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規劃署自今年4月展開的「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第二階段公眾參與」,已於本月中結束。筆者對這個研究一直關注,並曾經提交過一些意見。筆者希望藉這個平台與大家分享自己的這些意見。
一號及二號用地的商業用地,本人認為同時發展酒店及辦公室較只發展辦公室可取,但對建議的高度仍有不滿,希望該兩座建築能夠與三號用地的建築相若。而且希望碼頭加建頂層作零售餐飲用途的建議,能擴展至二號及三號碼頭,使它們與四至六號碼頭一致。
三號用地方面,園景平台較小會較為可取,因為這會盡量避免遮擋景觀。而且筆者也很喜愛概念A中九至十號碼頭前地的廣場。不過,筆者認為有需要設立一條地下通道,由皇后像廣場及中環站直通碼頭一帶,並設立自動行人道,方便市民往返兩地。
四號用地方面,筆者認為較少建築會較好,沒有甚麼其他意見。而五號和六號用地,就是筆者最不滿意的地方。筆者實在不能明白為何「藝術及文化區」需要三幢13至17層高的獨立建築物。筆者反建議在該處的部份用地建一中型劇院,其餘用地用作露天表演場地,才切合「藝術及文化區」的需要。不過,筆者也不反對將用地改作其他用途,例如政府或非牟利團體的辦公室,或者甚至改作酒店之用,但高度與現在的高度限制相若。至於海邊,筆者建議加入一些酒吧及特色食肆,使該處即使在晚間仍然熱鬧。而七號用地的海濱長廊,筆者認為都市公園的設計較為實際。
至於重置皇后碼頭及舊天星碼頭鐘樓的意見,筆者有機會將會在另文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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