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9日星期一

香港的士牌照制度改革建議

筆者在之前的文章中,曾經批評過香港的士收費制度的問題:要打擊「八折黨」,除了議員倡議的「議價非法化」之外,另一個更切合自由市場的改革方法就是「議價合法化」(或者可以稱為「減價合法化」),即是將現時的咪表收費只充當「法定最高收費」,司機可以因應市場需求自行定價,只要不超過「最高收費」便可。不過,收費制度只是整個香港的士行業的其中一個環節,而另一個重要環節,就是的士牌照制度了。因為香港政府在設計的士牌照制度的失敗,導致很多的士司機都要捱貴車租,影響他們的生計。筆者認為,只有將的士牌照制度改革,才可以徹底解決的士司機遭遇的困難。

現時香港的士牌照的數量,是由政府自行決定的,牌照以每輛的士為單位。有些的士司機自己擁有牌照,可是有更多的士司機卻是沒有自己的牌照,因而需要向持有牌照的人士租用。當中有些人士更擁有多個的士牌照,藉此賺取多名司機的車租。

以上的制度有兩大問題。首先政府憑甚麼去決定的士牌照的數量?政府多年來沒有發出新的牌照,是否代表香港市民對的士的需求一直沒有改變過?為何政府不能以市場的力量去決定路面上之的士數量呢?另一方面,政府容許一人可以擁有多於一個的士牌照,亦是一個很有問題的做法。由於政府限定牌照數量,同時又不限制一人只能擁有一個牌照,使牌照淪為有錢人炒賣的投資工具,令到牌照價格一直居高不下。結果大部份的士牌照均落入不去駕駛的士的少數有錢人士手上,成為他們的生財工具,而一班需要靠的士牌照謀取生計的的士司機,則需要付出高昂的車租。

針對以上問題,筆者對於香港的士牌照制度的改革有一個大膽的建議:政府應該改為以司機作為的士牌照的單位,實行「駕者有其牌」的制度,而牌照數量亦不設任何上限。司機只需要通過的士考試,即可申請的士牌照自用,模式就好像駕駛執照一樣。在這樣的安排之下,的士租賃之意義只是在於提供一輛外觀上合乎法例規定的車輛,再沒有的士牌價這個因素。換句話說,任何車行都可以出租的士給司機,車租自然便可以大幅下調。司機雖然需要自行定期向政府繳交續領的士牌照的費用,但所節省的的士車租應該遠遠不止此數了。至於取消了牌照上限會否導致路面的士過多,筆者亦認為不用擔心,因為假如路面的士過多,司機的平均收入便會下跌,在一番市場競爭之下,自然會淘汰了多餘之的士司機。筆者相信,假如牌照制度改革能夠配合「減價合法化」之車資改革,使整個香港的士行業更貼近自由市場的機制,無論是的士司機還是乘客均可得到更大的得益。

不過,相比起的士收費制度改革,要落實的士牌照制度改革會遭遇更大的阻力,就是現時擁有的士牌照的既得利益者必然會強烈反對了。畢竟要成功推行這項改革,前提是現有的士牌照需要全部作廢,而政府頂多也只會付出當年批出牌照的價錢進行回購。由於回購價肯定比現時炒高了的市價低得多了,那些炒賣牌照的人士勢必血本無歸,因此一定會反抗到底。筆者也想不到甚麼辦法可以妥善解決這個難題了。

6 個意見:

openaheart說...

但如果真的依靠市場機制去決定牌照數目, 對的士的質素會否有影響呢?
香港的的士應該擁有全球數一數二的服務質素(的士打劫筆者年少還不曾聞之, 騙取車資, 兜路亦屬少數), 然而, 筆者覺得這亦晷於"貴牌"制度. 牌照貴, 因此車主注重駕車人士(搵錢工具)的質素, 政府對的士的監管力度亦因而可慳(執行上)
這正如小巴巴士又可否市場機制決定路線數目?
如果這類交通工具過多, 又會否做成"車爭人"而破壞服務質素. 例如亂停車, 切線爭客, 呃車資, 兜路, 霸地為站等等對交通有害的惡性兢爭? (要知道很多人會認為:失左業,咪渣的士囉. 這對服務質素能不影響?

至於的士牌照為富人而活之論調. 筆者父親亦為牌照持有人之一(利益衝突也). 但這五六年來牌照似乎一直下跌, 相信父親亦沒有甚麼賺錢之餘, 供牌照亦所費不非. 此論點並非拒絕加多牌照. 而是想說: 1. 有牌者未必為富人, 亦有自購牌照自駕之人, 辛辛苦苦用血汗錢買牌當買樓收租之用. 2. 投資雖為個人風險選擇, 但政府改例, 應不算風險之內? 亦應考慮當中政治責任. 3. 買車牌者不為富人, 買是為保值, 深信不會增量的的士牌總比買不停印刷的美債美元好.
真正賺錢者只為第一次投得牌照之人(亦可能為政府), 而非持牌者!!

凱文說...

回 openaheart:

筆者認為由市場機制去決定牌照數目,應該會有較大的機會出現服務質素被激烈競爭推動而變得更好。不過,閣下的憂慮也不無道理,但筆者認為這可以從「的士司機牌照」的申請資格入手,可考慮加入的資格包括必須無犯罪紀錄、從未因違反交通規則而被停牌等等。另一方面,假如有司機被揭發作出違規行為(例如閣下提及的亂停車、切線爭客等等),筆者建議當局有權吊銷其牌照若干時間,最高懲罰是終身不得駕駛的士。這樣便可以確保的士的服務質素。

假如推動筆者倡議之的士牌照制度改革,透過二手市場購入牌照自用之的士司機,確實是最為無辜的一群,這一點筆者是留意到的。可是,任何投資都總會涉及風險的,沒有人能夠保證的士牌照永遠不會增加,更沒有人能夠保證整個的士牌照制度永遠不會改變。筆者只能建議若然牌照擁有人同時亦有的士司機的資格,政府除了回購價之外也額外提供一筆補償金。相反,假如牌照擁有人沒有的士司機的資格,購入牌照純屬用作投資之用,筆者實在想不到理由要特別幫助他們,畢竟令筆者感到不滿的,主要就是那些霸著牌照而不自駕的士之人士。筆者不清楚令尊是屬於前者還是後者,如果是後者的話,筆者只能抱歉冒犯了。

Martin說...

相當認同Blog主的「駕者有其牌」建議。今次的士加價,司機反而叫苦,原因就是持有的士牌的車主肆意加車租,使司機收入不增反減。要改善的士司機的生計,方法不是的士加價,而是的士牌制度的徹底改變。

凱文說...

回 Martin:
沒錯,只有改革的士牌照制度,實行「駕者有其牌」,才能真正使的士司機受惠。只可惜這樣的改革必然影響大量既得利益者,要落實又談何容易呢?

匿名說...

其實,「駕者有其牌」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如果在的士數量增加的情況下,司機收入便會減少。

凱文說...

回 匿名:
同樣道理,如果在食肆數量增加的情況下,食肆收入便會減少,但政府從來都不用規管食肆數量,正正因為自由市場的力量自然會平衡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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