地,只是佔用極小部份的海面設置碼頭建築以便渡輪停泊而已。如果有人硬是要拋出《保護海港條例》來反對的話,筆者也無可奈何,只能批評有關條例過於嚴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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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回 leslie:

    先澄清一下:本文主旨只是探討在尖東站海旁設置渡輪碼頭的建議,而有關建議只是作為當無法成功爭取保留尖沙咀碼頭巴士總站的次要選擇。筆者對於尖沙咀發展旅遊廣場一事的立場,最希望見到的結果始終都是維持現狀:保留巴士總站並擱置興建廣場。

    至於閣下的論點,筆者並無任何反駁之處。不過政府是否能夠接受有關論點,筆者亦不寄予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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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回 Jacky Lim:
    就是因為之前有讀者與閣下一樣有類似的誤解,筆者才撰寫這篇文章。筆者再三重申,在尖東站海旁設渡輪碼頭的建議,絕非是提供機會予當局拆卸現時的尖沙咀天星碼頭。而筆者反對巴士總站改建廣場的立場,亦早已散見於網誌內不只一篇文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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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回 loy:
    筆者也認同這個「公共交通運輸樞紐」的歷史價值,雖然火車站早已被拆除,但現時仍能維持的巴士與渡輪的轉乘點仍使這個樞紐未有失色。萬一巴士總站被拆,即使按照筆者的建議在尖東站海旁設置渡輪碼頭,重新塑造一個集鐵路、巴士及渡輪的全新「公共交通運輸樞紐」,恐怕亦不能稱得上是「賠」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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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新碼頭根本並不涉及填海造地,只是佔用極小部份的海面設置碼頭建築以便渡輪停泊而已。"

    這句話自相矛盾, 只要是永久佔用海面都是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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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回 ZK-NBS:
    筆者就是認為「永久佔用海面都是填海」這個定義過於嚴謹,畢竟不少反對填海的市民之本意都只是阻止當局藉填海製造土地賣給地產商而已,筆者相信他們並不介意為興建一個公眾可以使用的碼頭而小量地「永久佔用海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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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東鐵線、西鐵線及馬鞍山線的乘客只可依照以下方式乘車乘船!
    沙田/馬鞍山/大埔/北區-尖沙咀:
    港鐵

    大西北-尖沙咀:
    港鐵+輕鐵

    尖沙咀-中環/灣仔:
    天星小輪

    中環/灣仔-港島各區:
    城巴/新巴港島區路線

    港鐵互轉天星小輪地點:
    尖東站-尖沙咀碼頭

    天星小輪互轉港島區巴士地點:
    中環港外線碼頭/灣仔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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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保護香港條例》根本沒有對什麼情況下准許在港內填海作出規定,而是說假定不准填海的。現時衡量是否可填海的規則是由終審法院判定的。希望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能盡其職責,修訂法例,白紙黑字寫明什麼情況下可填海,什麼情況不可,而不是把權和責一同推給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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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有感近年的鐵路發展已經使到渡輪的地位岌岌可危,當東鐵過海以後,就算將碼頭搬到尖東,生存空間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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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為了保護所有港內渡輪,將予以剝削港島區乘車待遇,即削減過海隧巴線,從而強迫小市民乘船渡海,獲得保留的過海隧巴線是101,102及106,但101予以改走啟德隧道及東九龍走廊,106更縮短至筲箕灣,使南區及柴灣完全沒有港島對外陸路客運線,來往這些地區的市民被迫乘塔港島對內陸路客運線及港內水路客運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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