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政府可考慮建立政府通用之市民資料庫

政府通用之市民資料庫可交由負責掌管身份證明文件的入境事務處負責。 (圖片:Sotickabm@Wikimedia)

目前香港政府不同部門在收集市民資料時都各自為政,資料互不相通。譬如有市民的住所搬遷到新址後,便需要逐一通知不同政府部門(例如選舉事務處、稅務局等),如果當中稍有遺漏可能後果嚴重,就如幾個月前的區議會選舉種票風波,揭露有些選民在搬家後未有更改住址而返回舊址的選區投票,又例如商人陳振聰被稅務局追討欠稅一案中,陳振聰聲稱自己忘記修改通訊地址,所以才收不到稅局通知。如果能夠建立一個政府通用之市民資料庫,相信上述類型事件發生的機會將會大為降低。

事實上,鄰近的澳門亦有類似的制度,值得香港借鏡。去年香港政府宣佈向每名永久居民派錢,有些香港人質疑當局為何未能像澳門般有效率,答案就是因為澳門政府早已掌握所有居民的住址,所以能夠迅速地直接寄送派錢支票。原來澳門政府有一個名為「身份證明局」的部門,顧名思義就是處理與居民身份相關的事務,大抵等同香港「入境事務處」的其中一部份職能。澳門居民在申請身份證時,必須向「身份證明局」提交住址及聯絡電話等資料,以便政府作聯絡之用。換句話說,澳門政府能夠掌握每名澳門身份證持有人的聯絡資料。相反,由於香港政府並沒有相似的制度,未能齊集全體香港居民的資料,加上礙於目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限未能使用散見於不同政府部門的市民資料,所以在去年派錢一事中,最終需要向所有合資格人士重新進行一次登記程序。然而,這次登記只屬於一次性的措施,換言之假如下屆政府有意派錢的話,恐怕又要再重新收集市民資料,費時失事。

如果當局真是願意考慮有關建議,筆者對這個資料庫的內容又有甚麼提議呢?除了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等最基本的資料之外,必要的項目應包括住址、聯絡電話、簽名式樣,以及通訊語言(政府發出信件或單張時寄出中文還是英文版本,只寄一個版本會比起目前須寄出雙語版本節省一半紙張),選填的項目則包括電郵地址(作為住址以外的輔助通訊途徑)及銀行帳戶號碼(主要用於社會福利署派發綜援、高齡津貼等,也可作為政府萬一想再派錢時的轉帳途徑)。在管理方面,這個資料庫可交由負責掌管身份證明文件的入境事務處負責。

當這個政府通用的市民資料庫能夠順利運作之後,市民在政府各個部門作出任何申請時,便可以節省了不少填寫資料的時間,屆時需要提供基本個人資料只是姓名、身份證號碼及簽名以確認身份,其他個人資料則可從資料庫中取得。當市民需要更改個人資料時,只需要在資料庫更改一次便可,毋須再像現在般逐個部門修改。這既可為市民帶來方便,也可提高政府部門的工作效率,實在值得當局考慮。不過,有一點可能出現的障礙不得不提,就是這個多用途的資料庫或許未能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要求,故此可能需要修訂有關法例為此作出適量的豁免方能成事。

2012年2月28日星期二

天水圍天頌苑短樁居屋何去何從?

要改變天頌苑剩餘單位的用途並不容易,繼續維持居屋用途應屬最可行的做法。 (圖片:Pp20120912@Wikimedia)

天水圍居屋屋苑天頌苑頌波閣(K座)及頌浩閣(L座),於2000年被揭發有短樁問題,經過多年修復工程後,這批同共六百多個的單位原定於2009年推售,可是最終未有成事,一直丟空至今。據傳媒報道,政府認為由於新條款的「新居屋」將於2014年開始預售,加上單位質素不算理想,恐怕難以再推售,故考慮轉為出租公屋或政府宿舍之用。筆者認為,要改變剩餘單位的用途並不容易,繼續維持居屋用途應屬最可行的做法。

事實上,當局原本有改變天頌苑短樁居屋用途的機會,可惜卻未有好好把握。當年這兩幢居屋被揭發有短樁問題後,可以選擇是否拆卸重建(或者像沙田愉翠苑的同類樓宇般將原址改為公園),但當局最終決定保留,並斥資2.5億港元進行加固及修復工程,筆者認為這個決定頗為不智。因為無論花多少錢進行工程「補鑊」,在普羅大眾心目中始終或多或少都仍會對短樁問題有陰影,加上工程歷時多年,長時間丟空的單位內部總會出現一些老化的問題,令大眾對其印象進一步趨向負面,相信很多市民都未必敢在這兩幢樓宇居住。

