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要求中小學教科書出版商必須將課本和教材分拆出售,不能免費贈送教材予學校,希望可以降低課本的售價,結果現在得出來的成效不彰。當局近日計劃斥資五千萬港元資助非牟利機構拓展電子教科書,同時容許書商向學校提供免費教師用書,書商指摘當局將政策朝令夕改,決定撤回日前公佈的教科書定價,預料書價因此而再被調高。筆者同意當局推動電子教科書的大方向,可是這並不代表能夠解決書價過高的問題。因此,香港政府應考慮參考新加坡等地的經驗,由政府介入主導教科書的編寫和出版工作,並由公帑補貼,才能真正減輕家長和學生的負擔。
由政府主導編寫和出版教科書有兩個層次,最徹底的就是由政府全權一手包辦,先由教育局負責課本和教材的編輯工作,再製作成電子教科書經由電子平台供學校取用(如果電子教科書科技仍未成熟,過渡措施是交付政府物流服務署的印刷部門編印實體教科書,再分發給各間學校)。這樣無疑是最節省成本的方式,政府也可輕易地以公帑作全數補貼,讓家長和學生毋須付出分文。
可是,如果要落實以上方案,恐怕會遇到不少社會阻力:除了出版商的強烈反對之外,更重要是可能會令市民憂慮政府壟斷了教科書製作後,其質素及不上現時由市場自由競爭的教科書,而且也會有些人擔心政府可能會藉此添加一些「洗腦」的內容。先回應出版商的反對,它們其實仍有大量空間自行製作一些與課程相關的補充作業及延伸閱讀書籍,讓有需要的學生選購,故真正的影響並不算十分大。至於質素下降的憂慮,筆者也認為是過份擔心,畢竟中小學各個科目的「課程綱要」正是由教育局制訂,加上現時教育局也負責審批教科書的把關工作,所以也應該對當局自行製作教科書的能力給予信心。最後是那些質疑政府會添加「洗腦」材料的陰謀論,只要將所有由政府編寫的教科書,都需要交由一個委員主要來自教育界的「獨立評審委員會」負責審批,自然可以釋除「洗腦」疑慮。
如果主流民意認為以上方案過份激進,也有一個「退而求其次」的方案,就是採用一個較為寬鬆的「中央招標」制度:每個科目可容許兩至三個出版商中標,政府會資助中標者編寫和出版的工作,同時維持現有把關審批的角色,而學校仍有權自行選擇使用哪一間出版商的課本。這個方案相對於第一個方案,好處就是仍然維持一定的市場競爭,但壞處就是有機會出現所有投標者都「獅子開大口」索價過高的現象,屆時當局要麼無奈就範,否則便需要局部採納第一個方案,自行負責流標科目教科書的編寫和出版工作了。
當局無論選擇以上哪一個改革方案,最好就是能夠藉此機會落實教科書的全面電子化,使製作成本得到大幅減省。可是筆者也明白這並非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事,因此筆者建議採取一個過渡方案,就是改變現時課本「跟學生」的概念,將之變成「跟學校」——課本由學校擁有,並借予學生使用一個學期。只要政府願意全數補貼學校購買課本的開支,學生便可以像學校圖書館的書籍般免費借用課本了;即使政府不願意補貼,由於課本一般可以使用三至五個學期,學生租用課本的開支將遠較購買一手甚至二手課本便宜。租用教科書的概念近年在外國(主要是美國)開始興起,但暫時僅止於大學層面,筆者覺得中小學的層面也未必是不可行的,當局大可以先在部份中小學試行,再檢討是否值得在全香港推行。
中央招標比起政府直接插手較合適,因為出版商本身已有編採團隊,效率會較由零開始的政府理想,但香港出版業市場太細,教科書的開發成本極高,如果實施中央招標,同一個科目都應該只容許一個出版商中標,才合乎成本效益。
回覆刪除回 Brian:
回覆刪除政府要出版教科書,確實需要調動及聘請大量人手專責此事,但只要有充足時間準備,應該不成問題。至於效益方面,只讓一間書商中標固然最合乎成本效益,可是社會輿論可能會批評這是壟斷行為,令學校失去了選擇的權利,所以未必容易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