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資學校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近日被揭發行政混亂,且辦學8年來仍未取得正式註冊,在連番醜聞困擾下,辦學團體把心一橫索性放棄辦學權,交由政府暫時接管。雖然事件沒有如1970年代「金禧事件」般嚴重,可是這次「臻美事件」仍可以稱得上近年最轟動香港教育界的事件之一了。不過,筆者今日並不是談論今次事件,而是帶出事件中一個最無辜的受害者。大家能夠猜中他是誰嗎?
筆者所指的最無辜受害者,就是為學校冠名的贊助人——黃乾亨本人了。近日報章新聞都報道那間學校的負面消息,當中有些報章為節省標題空間,只以「黃乾亨」三字代表該校,例如《黃乾亨校監否認放棄辦學權是不負責任》、《張文光促教育局避免黃乾亨管治真空》等等。明明黃乾亨本人除了熱心捐助該校籌辦之外,相信之後一直完全未有參與任何校政,可是現在他的名聲也彷彿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也不能說是完全負面,畢竟他的知名度亦同時大幅提高,事實上若非這件事件,筆者也從未聽過誰是黃乾亨。筆者這一輩人完全不認識他,就連維基百科至今亦未見記載,但原來黃乾亨是昔日一位著名慈善家,曾任東華三院主席及香港公益金執行董事等職務,近年更獲授予金紫荊星章。不過似乎除了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之外,好像並沒有其他學校、機構或建築以其命名,加上他近年亦毫不活躍,難怪較為年青的一輩大多都不認識他了。
無論如何,筆者對這種冠名贊助實在不敢恭維,尤其是以贊助人的名字來命名學校。這類學校大家通常是直接以贊助人的名字作為學校的簡稱,假設有一間紀念陳大文的「陳大文紀念中學」,附近街坊便通常會將之簡稱為「陳大文」。假如那間學校校風純樸、校譽良好的話並沒有甚麼問題,否則當大家說「陳大文」的學生如何差劣時,那位真正的陳大文肯定百般滋味在心頭。事實上,這種為答謝贊助人而以其名字命名的行徑,難聽點說就是用錢來買名聲,可是除非如香港首富李嘉誠般有錢買得起像港大醫學院這類聲譽超卓的機構之命名權,否則無可避免會面對揀錯冠名對象的風險,到時有可能弄巧反拙。因此,就算筆者他日有財力可以贊助開辦一間學校,肯定不會拿自己的名字來命名這樣「冒險」了。
2 個意見:
這間學校並非因黃乾亨直接捐助而得名。學校辦學團體「基督教臻美社會服務機構」是由黃乾亨五位子女合資開辦,當臻美成立這間學校時,他們便父親的名稱作校名。他們當初應該沒有想過,此舉反而於日後敗壞了其父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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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閣下指正。筆者今日亦得知,原來這間學校是黃乾亨子女送給其父的七十大壽之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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