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9日星期三

政府派錢或可與通脹掛鈎債券計劃結合

香港政府史無前例地派錢,有關安排自然備受關注。現在有指政府將以銀行戶口派錢作為主要方式,並向選擇將這筆錢作儲蓄的市民提供額外的利息。正如筆者在前文講過,派錢如何處理得宜將會是政府的一個挑戰。觀乎當局的初步構思,筆者覺得有關方向尚可接受,畢竟在沒有推行中央公積金制度的香港,銀行戶口已經算是可以向絕大部份市民派錢的渠道。而筆者亦想藉本文提出一些較具體的建議。

首先,銀行匯款的一個主要缺點,就是有機會讓已移居海外的合資格人士不用回港便可獲派錢。筆者其實對這類人士獲派錢不以為然,只是實際上較難將這類人士與在香港長期居住的市民甄別出來,所以才未有建議一刀切禁止這類人士獲派錢,而只建議在行政上減低這類人士獲派錢的機會。筆者建議,若市民選擇以銀行戶口作為派錢途徑,必須使用以香港住址為登記的本地銀行戶口,即是若海外港人只持有本港銀行的海外分行戶口,將不可透過銀行戶口獲派錢,而需要按為沒有銀行戶口的市民而設的方式,親自前往政府有關部門領錢。筆者相信這樣的安排,至少能夠令長居海外的港人必須回港才能領錢,從而減低他們領錢的意慾。

另一方面,筆者有一個更大膽的建議。事緣今年財政預算案中,當局提出計劃發行「通脹掛鈎債券」(iBond),每手10,000港元,息率不少於通脹率,每半年派息一次,為期三年。既然當局打算為派錢補貼儲蓄利息,何不索性將兩者合併呢?當局所派的6,000元,市民可以即時提出使用,或選擇參與「通脹掛鈎儲蓄」(iDeposit)計劃,將那6,000元作「另類定期存款」,一樣是每半年派息一次,為期三年。正如筆者之前提過,中產或以上人士根本就不需要這筆錢作應急之用,那麼他們大可以改為參與「通脹掛鈎儲蓄」計劃,在幾乎無風險的環境下賺取三四厘的回報。

對於政府派錢的具體安排,筆者暫時想到以上兩點建議。日後事態有最新發展,筆者或許會有其他不同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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