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0日星期五

小巴可考慮十六座位及二十座位並存

自從1988年香港所有小巴由十四座位增至十六座位後,小巴座位數量一直未有改變。直到近日,有專線小巴團體建議將小巴座位由現時十六個增加至二十個,並聲言這能換取三年內不加價及其他好處。然而,當局一直堅持小巴不應增加座位。筆者認為,小巴增加座位利多於弊,但亦毋須一刀切將所有小巴增至二十座位,而應該讓十六座位及二十座位並存,讓小巴營運商自行決定派出合適車種行駛路線。

小巴團體指出,增加座位有助抵銷經營成本增幅,紓緩加價壓力,因此有能力凍結車費三年,甚至提供長者優惠。為免影響服務質素,他們亦表示會維持班次不變,變相提升小巴路線的載客能力。此外,由於部份舊小巴未能安裝額外座位,增加座位便可令他們將舊車換成最新的歐盟五型環保車種,同時裝有安全帶。不過,運輸署並未有因此而領情,並作出反駁,主要是指現時專線小巴服務足以應付市民的需求,並使燃料、車租開支上升,因此決定維持小巴的座位數量。

對於運輸署的反駁,筆者持保留態度。筆者不時都需要乘搭專線小巴線,根據自己的親身經歷,繁忙時間的小巴服務確實是供不應求,即使在總站也要等數輛小巴才能上車,中途站更肯定不用考慮等小巴了。假如這些客量較高的路線改用二十座位小巴,必定有助改善服務質素。不過,筆者亦考慮到不是所有小巴業界人士都支持增加座位,他們部份人士同意運輸署的觀點,擔心得不償失。為此,筆者便有「十六座位及二十座位並存」的念頭。現時專利巴士都未有劃一座位數量,巴士公司可按路線情況自由派出單層或雙層巴士行駛。既然如此,為何不將此理念推廣至小巴公司呢?

筆者建議,當局容許市面上同時出現十六座位小巴及二十座位小巴,但後者的牌費較前者為高四分之一。小巴公司可視乎自身情況,決定是否將其十六座位小巴牌照升級至二十座位。譬如有些小巴公司仍擁有大量「短陣小巴」,不能增加座位,如果暫時不想更換新車,大可以繼續維持十六座位;而有些小巴公司則購置不少「長陣小巴」,他們便可考慮將牌照升級以加裝座位了。事實上,筆者認為「長陣小巴」亦不一定要加裝座位,因為現時十六座位的「長陣小巴」大都裝有行李架,對攜帶大型行李的乘客帶來不少方便,如果決定加裝座位的話,行李架便須拆除了。所以,小巴公司在決定是否將手頭上的「長陣小巴」加裝座位,亦應考慮該路線的乘客對行李架之需求。

2 則留言:

  1. 如果只批准綠色小巴轉二十座位又是否可行?
    吸引紅轉綠

    回覆刪除
  2. 回 溟天凱:
    筆者認為紅巴始終有其存在價值,不需要刻意吸引紅轉綠(儘管當局不是這樣想)。

    回覆刪除

歡迎各位讀者發表意見,筆者會盡量逐一回應。筆者保留刪除任何涉及粗言人身攻擊嚴重離題或其他不當內容的留言之權利,敬希垂注!

為方便交流討論,以及避免被系統誤判為「垃圾留言」,筆者不太鼓勵讀者以「匿名」身份留言。假如在使用「名稱 / 網址」身份留言時,留空網址一欄出現了「網址含有無效的字元」的錯誤訊息,請以半形空格(按一下spacebar)填寫該欄。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由即日起,所有留言需要經過審核,故未能即時顯示


【目前筆者因事暫停網誌更新,期間留言可能需要較長時間才被審核,敬希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