本來這兩幢居屋於2009年推售,便不會發展到今日對樓宇用途懸而未決的局面。可是當時房屋委員會拖欠天頌苑業主委員會管理費的爭論一直未能平息,才導致這批單位未能推售。筆者認為,房委會在這個問題上是理虧的一方,畢竟這兩幢居屋一日未有發售,房委會一日仍是樓宇的業主,實在不能夠推卸分擔管理費的責任。可惜房委會偏要在這個問題糾纏下去,結果就是直接影響這兩幢居屋的命運。

天水圍天頌苑短樁居屋應該何去何從呢?政府表示考慮轉為出租公屋或政府宿舍之用,涉及改變這兩幢居屋的用途。由於這兩幢居屋屬於天頌苑的一部份,修改地契需要得到天頌苑業主的同意,預計存在相當的難度。故此最可行的處理方法應該是繼續維持作居屋用途,並以折讓價格進行「大平賣」(例如可在「市價七折」的正常訂價基礎上再打七折,甚至更大的折扣),吸引一些不太介意其歷史背景的置業者認購。這樣的做法同時可為房委會拖欠的管理費進行「止血」,避免其欠款無了期地不斷滾大下去。不過,現屆政府已步向夕陽期,必定不會再積極處理此事,相信這兩幢居屋的命運要留待下一屆政府才可獲得確定了。

2012年2月27日星期一

將軍澳墳場至調景嶺新路有小缺陷

經過地區人士多年爭取,管理墳場的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於2006年落實興建另一條由調景嶺起始的新路,並於在日前正式落成啟用。 (圖片:SRR@Wikimedia)

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以往只靠由油塘高超道起始的唯一通道連接,每逢清明重陽都擠滿了大批前往掃墓的人士。經過地區人士多年爭取,管理墳場的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於2006年落實興建另一條由調景嶺起始的新路,並於在日前正式落成啟用。能夠有第二條道路通往墳場,理應有助紓緩掃墓時節異常擠迫的情況,固然是一件好事。只可惜根據傳媒的介紹,筆者發現這條連接將軍澳墳場至調景嶺的新路有一個小缺陷,就是設有一段數十級的梯級。

為甚麼筆者會認為新路的石級會是一個小小的敗筆呢?因為這一點正正令新路無法完全取代舊路的功能,緊急車輛和輪椅使用者只能選擇使用舊路。假如新路所有路段都是斜路,清明重陽等繁忙日子大可以考慮實施單向的人潮管制措施:掃墓人士須由調景嶺經新路進入墳場,離開墳場則須經舊路往油塘,有助減少因為太多人同一時間雙向使用道路而造成的混亂。不過,以現時新路的情況,根本無法採用以上的措施。

當然,筆者相信新路設有梯級應該並非刻意,很大機會是受到地理所限,若將之改為斜路會大幅增加工程成本,所以才無奈以梯級取代。如果兩者的成本確實有顯著差異,筆者對此表示諒解,畢竟梯級這一點只算是一個小缺陷,相信新路依然對疏導舊路的人流有顯著的功效。筆者同時希望新路落成後,能夠取消以往在掃墓最繁忙時段暫停接駁巴士服務的安排,使掃墓人士(尤其是行動較為不便的一群)能夠有多一個便捷的選擇,但為了鼓勵掃墓人士盡量利用新路步行來往墳場,接駁巴士的車費收貴一點亦無妨。

2012年2月26日星期日

辱警罪偏向主觀且舉證困難不應被引入

「辱警罪」的定義偏向主觀,而且舉證困難,加上此舉只是保護警務人員,而未有保護其他公職人員乃至一般市民,實在明顯有偏坦警方之嫌。 (圖片:QWB656@Wikimedia)

香港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最近接近傳媒訪問時,曾經表示考慮是引入「辱警罪」,以針對市民以粗言穢語辱罵警員的情況。警員工會固然會支持有關建議,但筆者與不少學者一樣,都對此持反對態度,畢竟「辱警罪」的定義偏向主觀,而且舉證困難,加上此舉只是保護警務人員,而未有保護其他公職人員乃至一般市民,實在明顯有偏坦警方之嫌。

