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0日星期六

恢復市政局議會的可行性

筆者早前發表《立法會議員應全港議題與選區議題皆曉》,有些人表示不同意當中論點,認為地區議題並不是立法會的工作,立法會應專注影響全香港的法例事宜。另一方面,有些人亦對筆者的《香港政制發展之意見系列:談地區直選》建議長遠將議席擴充至120席大加反對,認為大幅增加議席只會使更多激進及小眾議題進入議會,影響議會運作效率。筆者對這些反對意見表示理解。筆者認為立法會議員應通曉地區議題,只因區議會權力太小;認為立法會應大增議席,只因現在太少讓有心人士擔任議員的機會。要解決這些問題,另一個方法就是恢復市政局這個議會,成為立法會與區議會之間的議會。

恢復市政局這個議會,可以解決現時香港議會制度的兩個問題。首先是區議會分區分得太小,只能關注區內的小問題,對於大問題因權力不足而有心無力,另一方面立法會則無暇關注這些地區議題。在兩者中間開設一個新議會,可以使地區的議題更受重視,區議會亦可只關注區內的小問題,立法會則亦可專注影響全香港的議題。而能夠解決第二個問題,就是議員政治階梯的問題。現時區議員要更上一層樓十分困難,例如中西區的甘乃威幾經辛苦才可晉身立法會。假如兩者之間能夠有一個新議會,可以使區議員有一個踏腳石之餘,也可以使更多人有機會進入議會工作,為市民服務。同時立法會也毋須大增議席。

「市政局這個議會」只是筆者為大家容易明白的稱呼,不是要將舊的一套完全搬過來。筆者建議將整個香港分為四個市級行政區(香港島、九龍、新界東及新界西),每區設一個「市議會」,每個市議會將會覆蓋數個區議會管轄的範圍。市議會的職能會較區議會高,擁有近似昔日市政局程度的權力,管理市級行政區內的市政事宜。四個市議會也應像前市政局一樣享有財政自主權,主要收入來自其市級行政區的差餉,不用像區議會這樣往往需要向政府申請撥款。

筆者相信,重新恢復香港三級議會制度技術上並非不可行,但這個改革恐怕很多人都不太支持,畢竟政府在不夠十年前才「殺局」,現在又改動似乎又操之過急。因此,筆者還是覺得大幅增加立法會議席還是較為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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