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保護海港協會動員大約三百人舉行示威,抗議政府填海,並要求政府承諾不再在維多利亞港填海。筆者對這些反對填海人士仍然忽然走出來感到不解。反對填海人士不是已經得償所願了嗎?由1996年5月逼使政府停止研究青洲填海計劃開始,反對填海人士在大多數時間都打了勝仗,當中以2004年1月推翻灣仔北填海計劃贏得最光彩,跑出了一個可惡的「凌駕性需要」原則,等同判處幾乎所有填海工程死刑。連原本適宜作小量填海的啟德工程,最後被逼需要以「零填海」作考慮。保護海港協會現在竟然走到終極的一步,意圖逼使政府承諾永不填海,筆者覺得這是難以接受的。
說回2004年出來的「凌駕性需要」原則,儘管筆者認為它過份嚴苛,但也只是提到只要有凌駕性需要,而且沒有替代辦法,便可在對海港影響最少下進行填海,總算並非一刀切禁止再進行任何填海工程。因此,保護海港協會要求政府承諾不再在維港填海實在是過份的。也許他們也認為,在那條該死的「凌駕性需要」原則下,已經沒有甚麼未進行的填海工程能夠過得這一關,所以才借勢逼使政府永久放棄填海。這一招真是狠絕。不過,無論政府是否承諾永久放棄填海,在可見的將來也很難再進行新的填海工程了。因此,反對填海人士其實也沒有甚麼可以提出的訴求了,只需要繼續進行一些反對填海的活動,使政府及普羅大眾不會覺得他們消失便可以了。
無論如何,對於支持合理地進行適量填海的筆者,要得償所願的機會已經相當渺茫了。筆者只能夠寄望過多一段很長的時間之後,新一世代的大眾會明白到只要填海計劃是合理的,便不應盲目反對,並推翻「凌駕性需要」的惡法,使一些值得進行的填海工程能夠復活。這會在筆者的有生之年看到嗎?還是永遠也不可能會出現呢?
請問板主什麼是「值得進行的填海」?會展新翼一定要填海? 過去填海的土地都得到很好的利用嗎? 西九填海區的公路天橋需要建得這麼大弧度嗎? 可以更節省地善用土地嗎?
回覆刪除就是在過去一二十年間太多沒有必要的填海都在不知不覺間進行了, 才致使現在反填海人士要來個矯枉過正, 反對一切填海的理由。
回 leochill:
回覆刪除筆者覺得會展新翼填海問題不大:首先新翼要在舊翼旁興建,如果不填海便沒有較合適的位置;其次當局希望將會展新翼打造成香港地標,將之放在一個顯眼位置便成為其中考慮;加上當時已經順道規劃中環至灣仔沿岸的填海工程,全面完工後會展新翼便不會看起來特別突出,並融合週邊的海岸線。
然而,筆者也同意過去填海的土地很多時並未有得到很好的利用,而西九龍的道路網佔用大量土地也是一大敗筆。可是現在政府已經懂得盡量諮詢市民的意見,相信將來的規劃不會比以前差劣。
不過正所謂「一單還一單」。以上這些不足之處,不等如可以令反填海人士的矯枉過正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