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大埔宏福苑這場世紀浩劫,首先必須向每一位在煉獄中捨命前行的消防員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他們在隨時倒塌的棚架與衝天烈焰中拼死相搏,消防員何偉豪更不幸英勇殉職,那種置個人生死於度外的專業精神,全香港市民有目共睹,亦感念於心。前線人員的血汗與犧牲,絕對不容抹殺。然而,正正是因為前線付出了如此慘痛的代價,我們更不能對指揮決策層的僵化視而不見。
當我們抹去淚水,將這場大火與香港歷史上唯一一次被定性為「災難級」的1972年「海上學府」(前伊利莎伯皇后號)大火並列而觀時,難免對現行火警分級制度在面對重大傷亡時的蒼白,感到相當無奈。
當年「海上學府」在青衣海面焚燒逾101小時,最終傾覆,雖場面壯觀,卻奇蹟地錄得零死亡紀錄;當局當年發出最高級別的「災難級」警報,純粹因海上水源匱乏、救援補給極度困難,甚至耗盡全港消防資源仍難以招架。反觀今次宏福苑慘劇,至少奪去159條寶貴性命,傷亡之慘烈僅次於1918年跑馬地馬場大火,遠超嘉利大廈及花園街排檔,然而消防處卻始終將其維持在「五級火警」,沒有提升至「災難級」。
在普羅大眾眼中,近百無辜市民葬身火海、七座大廈外牆淪為焦土,若這都不算「災難級」,還有什麼可以稱為「災難」?這種緊跟機制的僵化做法,實在令人難以接受,更令人擔心,制度設計是否不合時宜,甚或已與人命價值脫節?
是次決策最大的爭議點,在於當局對「失控」與「災難」的定義,是否過於保守且教條主義。根據現行機制,五級火代表「火勢完全失控」,而災難級則意味着「五級火亦無法應付,需全港總動員」。消防處未有升級,或是基於「火勢未有蔓延至屋苑以外」以及「消防車輛與水源仍然充足」等技術性指標。然而,這種邏輯恐怕忽視了火場內部的實際慘況。
火勢由宏昌閣經棚架與圍網極速擴散至其餘六座大廈,在初期事實上已呈毀滅性失控狀態。雖然最終火勢被撲滅,並未波及大埔其他社區,但代價卻是近百條人命。若制度的設計僅為了保住建築物結構或防止火勢外溢,而非將「人命危急程度」列為升級的首要指標,這無疑是一種本末倒置。
大家也會疑惑,消防處是否低估了災情對救援資源的消耗,從而影響了救援的速度?雖然局方在硬件資源如消防車數量上或許未達極限,但在面對七棟大廈同時起火、數百戶居民受困的極端情況下,前線搜救人手顯然捉襟見肘。大批休班消防員雖有增援,但若能及早將火警升至「災難級」,或許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救援能力。
除此之外,相信不少市民都會問:堅持「五級火」的決定,是否令救援行動未能在黃金時間內達到真正的「飽和攻擊」狀態?處方是否過份自信於傳統滅火能力,卻忽略了現代高樓與易燃物料結合下的火災特性,已非單純「有水有車」便能解決?
特首李家超已經宣布設立一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審視事故的起火和迅速蔓延的原因及相關問題,期望委員會也能夠一一解答上述疑問,還逝者公道,讓生者安心。
(本文同時刊登於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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