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4日星期三

重申對啟德發展計劃的幾點批評

昨天筆者提及過現今仍是空地一塊的西九龍文娛藝術區,今日則談談另一塊閒置逾10年的用地:前啟德機場用地的發展計劃。政府剛剛宣佈完成這項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並將會分3個階段完成各項設施,歷時長達12年,總耗資達1030億港元。可是,筆者對有關細節有幾點不滿。當中部份批評已散見於筆者昔日撰寫的文章,現在就讓筆者重申一次這些可以改善的地方。

首先,政府建議的發展次序很有問題。公屋規劃區於2013年率先落成的同時,週邊的各類社區設施均尚未完工,當中的醫院更完全沒有落成時間表。這明顯是對首先遷入的居民並不公平。就算政府未能一下子落實興建所有社區設施,至少也應該興建其中一部份,滿足那批擔當「開荒牛」的公屋居民之需要吧?況且整個發展計劃拖得太長久了,體育館和都會公園要分別遲至2017年及2021年才有望完工。政府為何不願意投放更多資源使這些設施能夠加快落成?

而且,政府為了討好環保人士,做的東西有時真是不可理喻。例如筆者之前在《啟德公屋地基重建 為環保而不環保》中,批評當局浪費四億公帑重建早已打好地基,純粹為了迎合環保人士降低密度的訴求,並沒有考慮其他較低成本的方法。不過,最令筆者感到不滿的,就是政府一心討好那些反對填海人士,決定以「零填海」的方式發展整個啟德,正如筆者於《啟德發展計劃零填海的遺憾》提到,這根本就是矯枉過正,完全忽視了進行小量填海對規劃帶來的好處。筆者後來在《再談啟德明渠應否被填海》中,亦批評過在牛頭角與前跑道之間留下一條寬闊的水道根本是不倫不類,在跑道中間「夾硬」打開一個缺口就更為突兀。政府還希望以不成熟的生物除污法企圖解決明渠發出的惡臭,筆者之前已經相當質疑其成效。現在政府終於肯承認,即使除污後其水質並不會比維港水質明顯乾淨,因此無法玩水上活動。那些反對填平明渠的人士,是時候反思一下是否仍然值得繼續支持這樣做了。

除此之外,筆者亦批評過啟德體育館只得四萬五千個座位的規模實在是太細了。人家廣州、深圳等週邊城市,都正在興建規模更大的體育館,何以香港這個十年後才落成的體育館反而會比不上呢?另一方面,雖然政府願意將「龍津石橋」的碼頭遺蹟原址保留,可是卻未有如筆者於《宋王臺應考慮遷回原址》建議般,將年代更久遠的宋王臺遺蹟安置回原址,顯出政府對保育古蹟的決心不夠堅定。

雖然筆者也希望整個啟德發展計劃能夠盡快全面落成,不過這並不代表筆者能夠對於以上這些不滿「隻眼開隻眼閉」。希望政府在正式開展整個計劃之前,能夠再作出適當的改善,務求打造一個優質的發展區。

10 則留言:

  1. "零填海" 責任在 "保港份子", 不在政府。如非採取 "零填海" 方案, 任何時候 "保港份子" 都可以提司法覆核, 拖垮工程, 若政府敗訴更要重新設計, 這塊爛地再要荒廢多三五七年。冤有頭債有主, 弄清對象才批評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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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回 ZK-NBS:
    最應該被批評的固然是那些所謂「保護海港人士」盲目地反對填海。不過這並不代表政府沒有過失。政府自1993年已經研究啟德發展計劃,但一直又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才導致今日的局面。假如政府於1998年機場搬遷後當機立斷即時動工,填海大計早就米已成炊,不容那些所謂「保港份子」高呼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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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認同凱文兄的回覆。今日的"零填海"方案,歸根究柢都是因為政府遲遲未能落實最終規劃設計,每次修訂過後總是被那班"保港份子"得寸進尺,直到現在他們終於大獲全勝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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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回 SIMON:
    就是這樣了。就讓筆者再補充多一些。昔日的填海計劃,通常政府會在計劃初稿預留填多一些,之後讓一班反對填海人士提出不滿,政府便減去預多的那一些當作還價,之後便開展填海工程了。可是啟德填海計劃偏偏卻減了很多次仍未能落實。本來筆者以為2002年的方案應該可以將爭議減到最少了,可惜政府仍未因此爭取機會立即上馬,結果被那班反對填海人士成功突圍,才令這個社會需要被逼忍受這個矯枉過正的「零填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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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但太早就去決定未必需要急切上馬的工程會否因對城市發展的預測錯誤而做成浪費? 你不會不知道 90 年代的填海計劃何其誇張 (否則也不會引致保港主義抬頭), 但當時是沒有想過後來會出現 97 金融風暴, 科網股爆破, 911, 沙士, 金融海嘯, 90 年代的人口預測已是大大高估了人口增長, 屆時如已把整個九龍灣填平, 把由紅磡至觀塘的海岸線拉直, 最終才發現原來沒需要那麼多填海地哪怎辦? 何時填海, 填多少海應看實際需要, 而不是為了早過保港份子立法禁填海弄什麼 "米已成炊"。否則倒不如在 90 年代先把整個維港填平, 那就根本不需要保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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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回 ZK-NBS:

    1993年的計劃確實打算填了整個九龍灣,不過1998年的修訂計劃已經開始就填海範圍作出讓步,因此筆者認為1998年的方案尚可接受。(不過筆者最喜歡的始終是作出適量而不過多填海的2002年方案。)1998年及2002年的兩次讓步,正是筆者於上一個回覆提到的討價還價過程。

