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7日星期六

長者屋不應建於市區

筆者心目中的長者屋計劃,應該找來一片較大的土地發展成一個具規模的社區,包含多幢中低密度的長者屋樓宇。 (圖片:WiNG@Wikimedia)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近期提出的「雋逸生活」長者屋計劃,有意於北角和天水圍興建以較富裕長者為對象的長者房屋。坊間普遍將之形容為「富貴長者屋」,並認為房協不務正業,應該將資源放回協助最有需要的人士解決居住的問題。筆者某程度上同意這種意見,可是這不代表認為當局不應興建任何形式的長者房屋。隨著香港人口的結構漸趨老化,如何令長者得以安居將成為一個不能迴避的問題,故筆者相當支持當局能夠投放資源於這一方面,惟有關計劃需要滿足兩大前提:要做到實而不華,以及最重要就是不應在市區興建。

以目前房協「富貴長者屋」的選址為例,其中一個選址位於天水圍近濕地公園一帶,位置明顯遠離市區,筆者原則上是支持有關選址,可是另一個選址乃北角前丹拿山邨地皮,筆者對此表示相當反對。能夠在長者屋居住的都是退休人士,他們於市區居住的需要遠不如在職人士,即使他們在遠離市區的地方居住,也不會有太大的不便。因此,為了使土地資源得到更合理的分配,北角前丹拿山邨地皮不應用作興建長者屋,而是應該將之發展為並非以長者為對象的資助房屋(最好是居屋,但也不反對興建公屋),以便讓更需要住在市區的人士入住。

筆者心目中的長者屋計劃,其提供的服務水平絕不會像「雋逸生活」般奢華,而只與現時房協「長者安居樂住屋計劃」相若。可是,新長者屋計劃並不應該像「長者安居樂」的「樂頤居」和「彩頤居」項目僅為單幢式樓宇,而是應該找來一片較大的土地發展成一個具規模的社區(筆者姑且稱之為「長者社區」),包含多幢中低密度的長者屋樓宇,並共用同一座提供文化康樂、醫療、餐飲等一站式服務的綜合大樓,同時附設公園及戶外運動場地,這樣的規劃會比較合乎成本效益。既然「長者社區」佔地較大,自然難以將之設置於寸金尺土的市區之內。筆者認為除了天水圍之外,也可考慮在大嶼山或其他離島尋找合適的選址,甚至可以在將來各新市鎮(如洪水橋、古洞、粉嶺北)預留有關用地。

筆者亦認為「長者社區」計劃大可以繼續交由房協負責推行,畢竟政府可以透過豁免地價進行間接資助,也可以將之視為「資助房屋」的一種。至於是否有違「協助最有需要的人士解決居住問題」的原則,筆者則覺得不應過於執著這一點——如果設於偏遠地區的新長者屋計劃成功吸引家境小康的長者入住,自然能夠騰空不少位於市區的中小型住宅單位,間接增加市區「上車盤」的供應,有意置業的人士便可以從中受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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