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昨天發表過對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重建項目的意見,本來不想重覆主題,但既然有了一些新想法,今天便繼續討論這個項目。筆者有一個大膽建議,就是將現時位於中環海旁的海港政府大樓搬到舊政府總部西座那座32層高的大樓,而海港政府大樓原址則用作發展甲級寫字樓之用。這樣的安排既可保持「政府山」免受商業用途入侵,更可增加政府的收入。
如果閣下是這個網誌的老讀者,都應該會留意到海港政府大樓再一次成為筆者的「開刀」對象了:先是建議將其安置在中環新海濱五號用地(當局最終決定用作興建寫字樓和酒店),後來再建議將其搬遷到筆者建議在即將拆卸的黃竹坑消防局原址興建的「黃竹坑政府合署」內(該址用途當局至今仍未有定案)。為甚麼筆者三番四次建議當局搬走海港政府大樓呢?原因就是該地皮的潛在價值了。海港政府大樓連同旁邊的「中環(林士街)巴士總站」如果能夠重建成一座與「國際金融中心一期」相若(38層,總樓面面積72,850平方米)的甲級商廈,其估值保守估計比起目前政府合署西座的選址高至少一半或以上。
更重要的是,目前不少反對重建中區政府合署西座的聲音,主要都是針對日後的新建築將會由私人機構租用,令「政府山」變得名不副實。假如重建西座的新用家依然是政府自己,相信反對重建的人數必定會少得多。而且海港政府大樓樓高只有25層,所以原定32層的重建項目大有減少層數的餘地,令整體發展規模進一步縮小,從而爭取更多市民支持。
這確實是一個好主意。
回覆刪除有得諗喎, 既唔需要出賣政府山, 又唔影響寫字樓供應, 兩全其美!
回覆刪除不知凱文兄有沒有留意公民黨的最新建議?他們同樣建議海港政府大樓現址發展寫字樓,但未有交代在內的政府部門遷到何處。
回覆刪除公民黨認為西座毋須重建,可讓消委會、平機會、申訴專員公眾及私隱專員公署等遷入,連同政府邀請遷入的證監會,剛好與現時西座樓面面積相若。
而美利道停車場、美利大廈、林士街停車場、林士街巴士總站及海港政府大樓可供重建或翻新作為甲級寫字樓,估計可提供209萬平方呎建築樓面面積,悉數出售後可為政府庫房帶來約291億元收入。
回 Allan:
回覆刪除謝謝支持。
回 匿名:
回覆刪除這正是此建議的精粹所在。
回 Daisy:
回覆刪除公民黨的建議理念與筆者接近,筆者原則上並不反對。不過,雖然美利大廈應該將會隨新政府總部全面啟用而空置,但海港政府大樓的政府辦公室暫時並沒有其他地方可以安置,所以必須要先找地方重建一座政府大樓,才能釋出有關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