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政府可考慮建立政府通用之市民資料庫

政府通用之市民資料庫可交由負責掌管身份證明文件的入境事務處負責。 (圖片:Sotickabm@Wikimedia)

目前香港政府不同部門在收集市民資料時都各自為政,資料互不相通。譬如有市民的住所搬遷到新址後,便需要逐一通知不同政府部門(例如選舉事務處、稅務局等),如果當中稍有遺漏可能後果嚴重,就如幾個月前的區議會選舉種票風波,揭露有些選民在搬家後未有更改住址而返回舊址的選區投票,又例如商人陳振聰被稅務局追討欠稅一案中,陳振聰聲稱自己忘記修改通訊地址,所以才收不到稅局通知。如果能夠建立一個政府通用之市民資料庫,相信上述類型事件發生的機會將會大為降低。

事實上,鄰近的澳門亦有類似的制度,值得香港借鏡。去年香港政府宣佈向每名永久居民派錢,有些香港人質疑當局為何未能像澳門般有效率,答案就是因為澳門政府早已掌握所有居民的住址,所以能夠迅速地直接寄送派錢支票。原來澳門政府有一個名為「身份證明局」的部門,顧名思義就是處理與居民身份相關的事務,大抵等同香港「入境事務處」的其中一部份職能。澳門居民在申請身份證時,必須向「身份證明局」提交住址及聯絡電話等資料,以便政府作聯絡之用。換句話說,澳門政府能夠掌握每名澳門身份證持有人的聯絡資料。相反,由於香港政府並沒有相似的制度,未能齊集全體香港居民的資料,加上礙於目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限未能使用散見於不同政府部門的市民資料,所以在去年派錢一事中,最終需要向所有合資格人士重新進行一次登記程序。然而,這次登記只屬於一次性的措施,換言之假如下屆政府有意派錢的話,恐怕又要再重新收集市民資料,費時失事。

如果當局真是願意考慮有關建議,筆者對這個資料庫的內容又有甚麼提議呢?除了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等最基本的資料之外,必要的項目應包括住址、聯絡電話、簽名式樣,以及通訊語言(政府發出信件或單張時寄出中文還是英文版本,只寄一個版本會比起目前須寄出雙語版本節省一半紙張),選填的項目則包括電郵地址(作為住址以外的輔助通訊途徑)及銀行帳戶號碼(主要用於社會福利署派發綜援、高齡津貼等,也可作為政府萬一想再派錢時的轉帳途徑)。在管理方面,這個資料庫可交由負責掌管身份證明文件的入境事務處負責。

當這個政府通用的市民資料庫能夠順利運作之後,市民在政府各個部門作出任何申請時,便可以節省了不少填寫資料的時間,屆時需要提供基本個人資料只是姓名、身份證號碼及簽名以確認身份,其他個人資料則可從資料庫中取得。當市民需要更改個人資料時,只需要在資料庫更改一次便可,毋須再像現在般逐個部門修改。這既可為市民帶來方便,也可提高政府部門的工作效率,實在值得當局考慮。不過,有一點可能出現的障礙不得不提,就是這個多用途的資料庫或許未能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要求,故此可能需要修訂有關法例為此作出適量的豁免方能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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