    筆者同意1990年代政府確實高估了香港的人口增長,不過這並不是讓政府把土地一直丟空至今的藉口。筆者始終堅持,政府應該在機場搬遷後的幾年內,按照當時預測的實際需要,將啟德發展計劃上馬,而不是任由土地丟空。就算假設真是如閣下所言填多了地,多出來的地相信也不會很多,一定有其他方法可以處理,例如減低發展密度、增加綠化及休憩用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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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如你所提及的 "討價還價" 動機屬實, 則政府的而且確要為今日的後果負責了。那個超級填海計劃圖後來就是被保港份子利用來爭取市民支持他們反填海的, 縱使政府後來多次縮減填海規模, 市民都已被那可怕的填海圖嚇怕, 填海從此已完全成為而貶義詞了。

    至於你提及政府提出 2002 年後方案應立即上馬, 但如果保港份子任何時候提出司法覆核哪如何? 我相信即使工程已開始, 假如政府敗, 隨時要把填了海的陸地還原成海, 我就不認為政府冒得起這風險了。所以保港條例生效後, 政府根本沒有 "當機立斷, 米已成炊" 的籌碼。除非政府 "先下手為強", 找個 "媒" 先扮保港份子司法覆核至終審法院, 確定填海合法才開工。

    關於土地丟空, 我不大明白土地丟空有什麼大問題。土地一是種儲備, 長遠來說價值是越來越高的, 而它亦不會自己跑掉的。正如個人儲蓄, 暫時想不清楚怎麼用, 就放在銀行收息好了, 難道又要胡亂把它花了才算運用得宜?

    經深思熟慮, 達至一定社會共識, 作出更準確的預測和規劃才發展有什麼問題? 假如現時一早已按 90 年代的超級填海計劃填平整個九龍灣, 再發展一些高密度 "屏風樓", 又是不是社會和市民所樂見? 土地發展後, 就不可能再變回爛地, 覆水也不能再收。

    "就算假設真是如閣下所言填多了地 ..." 那段說話不太負責任, 除非真的把多餘的土地還原成海, 否則那就是對海港的一個永久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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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回 ZK-NBS:

    無論政府一開始提出超大型的填海計劃之目的是否留待討價還價都好,現在的結果就是被那批反對填海人士大獲全勝。假如政府當時提出的是一個較溫和的填海計劃,其他所有因素則完全維持不變,結果會否不同?筆者沒有水晶球,但估計結果很大機會還是一樣,只因反對填海人士總是貪得無厭,必須要完全不填海才會罷休,政府不改變其猶疑不決的態度,只會讓反對填海人士有機可乘。

    2002年的啟德填海方案推出後,其實反對填海人士的反響並不是特別大。只是2003年的灣仔填海方案中,反對填海人士看準該方案填海太多,故藉此機會提出司法覆核,結果勝訴,同時影響到其他填海計劃。可見反對填海人士有著精密週詳的計劃,等待最適當的時機才訴諸法庭,博取最大的勝利。假如2002年的啟德填海方案能夠及時展開,2004年那個提出「凌駕性需要」的判決根本並不能追溯到啟德的工程,亦相信社會輿論也不會支持花費大量公帑將已填的土地還原為海面。

    至於閣下提到政府「找個 "媒" 先扮保港份子司法覆核至終審法院, 確定填海合法才開工」,筆者認為這不失為一個高明的做法,杜絕真正反對填海人士伺機反擊的機會。只可惜政府著實低估了反對填海人士的能耐,結果才被後者成功突圍。

    土地丟空方面,假如是郊區的用地當然問題不大,但啟德的用地位處市區,具有很大的價值。社會輿論亦有批評過政府丟空該地十多年,潛在的經濟捐失難以估計。九龍城的商戶亦叫苦連天,批評政府遲遲未發展啟德用地,影響該區的人流。由此可見除了是那些盡量爭取減低發展規模的人士之外,基本上主流意見還是希望啟德發展不應繼續再拖延下去。

    筆者並非希望啟德發展工程未經深思熟慮便倉猝上馬,可是自1993年開始研究,至2002年推出方案已有9年的時間。9年實在並不是一個短時間,社會應該已經有十分足夠的時間討論。為何政府還要一直拖延下去?

    說了這麼多理據,筆者無非只是希望證明政府或多或少需要為現在的「零填海」負上一些責任,而不只是那批所謂「保護海港人士」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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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政府不能填海好似一早說明是因為終審法院曾為填海下了「凌駕性需要」這個原則,而啟德是有關準則的覆蓋範圍。顯然防污防臭不能構成填海的「凌駕性需要」(當然政府有諮詢律政司意見),填海會犯法的。

    保護海港的需要已是公論,你可以將某些人打成「保護海港人士」,但這並無助理解公眾整體看法。香港是成熟的公民社會,而不幸地,一個發展項目被翻來覆去地討論(就像我四月才討論一月的entry一樣)是成熟公民社會的常態,因為不成熟公民社會下的政府決策,往往都是總結成慘痛的經驗。

    「人家廣州、深圳等週邊城市,都正在興建規模更大的體育館,何以香港這個十年後才落成的體育館反而會比不上呢」這個結論有問題。四萬座位不是少數目,一個出色的設計不是夠大,是夠靈活:大部分奧運主場的一半座位都是可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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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回 Kahon:

    筆者並非抗拒討論,可是啟德用地自1993年以來已開始進行規劃,今年已經踏入第16個年頭了,可是細節至今仍未能完全落實,是否真的有需要討論那麼久呢?

    體育館靈活固然重要,但座位數目亦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一個八萬座位的體育館可以拆走一半座位變成四萬個,但一個四萬座位的體育館卻不可能倍增座位至八萬。現時亞運主場館的座位數目也不只四萬,意味香港不能在不另建更大的場館下承辦亞運這一類大型體育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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