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指下星期公佈的財政預算案中,政府計劃向應屆大學畢業生的實習職位每月津貼2,000港元,暫定為期5個月,預計有數千個職位可以獲得資助。筆者雖然認同應屆大學畢業生有需要得到幫助,但當局將開創職位的津貼只限於應屆大學畢業生,對其他待業人士,尤其是現時處於無業狀態的上屆大學畢業生,實在相當不公平。
首先,同是大學學士學歷,為何只有應屆畢業的才可受惠?上屆畢業的學生,已經面對經濟開始下滑,並不是每名畢業生都成功找到工作。就算成功找到,好一些人做了幾個月便已經被裁掉了。這些人士比起應屆畢業生是否更應該得到幫助呢?為何應屆畢業生甫畢業,便可以得到政府幫助,反而一些待業了大半年的上屆畢業生,卻被政府拒之門外?
即使上屆大學畢業生也被納入有關計劃,筆者相信仍會有很多人認為是不公平,就是那些沒有大學學士學歷的待業人士,尤共是一樣未有工作經驗的應屆副學士、預科及高中畢業生。他們的求職本錢普遍較擁有大學學歷為低,在同樣缺乏工作經驗之下,更難覓得一職,是否都更應該得到政府幫助呢?當然,對於不少這類人士來說,繼續進修也是一條出路,可是政府資助的學額有限,經濟情況不理想的畢業生,亦難以負擔那些未被政府資助的課程,那些人也需要一份工作。政府實在不能對他的的境況視而不見。
除了受惠對象過少,政府提出的實習職位津貼計劃還有一個很大的漏洞,就是未有限制最近進行過裁員的企業不能參加。筆者認為,這個漏洞使整個計劃對失業率惡化的問題毫無幫助,因為一些企業可能會裁掉那些較高薪的員工,再聘請過應屆大學畢業生充當廉價勞工,甚至僱用滿5個月後便可以「即用即棄」。納稅人的錢付出了,職位卻沒有增加,反而是白白肥了企業,簡直是令人難以接受。
針對以上弊病,筆者認為當局應該考慮一下大幅修改以上計劃。事實上,筆者早前在《善用公帑創造就業機會 抗衡失業率升勢》中建議過,以稅務寬免的方式利誘僱主開設新職位,為期一年。筆者當時建議,假如企業在未進行過裁員的情況下增聘人手,來年便可以得到等同每個職位年薪四分之一或3萬元(以較低者為準)的稅務寬免,不設上限,如果可獲寬免金額比今年需要繳交的稅款還要多,多出來的一部份可以用來寬免下一年的稅款。筆者當時的建議,就彷如為任何新增職位每月津貼2,500元。政府現在提出的實習職位津貼計劃,比筆者之前的建議保守得多了,受惠人數可能連十分之一也不如。現在筆者嘗試結合自己和政府的建議,作出以下的修訂:任何於2009年內未進行過裁員的企業,每開設一個實習職位(對象為任何工作經驗少於兩年的人士)並持續一年,即可得到3萬元現金津貼(平均每月津貼2,500元);每開設一個非實習職位(對象為任何工作經驗兩年以上的人士)並持續一年,即可得到1.8萬元現金津貼(平均每月津貼1,500元)。假如參加企業在計劃期間進行裁員,隨即喪失獲得津貼的資格。筆者自問這個方案遠較政府那個優勝,並能夠惠及明顯更多待業人士。
筆者本來已經在本月初已將有關財政預算案的建議寄往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了,但現在為了反對政府那個充滿弊端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實習職位津貼計劃」,筆者只好再寫多一份意見書力陳反對理據。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不停呼籲市民發表意見,現在筆者總算是再一次響應,只不過曾俊華會否真心研究每名市民給他的意見,相信大家都應該知道其可能性了。
8 個意見:
下個禮拜就公佈預算案
應該所有野都已經落實晒
話唔定仲已經準備拎去印
(如果唔係既話又點會有呢單消息)
就算財爺真係睇到你個意見
又邊度改得切丫?
