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歷經多年波折,近日終於再次選出新的概念設計,由上次憑天幕的設計而中選的Norman Foster再度蟬聯。對於三個候選概念設計方案,筆者沒有一個稱得上是特別喜愛,但如果要筆者淘汰其中一個方案,那個選擇正是Foster的方案。故此,筆者對當局的決定實在有點失望。
Foster的設計為何較其他設計較不得筆者歡心呢?在筆者感覺上,Foster的設計是最沒有特色可言。有人可能會反駁,那個設計最大的特色就是如其名稱的「城市中的公園」,為何筆者還說沒有特色?沒錯,該設計的最大賣點就是在海邊設立佔地約19公頃的「市區森林」,並號稱計劃種植五千棵樹。可是,這是一個文娛藝術區需要的嗎?這是香港需要的嗎?香港約有75%陸地面積屬郊區,當中一半更是當局劃定的郊野公園和特別地區,稱得上是「郊野中的城市」。就算說是「公園」,西九附近已經有一個逾13公頃的九龍公園,啟德西南部海邊更將會設置佔地逾24公頃的都會公園。筆者不禁質疑,何以西九文化區還需要一個「城市中的公園」?況且,「城市中的公園」亦無法反映出一個文娛藝術區應有的特質。亦即是說,「城市中的公園」這個概念設計套用在其他用途的規劃也無不可。
綜合三個概念設計,均有一個令筆者失望的共通點,就是欠缺地標性的建築。在這一個標準中,荷蘭建築師Rem Koolhaas的方案算是滿足了筆者的部份期望,因為設計中有一條連接柯士甸道西及佐敦道西的半月形跨灣大橋,是三個概念設計中唯一可以稱得上是地標的東西。可是那個地標不屬文娛藝術區的核心設施,變得可有可無,位置亦偏離較當眼的位置(在港島北岸望向文化區時,未必看得清楚該地標)。因此,筆者對此其實並不太滿意。另一方面,部份人士亦質疑大橋會使整項建築工程超支,故此即使該方案當選,大橋也可能成為爭議焦點。
事實上,三個概念設計的支持率相若,筆者也明白當局要三選一實在頗為難做,注定讓三分之二的市民失望。無論如何,概念設計既成定局,筆者只能寄望當局加快上馬,不要再蹉跎歲月了。
某程度上同意筆者既睇法, 但對西九是否需要一個iconic/landmark式既建築實在有所保留. 畢竟是次"比賽"只是一個urban planning既層面, 未到個別建築既設計, 所以重點應該放係d program點樣放, 西九入面會點去處理promenade同城市既關係, 街道既scale係唔係我地市民想要等等既問題吧. 但我相當同意, why we need another park for god s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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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閣下也有道理。筆者惟有期望到設計個別建築的階段時能夠考慮地標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