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規劃議題的主要焦點,應該是當局有意取消在啟德發展區興建大型體育場館(即所謂「啟德體育城」)的計劃,並改作興建公屋和居屋之用,預計可額外提供二萬五千個住宅單位。社會各界及普羅大眾對這項構思的立場分歧,支持與反對的聲音相若。休息多時的筆者也一時「技癢」,特意抽空撰文推銷一個「魚與熊掌兼得」的方案——就是改為使用都會公園的土地來興建公屋和居屋了。
如果有一直留意這個網誌,都應該對筆者的立場不感意外,因為筆者在幾個月前才發表過一篇題為《啟德都會公園規模可作縮減》的文章,指出社會值得反思是否可以縮減都會公園的規模。當西九龍有兩個合共32公頃的大型公園(九龍公園及西九文化區「城市中的公園」),而啟德發展區本身尚有三個面積合共18公頃的公園(宋皇臺公園、車站廣場及跑道公園),24公頃的都會公園實在太奢侈了。筆者當時建議將都會公園縮減至8.5公頃,騰空15.5公頃土地,其中約10公頃興建公屋、居屋,其餘約5公頃則興建寫字樓,現在看來似乎還是有些保守。
「啟德體育城」面積約23公頃,而都會公園面積約24公頃,可見本來徵用體育場館用來興建住宅的計劃,完全可以搬到都會公園進行——扣除接近海旁的1公頃土地預留興建海濱長廊,剩餘的23公頃土地便可以提供二萬五千個公屋、居屋單位了。這樣的做法既可以保留「啟德體育城」,又可以多出大量公屋、居屋單位供應。雖然啟德發展區的公園總佔地減少了23公頃,可是剩下來那19公頃公園也不是一個小數目,面積已經與西九文化區「城市中的公園」相若。因此,筆者相信這是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案。
不過,筆者也不得不再三抱怨,提升啟德發展區住宅供應的治本之道,始終是在啟德附近海域(主要是跑道與九龍灣之間的水道)進行適量的填海,直接增加土地供應,屆時便可以在不影響體育場館、公園或其他土地用途的情況下興建更多公屋和居屋了。可恨當年保護海港勢力抬頭,令2002年的133公頃適度填海方案未能落實,但現在既然社會開始關注市區土地供應的問題,是否應該開始就放寬《保護海港條例》中過於嚴苛的規定進行研究呢?
認同可以善用跑道北段的都會公園興建住宅,並保留啟德體育城,不過我有一個改良建議:都會公園的位置接近海邊,應發展私人住宅;而本來預留興建私人住宅的內陸地段,便可改為興建公屋和居屋。
回覆刪除啟德體育城面積過大,其實可以縮小規模,只需要興建一個面積與香港大球場相若的運動場便足夠,節省下來的土地便可作住宅用途。
回覆刪除同時可以考慮清拆香港大球場,以啟德的運動場取代,因為每當香港大球場舉行大型活動,便會令該區及香港仔隧道北行交通嚴重擠塞。樓主以前也發過文章講述七人欖球賽時在香港仔隧道塞車的苦況,應該很明白。
回 匿名(第一位):
回覆刪除閣下的建議不是不可考慮,但是否公屋、居屋居民便一定不配住海旁呢?這個問題值得深思。
回 匿名(第二位):
回覆刪除啟德體育城可配合長遠香港申辦國際性的大型體育盛事。雖然年前社會對香港申辦亞運普遍不表支持,但難保將來民意轉變。況且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連一個像樣些的大型體育場館都沒有,真是有點丟臉。
至於香港大球場應否清拆,筆者比較傾向贊成,原因主要正如閣下所言的交通及資源重疊問題,可是有兩大問題有待解決:首先是體育界會否心甘情願放棄香港大球場;第二就是拆卸後的用途(賣給地產商發展豪宅,還是留作興建公屋居屋)。
政府宣佈了會按原定計劃興建啟德體育城,看來也不能更改了。(我在之前發帖時還未知道)
回覆刪除政府能以清拆香港大球場作為興建啟德體育城的條件。拆卸後不應興建豪宅,因為豪宅的居民都會以私家車或的士出入,大大加重該區的交通負荷。
回 匿名:
回覆刪除其實交通負荷的問題就算是興建公屋及/或居屋一樣會出現,畢竟香港大球場一帶的公共交通恐怕未能應付新增的居民,有需要加派巴士及小巴進入該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