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4日星期五

議員胡亂「拉布」當心引起公眾反感

香港立法會正在審議有關禁止辭職議員6個月內參加補選的草案,而泛民陣營堅拒接受這個草案。 (圖片:Ceeseven@Wikimedia)

香港立法會正在審議有關禁止辭職議員6個月內參加補選的草案,而泛民陣營堅拒接受這個草案。人民力量兩名議員黃毓民和陳偉業因此而展開俗稱「拉布」的冗長演說策略,提出一千三百多項修訂,拖延草案通過。其他泛民議員則採取不出席會議的策略,務求大幅提高因不夠法定人數出席而流會的機會,結果昨天在部份親建制派議員缺席的情況下成功引致流會。筆者無意完全否定「拉布」策略本身的價值,可是卻同時認為,今次「拉布」的合理性和執行手段,都遠比對上一次於兩年前審批高鐵撥款期間的「拉布」遜色得多,恐怕較難獲公眾接受和諒解。

兩次「拉布」怎樣「高下立見」呢?首先是「拉布」的合理性——當年是否興建廣深港高鐵確實引起社會較廣泛的爭論;可是今次辭職議員出缺安排,主流民意也大致認同對辭職議員施加一定限制,引起的爭論遠較高鐵為細。事實上,當局的方案較筆者當初的還要寬鬆——筆者之前建議辭職等同自願放棄整個任期擔任議員的權利,當局卻只建議辭職半年內不得參選,限制已經是十分輕微的了。對於一個主流民意不抗拒的草案,仍要採取「拉布」的策略,頗有「殺雞用牛刀」之感。

除此之外,今次「拉布」的手法也遠較上次差劣得多。上一次「拉布」中泛民主派議員所提出的草案修訂並非隨便地「濫竽充數」,而是確實有相當的討論價值(詳情可見筆者當時撰寫的《重新審視被「否決」的高鐵相關動議》)。親建制派為求盡快通過高鐵撥款而匆忙否決有關修訂,在不少公眾眼中是屬於理虧的一方。可是今次人民力量所提出的千多項修訂,絕大部份都是瑣碎無聊的,例如本來是「任何議員如患上指定的病症(如末期肝癌)而辭職,但辭職後一個月被註冊醫生確診為沒有患上該等病症」的一項修訂建議,卻將當中的「肝癌」換上17種不同的疾病,以求製造出17項不同修訂建議,結果同一項性質的修訂卻要花十七倍時間討論和表決,完全是「為拉布而拉布」。另一方面,泛民議員在上一次「拉布」過程中,都大致上是全程出席會議,有盡到議員應有的本份,不過他們在今次「拉布」過程卻選擇全體不出席會議而引發流會,理虧的程度實在較只有約三成議員缺席的親建制派為大。

筆者基本上認同「拉布」是議會少數聲音用作抗爭的一種合理方式,可是大前提是需要「用得其所」,不應該輕易隨意運用。而且萬一真是要動用到「拉布」策略,亦應該秉持著一定的操守,包括提出來的修訂建議都是有一定的討論價值,而不是純粹「為拉布而拉布」;而支持「拉布」的議員亦應該留在議事廳內全程出席,繼續做好議員應有的責任,這樣才能較易取得普羅大眾的體諒。

16 則留言:

  1. 拉布的目的是要盡任何辦法制止法案通過,不應該談甚麼操守或道德。
    如果選民不認同拉布行為,有關議員在選舉時自然會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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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拉布在特定情況下是有其正當性的,尤其在具爭議性和重要性的議題上,當多數派挾持議會,無視少數派的意見時。拉布就是捍衛少數派立場的手段,最低限度也要多數派付出代價,並不是什麼不擇手段

    現在修例固然失去了殺傷力,卻仍具重要性,亦不代表市民已不反對改變補選形式,他們當時很明確是反對任何改變補選機制的修訂,只是主流媒體近來不多討論,才有失去爭議性的錯覺,而修訂涉及補選形式,仍有重要影響。拉布一方面讓議題重新發酵,另一方面阻止這項修訂通過,維護那一大群市民的意願。

