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4日星期五

普選功能組別 八大界別涵蓋全體選民

筆者曾於去年發表《補充「功能組別普選化」建議的細節》,解釋如何將全體選民分配到各個新界別。在這一年間,筆者也斷續收到一些回應和意見。因此,筆者決定將之前的建議加以優化,將功能組別由原先建議的十四個界別,進一步重組為八大界別,堪如八個「選區」一樣。另一方面,雖然筆者去年提出兩個方案,但現在只有全體選民(無論是否在職)設立功能界別的方案獲得保留,而不再提出只為所有在職人士設立功能界別的方案,因為後者始終未能符合普及而平等的原則,令在職人士比非在職人士多了特權。

筆者的參考資料,與去年一樣都是政府統計處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但數字當然是最近一季的了。筆者將香港各行各業分為六大產業,所有在職人士將會獲編配其中一個界別。非在職人士方面,界別的編配會較為複雜。對於退休和失業人士,會按他們最後一份工作的性質,編配到前述的其中一個界別。而其餘非在職人士則會分為兩類:全職學生將會被編配到「學生界」,其餘的則會被編配到「家務料理界」。表一列出八大界別及估計合資格選民人數。

行業界別 估計合資格選民人數 佔總人數百分比
漁農、建造及製造界 582,082 9.93%
進出口及批發界 749,461 12.79%
零售、酒店及飲食界 735,958 12.56%
運輸、倉庫及通訊界 588,900 10.05%
金融、專業及商用服務界 856,546 14.61%
公共行政、社會及個人服務界 1,160,153 19.80%
家務料理界 685,400 11.69%
學生界 502,300 8.57%
總計 5,860,800 100.00%

同樣地,由於每個界別的選民人數未能做到盡量接近一樣,所以每個界別的議席數目會有所不同,根據界別選民比例分配。表二列出了功能組別在30至45席的情況下,各個界別的議席數目。

行業界別 佔總人數百分比 30席 35席 40席 45席
漁農、建造及製造界 9.93% 3 4 4 4
進出口及批發界 12.79% 4 4 5 6
零售、酒店及飲食界 12.56% 4 4 5 6
運輸、倉庫及通訊界 10.05% 3 4 4 4
金融、專業及商用服務界 14.61% 4 5 6 7
公共行政、社會及個人服務界 19.80% 6 7 8 9
家務料理界 11.69% 3 4 5 5
學生界 8.57% 3 3 3 4
總計 100.00% 30 35 40 45

與上次的建議一樣,筆者傾向普選化後的功能組別採用多議席單票制,因為如果使用多議席多票制(全票制),同一界別中較多人數的職業會較容易壟斷界別中所有席位;如果使用比例代表制,則變得與地區直選無異。

最後,筆者要解決參選權和提名權的問題。在之前一篇文章中,有讀者提出一個很好的問題:「誰可以參選功能組別」。筆者提供兩個選項,讓大家有更大的討論空間。第一個選項,就是身為同一界別內的選民便可享有該界別的參選權和提名權,例如一名的士司機可以在那個約59萬名選民的「運輸、倉庫及通訊界」提名他人參選該界別、自己參選該界別,以及在該界別投票選出代表。這個選項較能符合功能組別的原意,使各個行業有來自同一行業的代表為自己發聲。可是,這便與地區直選開放給全體選民參選有分別了,因為在現時的地區直選,一個香港島的選民雖然只能在香港島提名和投票,但他可以到九龍和新界其他選區參選,所以在立法會選舉才會出現某某候選人「空降」某區的情況出現。而地區直選的做法,正是普選化後的功能組別之參選權的另一個選項了。這個選項聽起來比之前的選項更為民主,但筆者也有幾個反面論點。首先,第一個選項中,每名選民都有機會在一個界別參選,不會有人無權參選,亦不會有人有特權可選擇在另一個界別參選,所以有關安排仍可算是普及而平等。此外,若容許界別以外的人士參選,會出現外行人代表內行人的情況。所以,在筆者眼中,第二個選項亦非比第一個明顯優勝。對於參選權應該採用第一個還是第二個選項,筆者持開放態度。

