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7日星期四

選民懲罰論難以在香港立法會選舉成立

目前香港立法會地區直選,全數議席都是由「比例代表制」產生,激進民主派即使只取得不足一成的支持,仍可輕易進入議會。 (圖片:Ceeseven@Wikimedia)

在近期香港立法會「拉布」風波中,候任特首梁振英特意呼籲市民,在今年立法會選舉時以議員的言行和是否為社會做事考慮投票取向,矛頭直指三名進行「拉布」行動的「激進民主派」議員。人民力量的黃毓民則為此進行反駁,指出如果選民不同意他們的做法,可以透過選票懲罰他們。然而,筆者對「選民懲罰論」能否在香港立法會選舉成立抱相當懷疑的態度。

目前香港立法會地區直選,全數議席都是由「比例代表制」產生。比例代表制的最大特色,就是令主流政黨難以獨大,同時讓較少數選民支持的勢力更容易在議會中佔些議席。當年籌劃特區制度的中方人士,特意棄用了英治時期立法局選舉的「單議席單票制」而改用比例代表制,原意是希望能夠箝制著當時獲六成多民意支持的民主派,令他們無法盡攬地區直選的大多數議席。這個策略一直以來都算是大致成功的,泛民主派在過去四屆選舉確實都無法控制地區直選的大部份議席。可是中方人士千算萬算,卻未有預料到「激進民主派」的興起。如果選舉是使用單議席單票制,激進民主派肯定沒有能力爭取多數選民的認同而取得議席;可是現在於比例代表制之下,激進民主派即使只取得不足一成的支持,仍可輕易進入議會。

換句話說,在現今的制度下,選民實在難以「懲罰」一些已獲得基本支持的候選人。激進民主派只要能夠討好其約佔選民總數約一成的支持者,其餘九成選民的取向如何根本對他們無關痛癢。況且要構成「懲罰」的效果,理應是需要本來支持某候選人的選民轉為支持另一位候選人,可是在今次風波中,幾乎所有不認同「拉布」行為的選民都從來沒有投過激進民主派一票,試問選民們又如何執行「懲罰」呢?

要提升激進勢力進入議會的難度,其中主要方法就是改變投票制度。當中最直截了當的方法,就是將立法會選舉恢復昔日的「單議席單票制」或改用「多議席多票制」(全票制),確保當選的議員均獲多數選民的認可,然而這種制度始終對民意支持度略低於泛民的建制派不利,在現實中恐怕難以落實。另一個方向就是維持比例代表制但另訂入選門檻,在分配議席時先行淘汰得票少於某個百分比的名單,然後才在剩餘的名單中按比例分配議席,可是恐怕亦難以在香港立法會選舉實行:上屆選舉最低得票率的當選者(陳偉業)也取得8.08%的選票,但該選區(新界西)的直接當選門檻也只是12.5%(下屆更降至11.1%),可見實在難以訂立一個合理的入選門檻。

總而言之,由於選舉制度所限,「選民懲罰論」在香港立法會的比例代表制下並未能完全適用。即使2020年立法會全面直選,筆者相信當中至少部份議席仍會由比例代表制或相近的「多議席單票制」選出,意味著議會內難免會繼續存在一些只獲少數選民認同的激進聲音了。

2 個意見:

匿名說...

當版主同意通過「單議席單票制」後「選民懲罰論」便可成立了,透過「辭職補選」所謂「公投」不正正就是「單議席單票制」嗎?當那未有選民受權的政府,在強推不得民心的政策時,才怕被選民表態以選票「懲罰」。否則,又何需強行通過補選的草案?事實上,一切一切都是那個怕人民怕得要命,「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的強權大國背後操刀而以…………

凱文說...

回 匿名:
誠然,只要改用「單議席單票制」,選民懲罰論」便可成立,但關鍵是改變選舉制度並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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