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3日星期一

不要再盲目反對填海了

昨天保護海港協會動員大約三百人舉行示威,抗議政府填海,並要求政府承諾不再在維多利亞港填海。筆者對這些反對填海人士仍然忽然走出來感到不解。反對填海人士不是已經得償所願了嗎?由1996年5月逼使政府停止研究青洲填海計劃開始,反對填海人士在大多數時間都打了勝仗,當中以2004年1月推翻灣仔北填海計劃贏得最光彩,跑出了一個可惡的「凌駕性需要」原則,等同判處幾乎所有填海工程死刑。連原本適宜作小量填海的啟德工程,最後被逼需要以「零填海」作考慮。保護海港協會現在竟然走到終極的一步,意圖逼使政府承諾永不填海,筆者覺得這是難以接受的。

說回2004年出來的「凌駕性需要」原則,儘管筆者認為它過份嚴苛,但也只是提到只要有凌駕性需要,而且沒有替代辦法,便可在對海港影響最少下進行填海,總算並非一刀切禁止再進行任何填海工程。因此,保護海港協會要求政府承諾不再在維港填海實在是過份的。也許他們也認為,在那條該死的「凌駕性需要」原則下,已經沒有甚麼未進行的填海工程能夠過得這一關,所以才借勢逼使政府永久放棄填海。這一招真是狠絕。不過,無論政府是否承諾永久放棄填海,在可見的將來也很難再進行新的填海工程了。因此,反對填海人士其實也沒有甚麼可以提出的訴求了,只需要繼續進行一些反對填海的活動,使政府及普羅大眾不會覺得他們消失便可以了。

無論如何,對於支持合理地進行適量填海的筆者,要得償所願的機會已經相當渺茫了。筆者只能夠寄望過多一段很長的時間之後,新一世代的大眾會明白到只要填海計劃是合理的,便不應盲目反對,並推翻「凌駕性需要」的惡法,使一些值得進行的填海工程能夠復活。這會在筆者的有生之年看到嗎?還是永遠也不可能會出現呢?

2 個意見:

abc說...

請問板主什麼是「值得進行的填海」?會展新翼一定要填海? 過去填海的土地都得到很好的利用嗎? 西九填海區的公路天橋需要建得這麼大弧度嗎? 可以更節省地善用土地嗎?
就是在過去一二十年間太多沒有必要的填海都在不知不覺間進行了, 才致使現在反填海人士要來個矯枉過正, 反對一切填海的理由。

凱文說...

回 leochill:

筆者覺得會展新翼填海問題不大:首先新翼要在舊翼旁興建,如果不填海便沒有較合適的位置;其次當局希望將會展新翼打造成香港地標,將之放在一個顯眼位置便成為其中考慮;加上當時已經順道規劃中環至灣仔沿岸的填海工程,全面完工後會展新翼便不會看起來特別突出,並融合週邊的海岸線。

然而,筆者也同意過去填海的土地很多時並未有得到很好的利用,而西九龍的道路網佔用大量土地也是一大敗筆。可是現在政府已經懂得盡量諮詢市民的意見,相信將來的規劃不會比以前差劣。

不過正所謂「一單還一單」。以上這些不足之處,不等如可以令反填海人士的矯枉過正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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