回 匿名:
筆者只是一個小市民,對政府決策的影響力可以說是零。筆者只是做好自己的本份,政府考不考慮筆者的意見,並非筆者能夠控制的。
有道理, 問題是為了二萬元津貼解僱舊員工, 賠一個月人工都已經冇左一大半啦, 而且申請津貼點都要證明有野俾人做, 唔係話請實習文員就得, 再加上培訓+監察的time cost...... 你話係咪多餘呢. 如果暑期工出四五千元甚至三千元人工都仲可能, 但一年得二千蚊人工在港工作, 係冇可能, 到時又要出市價, 出市價都唔會慳太多
不是說不會發生, 而是機會較少.至於失業一段日子的大學生/低學歷人士, 當然要幫, 但那是另一回事.
回 匿名:
雖然說是得益甚少,可是真是不能排除有無良企業真是為了「廉價勞工」而裁掉拿取相對高薪的現職員工,於是筆者才建議加入不能裁員的條款,同時保障現職員工。
請問..仁兄今年多大? 無可否認地..我要說你的建議有點幼稚..要一間公司唔炒d失職員工係無可能ga!!咁講個個有左個鐵飯碗就可以輕鬆un un腳?? 政府整個實習機會俾大學生姐..你做咩麼要扯咁遠去到唔俾人地間公司炒人姐..公司炒人一係個人幫唔到公司回本,一係公司就黎唔掂,遲早要請走晒d人,相信你明白冇人會炒識生金蛋的雞..
仲有,你對政府現有服務一d都唔了解,一味見到有新野就要捉痛腳,唔通你唔知勞工署一年365日都有服務俾d唔同階層的失業人士咩?連工都幫佢地搵埋ar..所以上屆畢業生係可以透過勞工署搵一份正式的工!人地之前都實習左la..唔通你仲叫一個畢業一年幾的人去賺4千蚊津貼咩,冇陰公..
所以你要俾意見政府都要到位做足功課,唔係幾行字就得ga..你寫過論文都知要有research同backup la!你咁要政府采你都好難..
仲有ar..俾個佔士你..如果你認為政府有地方唔好..你直接同有關部門講通常都得個桔..有不滿就同申訴署講la
唔係睇唔過眼都唔會同你留言講咁多
回 匿名:
閣下似乎誤解了筆者的意思,筆者從來沒有說過「要一間公司不炒失職員工」。筆者反對的只是「裁員」而並非「革職」(炒失職員工):假如有員工符合《僱傭條例》中「即時終止僱傭合約」的條件,即「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行為不當;欺詐、不忠實;或慣常疏忽職責」,筆者當然認同將有關員工革職。可是,現在不少僱主妄顧企業社會責任,在有盈利的情況下仍然選擇裁減人手,而不考慮其他「保就業」的節流方法(例如無薪假、減薪等),這些僱主就是筆者要聲討的對象。
勞工處現時提供的互動就業服務,對待業和失業人士無可否認有一定幫助。可是如果閣下認為勞工處一定能夠為畢業生配對一份合適的正式工作,筆者認為這未免高估了勞工處的能力了。最關鍵的問題始終是現時勞動市場所提供的工作機會並不足夠。所以,筆者才一直要求政府增撥資源創造就業,以直接措施紓緩失業率惡化的情況。
假如筆者以全職的時間受薪於政策研究組織,固然容許認真地做好research與backup的工作來撰寫一份有說服力的詳盡論文。可是筆者只是業餘網誌作家,能夠用作撰文的時間並不多,因此請原諒筆者的文章只得「幾行字」了。
嗯..睇返覺得你都有道理. 支持你參與公職
回 匿名:
雖然筆者對政府以至整個社會有很多意見,可是暫時並未有參與公職的打算。筆者始終還是喜愛在這個沒有甚麼知名度的小網誌隨心撰文,至少不用承受甚麼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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