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2日星期五

建議電子道路收費以車輛污染程度釐定

民主黨新任立法會議員昨天會晤行政長官曾蔭權,傳媒的焦點也在於政治上的議題。然而有一點令筆者最感興趣的,就是將中西區及油尖旺區的地方劃為「空氣質素管制區」以禁止高污染的車輛出入的建議。筆者認為這樣一刀切地禁止似乎不設實際。筆者反而認為,假如將來推行電子道路收費時,改為以車輛所產生的污染程度來釐定收費水平,鬧市地區便可以既減少車輛數目,更減少高污染車輛的數目。

政府現時計劃在中環灣仔繞道通車後,將中環、灣仔及銅鑼灣劃作道路收費區,收費初步訂為40至50元。筆者基本上歡迎電子道路收費的建議,但對細節上有另一些提議。首先,巴士、小巴、校巴這三種載客甚多的公共交通工具應獲豁免道路收費,而殘疾人士車輛則應獲半價優惠。其餘車輛則以車輛所產生的污染程度來釐定收費水平。電動車及其他零排放的車輛可獲豁免道路收費,然後將其他車輛按排污程度分為四至六級,最高污染的可將收費訂為80至100元(政府建議之劃一收費的兩倍)。此外,收費應該按時段分為三個級別:最繁忙的時間(平日07:30-09:30、17:30-19:30)收全費;普通時間(平日06:00-07:30、09:30-17:30、19:30-22:00)收半費;非繁忙時份(平日22:00-06:00,假日全日)不收費,以減低駕駛者的負擔。

筆者相信,以車輛所產生的污染程度來釐定電子道路收費水平,可以同時紓緩交通擠塞及空氣污染的問題,實在是一舉兩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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