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昨日宣佈動用外匯基金,向全香港所有銀行存戶提供全面保障存款。筆者對這個突然作出的決定確實感到有點意外,因為在此之前提政府只是表示會研究將存款保障上限由10萬港元提高到20萬港元而已,而筆者也寫了一篇《應提高香港存款保障上限》作回應,當時筆者也沒有想過可以無上限地提供存款保障。
筆者認為,這個全面保障存款的短期措施,實在只是門面上的工夫。筆者深信,現時香港銀行業相當健康,而香港經濟也沒有歐美等地那樣惡劣。就連金融管理局總栽任志剛也表示,香港銀行業的資金流通比率、資本充足率和不良資產比率等均較標準為佳。可見香港並無逼切需要推動無上限的存款保障。只是在歐美等地都推出類似措施時,加上「金融海嘯」(題外話:不知是哪個香港傳媒發明此詞呢?現在幾乎所有香港傳媒都用上這個詞了。)的威力不容忽視,在保著香港存戶的信心為大前提下,香港政府最終決定暫時全面存款保障實在是可以理解的,筆者也不反對。筆者與任志剛一樣,均相信不會有需要動用外匯基金的一分一毫。
不過,無上限的存款保障始終只適宜作為短期臨時措施,畢竟提供全面保障實在涉及很高的風險。筆者希望到了2010年底或之前,可以如期甚至提早取消有關安排,使存款保障恢復為有上限。而這個上限,正如筆者早前建議,可以達50萬港元的水平。經過全面保障一役後,筆者認為50萬算是較保守,就算是100萬港元也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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