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香港財政預算案其中一項建議,便是增加汽車首次登記稅,平均加幅為15%。可能現時政府的民望真是低至極點,有關建議竟引起了各大政黨一致反對。皆因上一次提出增加汽車首次登記稅是2003年的預算案,當時香港經濟仍處於低谷,而平均加幅更達25%,但當時的反對聲音反而並未有像今次般強烈。以目前的形勢,要通過有關建議並不容易。筆者基本上同意議員的質疑,指增加汽車首次登記稅可能會使一眾打算買車的市民轉為購買二手舊車,並可能會使一眾車主放棄購買較環保的新車,而這兩個後果反而會加劇空氣污染。對於議員的疑慮,筆者認為凍結增加汽車首次登記稅並不足夠,還應該考慮為所有非一手車輛的交易開徵新的「汽車再登記稅」以作配合。
筆者認為,現時香港政府只為新車徵稅的政策並不全面。假如市民只選購二手車,便不用為其購置車輛的行為繳交任何稅款了。從另一個角度看,市民購買較不環保的舊車可以免稅,但購買較環保的新車反而需要納稅(尚未普及的電動車除外),可見現時的稅務政策反而是鼓勵市民選擇較不環保的舊車。這一個亂象必須要糾正過來。
筆者建議,當舊車主轉讓車輛予新車主時,除了向運輸署遞交通知書更新車主資料,亦須同時繳納「汽車再登記稅」,方能完成過戶手續。對於「汽車再登記稅」的應課稅值,筆者則建議為汽車首次登記稅之50%。以一輛150,000元的新車為例,第一任車主須付「汽車首次登記稅」的35%稅率,即52,500元,到若干年後該車輛易手,那麼第二任車主須付的「汽車再登記稅」為52,500元的50%,即26,250元,以後如果該車輛再度易手,第三任車主仍須付「汽車再登記稅」26,250元。為甚麼筆者不建議稅率依據折舊後的車價呢?一來是方便計算,但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車輛越舊便會越不環保(相比起全新車款),固定的「汽車再登記稅」會減低市民選購車齡較高的舊車之意欲。
議員們既然關注到增加汽車首次登記稅會使市民轉購二手車的問題,何不考慮一下要求政府開徵「汽車再登記稅」呢?雖然這必定會引起二手車商的不滿,但以香港整體社會利益為依歸,「汽車再登記稅」在增加政府收入之餘,亦減低市民對較不環保的舊車之需求,可謂利多於弊。
不過,「汽車再登記稅」始終有其侷限性,就是對堅持駕駛高齡舊車的一手車主沒有作用。針對這一點,筆者有另一建議,就是優化現時車輛牌照收費制度——車齡少於10年的車輛牌費依舊,但車齡為11至15年的車輛,每年須繳交額外50%的牌費;車齡為16至20年則須繳交額外100%,如此類推。這樣改變車輛牌費的安排,有助加速淘汰較不環保的舊車。
筆者相信,以上兩點建議有助減少較不環保的舊車數量,可是政府必須在其他方面下工夫,包括更積極推廣電動車輛在香港普及化,以及推行更多鼓勵市民使用公共交通的措施等,才可真正改善路面交通所帶來的污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