8 則留言:

  1. 大多數支持保留功能組別的人士,居心只是為了維持自己的特權不變。閣下提倡將功能組別平民化,人人有權參與,那麼現時功能組別的選民便沒有了特權,他們肯定不會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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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回 匿名:
    假如功能組別既得利益者執意悍衛自己的特權,而不肯為普選作出讓步,那麼無論功能組別怎樣改革得比現在民主,他們同樣不會贊同,與他們討論普選也是沒有甚麼意義。筆者提出功能組別全民化,只是希望讓一眾真心希望得到普選的各位,能夠多一個除了「百分百地區直選」之外的可行選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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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只讓界別中人參選, 家務料理界便要找師奶參選? 學生界便要找大專生參選? 師奶和大專生是否勝任議員工作? 現在的功能組別以精英自居, 讓無業市民參選豈不是比全面地區直選更徹底顛覆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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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回 hongming:
    筆者認為大家不應看輕「師奶」和大專生必定不能勝任議員工作。不少民間組織的負責人為非在職婦女,也將組織管理得頭頭是道;大專院校更有學生會和其他學生組織,可以培育出政壇新秀。再舉一個真實例子:在當年新九組中,出身於草根階層、任職地盤判頭的曾健成亦能成功當選立法局議員,便是一個很好的例證,證明功能組別議員不一定由所謂「精英分子」獨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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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現在的情況,正正是功能組別既得利益者執意悍衛自己的特權,而不肯為普選作出讓步,否則他們也不會反對廢除功能組別了。

    閣下提出「功能組別普選」,不過是希望泛民和既得利益者各讓一步,取得平衡。但既然「功能組別普選」不能保障其利益和特權,既得利益者當然不會支持。那「百分百地區直選」與「功能組別普選」還有何分別? 為何仍要把事情複雜化?

    一個複雜的制度,最易被當權者操縱細節中的魔鬼,君不見王永平提出的「功能組別普選」,名堂一樣但內裡已少了民主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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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回 匿名:

    筆者認為,雖然「功能組別普選」並不能保障既得利益者全數的利益和特權,但對他們來說,仍較「百分百地區直選」為優勝。例如一名熟悉金融範疇的人士,在筆者的「功能組別普選」方案中,可以憑著自己對業界的認識,選擇「金融、專業及商用服務界」參選,但如果是「百分百地區直選」方案,他便需要付出額外的努力和時間,涉足參選選區的地區工作,並需要對參選選區的地區議題有一定的認識和立場,才能夠參選地區直選。

    由此可見,筆者已盡了最大努力在落實普選的前提下,同時盡量減少對功能組別既得利益者的影響。如果他們仍不領情,筆者亦不反對全盤取消功能組別。畢竟由始至終,筆者的立場絕非必須保留功能組別不可,只是希望提供一些另類的方案,以求達致一個正反雙方皆可接受的節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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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針對沒有地區工作經驗,而有志投身議會工作的專業人士,台灣的投票制度值得參考。它採用單一選區兩票制,一人兩票,一票選地區代表,另一票則選政黨,前者是簡單多數制,後者則按政黨總得票率按比例分配席次。政黨便可推薦專業人士於其名單,使他們透過政黨票當選。這是否較「功能組別普選」容易推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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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回 TKY:
    將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的一套搬過來香港,筆者初步並不否定其可行性。大致執行起上來,可以照辦煮碗將七成議席撥作地區直選,其餘三成則以「政黨票」形式讓各大政黨瓜分議席。這個安排的壞處就是獨立候選人只能參選地區直選,而難以參與「政黨票」的選舉,除非他們向大黨靠攏。另一方面,假如引入「政黨票」,而地區直選同時仍取用比例代表制,似乎亦有違單一選區兩票制「一票選人,一票選黨」的原意,所以地區直選最適宜採用單議席單票制,但這個制度對親建制派最為不利,很難令他們接受。以上種種都需要深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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