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早前在《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之我見》已分享過對中環新海濱設計的一些意見。後來與其他人討論過後,發現當中以5號用地的可塑性最大。政府建議在該處三幢13至17層高的獨立建築物作藝術及文化用途,但根據筆者非正式統計,很多人都不太同意有關構思。因此,筆者有意再深入地談談5號用地還可以做甚麼。
- 全新的香港文化中心:最接近政府原意的構思,應該是將之建成一個劇院建築。因此,當局可以考慮將該處建造一座全新的香港文化中心。現時位於尖沙咀的文化中心,建築設計一直備受批評,將之拆除筆者也不感到可惜。尖沙咀文化中心拆卸後,政府便可以興建一個大型露天廣場,而又不影響尖沙咀碼頭巴士總站了,而當局更可將舊址仿建前尖沙咀火車站大樓作旅遊用途,使該處的舊貌恢復。
- 博物館或展覽館:本來筆者在《踢爆香港規劃及基建展覽館永久展館悄悄縮水》建議將香港規劃及基建展覽館永久展館設置於此處。可是經網友向當局查證,展覽館已拍板決定在原址擴建,所以筆者的建議應該難以實現。然而,該址仍有潛質作為博物館的選址,譬如在《天水圍空置土地用途的一些建議》筆者提及過的「香港回歸博物館」,在政府總部附近設置相信會更易得到支持。
- 政府辦公大樓:2006年政府因應各政黨要求,減少添馬艦新政府總部的規模。除了那逾二萬平方米的展覽館被剔除外,還包括一些政府辦公室的樓面面積。因此,用地可以用作安置這些政府辦公室,方便輔助政府總部。
- 非牟利團體辦公大樓:假如政府認為那些辦公室不在政府總部附近也是無關痛癢,該處也可以作為非牟利團體的辦公室,例如重置夏愨道的香港紅十字會總部。
- 中小型會展場地:香港的會展場地嚴重不足。該處雖然與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有一段距離,無法納入成為其一部份,不過也可以擔任類似灣仔華潤大廈的「香港展覽中心」的角色,作為一個中小型會展場地。
- 酒店:這個建議需要修改現時的「政府、機構或社區」土地用途,不過仍然是值得考慮,因為可以作為換取中環新海濱1號及2號用地不興建大廈的彌補方案。於該處興建酒店,不比在中環原址建議的位置為差。
筆者很隨便地已經為5號用地的用途提出了多個可行的方案,只可惜諮詢期已過,沒有辦法將這些建議補充在筆者的建議書中。但無論如何,筆者只希望當局考慮改變原有方案便可以了。
香港文化中心啟用唔夠廿年,要拆可能會畀人話浪費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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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香港文化中心的建築設計一直受到批評,並未得到任何建築獎項。筆者也認為香港文化中心沒有善用面前是維港的優勢,竟然連一個窗口也沒有,糟蹋維港美景。假如將該建築拆除,筆者認為是可以接受的,說是浪費就只能怪當初興建時設計得如此差劣。
紅館演唱會檔期供不應求,不如在此興建多一座具紅館規模的室內表演場地,支持香港樂壇!開演唱會也總算是「藝術及文化」用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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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其實筆者對紅磡體育館的變質感到不以為然,明明是「體育館」,卻沒有甚麼體育活動。興建多一座新的演唱會場地不是不可考慮,但應考慮正名為「演藝館」,以免「掛羊頭賣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