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人說過,有一個方法可以看到網誌質素的好與壞:假如一個網誌能夠吸引到別人抄襲剽竊,便證明到那個網誌算是寫得不錯了。本網誌開了接近半年,最近終於受人「賞識」了。多得有網友報告,筆者才知道有一個Yahoo Blog的網誌(孤念其初犯,暫時不公開其名稱及網址),涉嫌剽竊(即是整篇完整地抄襲)了本網誌的五篇文章,全部都是與「車站名稱」有關,其中四篇更是「港鐵站名趣談」系列的文章。筆者已於今早向有關網誌發出警告,要求遵從本站的授權條款,如果對方不作理會,筆者不排除會作出進一步行動。
筆者為了使本網誌的文章被更多人看到,已經決定放棄傳統上的保留所有版權,而選用了「共享創意」(Creative Commons)的授權。根據本站所採用的「共享創意 署名-非商業性-禁止衍生 3.0 」授權條款。基本上只要列明出處及授權條款,整篇引用作非商業用途是完全沒有問題的。筆者甚至建議過其他網誌作者改用「共享創意」的授權,方便網友分享文章。然而,網上總有人視版權如無物,仍敢明目張膽地抄襲剽竊。在這次事件中,最令筆者感到不爽的是,有不知情的網友回覆該網誌的剽竊文章,還盛讚文章寫得詳盡,本來是屬於自己的稱讚這樣就被人盜取了。
有讀者建議過筆者,像「港鐵站名趣談」系列這類文章,大可以正式出版成書賺錢,言下之意似乎是筆者在網誌免費分享乃是糟蹋了一個賺錢機會。不過,即使出現今次的剽竊事件,筆者也不後悔,畢竟筆者覺得出書這回事自己還是遠遠「未夠班」。別人寫兩三年網誌才出書,銷情也只算是一般;筆者若果現在貿然出書,究竟有多少人會願意買?與其如此,筆者倒不如在此免費地向大家分享,賺的就只是每星期還不夠買一杯咖啡的廣告費就算數了。
博主雖然你未有開名,但用某搜尋器一搜,便輕易找到元兇了。就我現在所見,他已經刪去所有侵權文章了,博主你大可以放心。
回覆刪除回 匿名:
回覆刪除筆者已剛剛檢查過了,對方的而且確刪去了侵權文章。筆者對於對方能夠迅速處理感到欣慰,並希望他以後能夠多加注意知識產權。
既然係CC而唔係copyright, 唔一定要求對方刪晒所有侵權文章喎
回覆刪除回 路過:
回覆刪除抱歉使您誤會了。筆者並非要求對方必須以刪除作為唯一的解決辦法。在當時向對方的留言中,筆者是建議對方採用任何一種方式處理:
1. 如果選擇維持將文章整篇引用,請於文章開首處注明出處(包括網址連結)以及授權條款。
2. 也可以選擇放棄整篇引用,只提供網址連結連到本站的文章。
3. 若拒絕以上兩點建議,則必須將這一篇文章刪除。
最後對方選擇了第三種處理手法,筆者當然對他的決定予以尊重。
凱文兄:
回覆刪除我早已告訴你這題材是「有利可圖」的,你偏又不信。哈哈。
言歸正傳。感謝你過去多個週末跟進我之前提出的一堆「港鐵站名問題」,先後在網誌詳細解說,讓我及其他讀者了解更深,獲益良多。有一些文化歷史,我從來都不認識,但又不會刻意翻查典籍求知。
自從發現了你這裡,我便定時來看看有什麼新話題,甚至已把你的站點加進了我手機裡的 RSS Feed,讓我隨時隨地都可讀你的文章。凡每一篇我覺得有興趣的都會打開來細讀。漸漸地就變成一種「精神食糧」呢!
回 直:
回覆刪除真是感謝閣下的忠實支持。筆者現在慷慨地分享,就是希望能夠吸納更多支持者,建立穩固的讀者基礎,他日有機會出書時,才能夠保證有一定的銷量,至少也不會蝕大本。
我是香港Creative Commons共享創意的Haggen, 我的朋友Sammy早在上星期就指出你的問題
回覆刪除http://www.plurk.com/p/cqf42
很多謝凱文你對CC的支持,也高興對方已經作出回應。
如果還有什麼有關CC的問題,可以找我
http://hk.creativecommons.org/contact/
回 Haggen:
回覆刪除謝謝您們的關注。這只是小事一樁,引起了您們關注反而有點不好意思呢。筆者希望越來越多香港網民能夠更加了解CC的意義,不要再出現類似的剽竊事件便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