    總體上這次拉布的意義是比以往弱,卻仍有需要性。順帶一提,其實拉布都未正式開始,只是建制派一直不守本位才弄得這兩天如此混亂。

    另外相比這個出缺修訂,版權條例的拉布就更有價值,社會急切需要浸澱此事,拉布就發揮了這個重要功能,不過這次民建聯識趣了,就暫不加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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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拉布就是小數派的反抗手段。
    至於泛民分裂最近常見,所以最好不要把他們一起談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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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回 傑:
    筆者就是希望議員們能夠注意「拉布」會否影響選民對其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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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回 archer1609wp:
    限制辭職議員參選是否真是很多市民反對呢?據筆者的印象,較多市民反對的是政府當初提出取消補選制度引入「替補機制」,可是現在的方案只是簡單地限制剛辭職的議員參與補選了,主流民意也未見有強烈反對聲音。既然如此,泛民應該將「拉布」集中在相對較多反對聲音的版權條例修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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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回 Fm:
    雖然今次真正參與「拉布」只有屬激進民主派的人民力量,可是其餘泛民主派也未有對此抗拒,還以缺席會議來引發流會,所以今次無可避免他們一起談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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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拉布的目的就只有是拉布。如果提出的修訂是合理和有建設性的話,那就不是拉布了。退一步來說,如果一千條修訂都是合理的話,就不應因為怕被說成拉布而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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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非常認同 "拉布的目的就只有是拉布"

    其實此次拉布招數是否應該像核武只作威嚇還是當常規軍一樣使用以達戰略效果?

    現時方向來說,日後會有防止拉布的修改,有點像替補機制翻板。大眾會支持防止拉布(如認同議員不能再選),而政府會操作到只有建制派數目贊成就能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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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回 匿名:
    當時高鐵「拉布」提出的修訂確實是較現在「拉布」的合理和有建設性,所以相對不會令市民構成較負面的觀感。雖然高鐵「拉布」最終未能達到逼使當局收回法案的結果,但至少是為「拉布」行為進行了一次良好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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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回 KY:
    泛民不滿的法案又豈止是限制辭職議員參選和版權條例修訂兩項?如果泛民在每項其反對的法案都採取「拉布」策略,還會有多少中間派和溫和民主派選民願意繼續支持破壞議會正常運作的泛民呢?這正是本文的宗旨——希望泛民不要隨便輕易進行「拉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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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怎麼要執著修訂內容?既然是拉布,修訂根本無須建設性,這些修訂無論有多好,都會被多數派以捆綁表決的方式全數駁回。反而拉布過程中少數派的發言更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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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覺得高鐵有不少的「民生」部分,用上拉布也須要提有意義的修訂才能獲大眾接受
    而關於政治的議題(替補/版權),用「拉布」也沒大問題,那只屬於個別政黨的政治手段。也因此不太會影響泛民的整體的支持,影響的會是泛民各勢力的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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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回 archer1609wp:
    筆者在文中也提及到,有意義的修訂被駁回,道理會在泛民一方;無意義修訂被駁回,道理便在建制一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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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回 KY:
    雖然人民力量以外的其他泛民議員並沒有直接參與「拉布」,可是他們集體缺席會議而導致流會,在不少公眾眼中也算是幫兇,或多或少影響了對泛民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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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這幾天的立法會演出雖然幕幕精彩,網絡的反饋也不錯,但終歸也只能令到原本就叫好的人叫得更理直氣壯,更有聲有色.
    但從結果來說,並沒有為「反惡法」行動提升到什麼,尤其是一般人的支持。
    反而拉布愈「成功」,之前擔憂的民意反彈,出現的可能性就愈高.
    反正,人力二子必定可以得到英雄化的掌聲,保皇黨也可以因此獲得更多原本不關心的中間民意.
    一如以往,最終要輸的,大概又只是其他被拉下水的泛民,和香港本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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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回 Aries:
    同意閣下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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