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4日星期二

中電果洲群島建海上風力發電場值得期待

香港電燈於2006年率先在南丫島建立首個商用風力發電站,雖然只是一座風車,但其象徵意義重大。(圖片作者:Patrickmak)

香港的可再生能源發展一直維持在起步階段。香港電燈於2006年率先在南丫島建立首個商用風力發電站,雖然只是一座風車,但其象徵意義重大。而中華電力亦於同年開始研究在香港設立大型海上風力發電場的可行性,並初步計劃選址西貢果洲群島以東的海域。三年後的今日,當局總算有條件地批准有關環評報告,但距離正式投產的日期,仍有一段漫長的時間。

根據中電的計劃,這個香港首個的海上風力發電場將會設於果洲群島以東5公里的水域。發電場將會豎立67台發電風車,每台135米高、產電3兆瓦,總產電量達200兆瓦,論風車數量雖然不及全球最大的丹麥荷恩礁風電場的80台,但若以總產電量計,中電的風電場將會位列世界第一。

當然,有關計劃肯定會遭到一些反對聲音,例如被指影響捕魚業。不過,最大的反對勢力卻是來自「環保人士」。環保人士不是十分支持風力發電嗎?原來那些提出反對的環保人士擔心,風電場鄰近果洲群島的地質公園僅3公里,不但會嚴重影響該處的景觀,甚至對海床的地貌構成破壞,因為該處相當接近果洲群島的六角岩柱群,以及一個1.4億年前的火山口的位置。所以,當局通過在有關環評報告時,為了回應環保人士的訴求,因而訂下一些條件,主要是盡量縮小工程範圍及盡量將風力場移離果洲群島等。

筆者認為,選擇將風力發電場設於果洲群島以東的海域已是頗佳的選擇。該處既遠離已發展的區域,亦遠離主要海上航道,對市民的影響應該是極少的了。不過,筆者亦明白到環保人士的顧慮,所以同意具體選址可以再作微調。果洲群島距離香港的海上邊界仍有約14公里的距離,可見風電場仍有向東移離果洲群島的空間。以風電場橫跨4公里海域去計算,現時風電場仍與邊界相距5公里,如果將風電場向東移4公里,與邊界仍有1公里的緩衝,而與果洲群島的距離將由5公里增至9公里。這樣應該符合到「盡量將風力場移離果洲群島」的條件了。

8 個意見:

Wolffy說...

的確,六角岩柱群是世上罕有的珍貴地貌
如果只是普通火成岩也罷,所以完全能夠理由這訴求。

反之景觀影響就很小意思了~

不過,不明白你為何要刻意用括號標明「環保人士」,是反諷他們不環保嗎?(你明明之後也再有為他們辯護)

嗯,期望更實際的減電費ww(笑

匿名說...

希望凱文給予意見:

早前地產建設商會就售樓時的示範單位向政府及公眾表示會作出改善。但如能作出以下安排會更完善:-

1. 發展商的設計師可以為單位進行設計及裝飾,地產代理及或售樓處職員必須於參觀裝修單位後即時參觀原裝1比1的交樓裝況的示範單位(包括所有門、所謂送贈的設施等),以便有意購買人士真正了解日後收樓的狀況。
2. 為免誤會上述的意思,發展商於售樓時必須於同一地點設置每一種呎數原裝1比1的交樓裝況的單位給參觀人士觀看。
3. 發展商應(A)在售樓處當眼地方張貼一張不小於2張A1的面積,該地盤及其500米至1,000米範圍內已興建及可能興建之樓宇/已興建及可能興建的設施要以圖象及文字展示給有興趣購買的人士;(B)售樓書亦須印有上述資料;及(C)地產代理及或售樓處職員必須講解上述資料給準/買家。
4. 售樓書應詳列政府地契中有關物業須負上之責任(應以特別顏色印之)。地產代理及或售樓處職員亦必須向準/買家講述有關之責任。
5. 售樓書內所有字的呎吋不得細於 “12”。
6. 售樓書應簡單列出,每一座,每一單位,每相隔10層所看到的景觀(以水平直視為準則)。
7. 售樓書除應列出發展商出售的單位面積外,亦應加入室內樓底高度。地產代理/售樓處職員亦應向準/買家說明室內樓底高度。
8. 由於現時香港已將中文及英文作為法定文字,因此發展商不能於售樓書寫上 “以英文版為準”的字句。

售樓書作為發展商銷售文件,發展商當然會提供大量正面訊息/資訊,因此地產代理/售樓處職員須主動提供更多及更準確的物業資料,另買家亦須盡已力自行視察及了解。

匿名說...

中電沒有提到興建費用,興建後會增加電費多少。興建期間海岸公園會否受到影響/什麼程度的影響。所得電力可供多少家庭使用?中電會否有其他改善電廠的計劃。

相信我們應該要多些了解。

凱文說...

回 三倍笨蛋:

筆者原本真是準備反諷他們不支持環保,畢竟他們明確地表明反對有關計劃的,不過在編寫期間,想深一層,他們亦不是無理取鬧,所以才放過他們,嘗試提出一個雙贏的方案。

至於電費方面,很遺憾要回應您,發展風力發電的成本是偏高的。以現時的風力發電科技,其成本為現時以燃燒煤炭為主發電方式多出一倍。因此,電力公司不因此而大幅調高電費已經值得慶幸了。閣下希望減電費,只能寄望將來風力發電的成本能夠大為下降好了。

凱文說...

回 匿名(第一位):
閣下的意見一來與本文完全無關,二來要回應也需要一定篇幅,筆者遲些才另文回應吧!

凱文說...

回 匿名(第二位):
興建期間對海岸公園的影響,理應在環評報告中提及到,但筆者並不清楚詳情。至於所得電力可供多少家庭使用,筆者看過其中一篇報章報道有提及,一時間無法找出來,印象中好像是三萬戶或五萬戶。給閣下參考一下,龍鼓灘發電廠總發電量大約為2,500兆瓦,為果洲群島海上風力發電場的12.5倍。

AC說...

其實,建造風力發電站亦會消耗不少化石燃料,再加上對地質、海洋生態等等的影響,環不環保實在是見仁見智。風力發電穩定性低,佔地廣,效益也不見得特別高,實在難成氣候。在核燃料耗盡前儘量採用核能似乎是現時學界的共識。

至於六角石柱呢...輿論謂香港保育意識不足,石柱可說是香港最值得保育之物,不要胡來呀!!!

凱文說...

回 AC:
風力發電只是可再生能源的其中一環,由於其效率有限,筆者當然亦不寄望它將來能夠成為主流,只能充當輔助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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