根據目前香港法例,當有人動手襲擊警員,可被控「襲警罪」,但動口辱罵警員則未有違反法例。曾偉雄提議的「辱警罪」,與現行的「襲警罪」之主要差別,就是罪名的客觀性——是否曾動手襲擊較為容易判斷,而且被襲擊的警員可以驗傷作證;可是動口辱罵則較難定義,究竟說些甚麼話才算是「辱罵」呢?如果定義為說粗言穢語等如「辱罵」,似乎並不太合適:有些市井之徒說話粗鄙,每句都夾雜著粗口詞彙,又會不會令人感到被辱呢?反之,有些較為有學識的人士,即使毋須用上粗俗字眼,已經可以罵得令人難堪,這樣又算是「辱罵」嗎?況且,「辱警罪」也是較難舉證的,如果在場並沒有第三者,也沒有任何錄音工具,根本就難以確認是否有人在辱罵警員,畢竟事後又無法進行如「驗傷」般的客觀取證。相反,假如「辱警罪」不要求嚴格的舉證,則很容易被警方濫用冤枉無辜市民。

另一方面,除了警務人員之外,其他前線公職人員(尤其是檢控亂拋垃圾、違例吸煙、停車不熄匙等罪行的執法人員)同樣會遭受辱罵的情況,甚至一般市民亦有機會被辱罵(例如在服務行業中,也不時會有橫蠻無理的顧客辱罵無辜的前線職員)。既然如此,為何只提出「辱警罪」保障警務人員免受言語攻擊,而不考慮「侮辱公職人員罪」甚至「侮辱他人罪」令更多人受惠呢?假如只有「辱警罪」而沒有「侮辱他人罪」,市民不可辱罵警員,但警員理論上可以反過來辱罵市民,一般市民必定會覺得很不公平了。

筆者明白有小部份市民喜用粗言辱罵警員宣泄不滿,確實對前線警務人員構成一定的壓力,可是這樣的情況在其他各行各業一樣都會出現。更重要的是,如果警員認為其執行罪務的過程受到有人阻礙,目前已經有一條警方專用的「阻差辦公」罪名處理有關情況,根本沒有需要再引入「辱警罪」進一步擴大警方的權力。

2012年2月25日星期六

西九申報風波現階段未能證實梁振英以權謀私

唐英年的僭建事件固然證據確鑿、無從抵賴,可是梁振英的西九申報風波之所謂證據,現階段暫時頗為薄弱。 (圖片:Baycrest@Wikimedia)

香港特首選戰的黑材料之爭,本來筆者不想多談,情願花多些心思在理念和政綱的研究上。唐英年的僭建事件固然證據確鑿、無從抵賴,可是梁振英的西九申報風波之所謂證據,現階段暫時頗為薄弱。縱使政府剛剛公佈了部份內部文件,令不少市民隨即得到的印象是梁振英明顯偏袒將戴德梁行列為物業顧問的楊經文作品,可是筆者認為這仍不足以證明梁振英以權謀私,目前的證據頂多只能確定梁振英在利益申報方面可能有做得不夠妥善的地方。如果要清楚梁振英是否真的以權謀私,政府實在有責任公開全部文件,才可以作出客觀的定斷,否則政府實在難以洗脫作為抹黑梁振英之幫兇的嫌疑。

從現階段已公開的資料來看,梁振英被指以權謀私的指控有幾個疑點。首先,在評審參選作品時,每個評判都有自己的心水選擇,多次投票予心水選擇實在是正常不過的事。梁振英多次投票予楊經文作品,正常情況下自然正是由於上述原因,故單憑這點絕不足以證明是出於偏私。此外,所有參選作品在評審期間都是作匿名處理,包括梁振英在內的所有評判理應都不知道作品出自誰的手筆,除非能夠證明梁振英事前已從楊經文方面看過其作品,否則根本難以證實梁振英因為認得作品是楊經文的而投票給它。

另一方面,在測量界中,每天提供過百個免費報價是等閒之事,如果純粹因為楊經文從戴德梁行獲得一次報價,而一口咬定與梁振英有密切關係,實在過於牽強,梁振英亦理應沒有可能得知所有向戴德梁行索取報價的團體之身份。事實上,楊經文只是因為一次報價而將戴德梁行列為其物業顧問之舉是否恰當,本身已值得商榷。筆者甚至認為,是次風波的最大問題,就是當年比賽主辦機構把關不力——梁振英早已申報他與戴德梁行的關係,而楊經文亦在比賽作品提及與戴德梁行的關係,為何主辦機構在收集參賽作品並核實參賽資格時沒有即時發現有關問題呢?假如在初步核實資格時已發現問題,作品屆時早被取消資格,又怎會發生之後的事情呢?反過來說,假設楊經文與梁振英真是合謀進行利益輸送,照常理定必盡力隱瞞關係,楊經文豈會愚蠢得白紙黑字在作品中明確列出關係,挺而走險博取主辦機構未能察覺呢?

筆者根據現已公開的資料而作出判斷,梁振英在事件中並未有嚴重過失,反而純粹是他的不幸——楊經文向戴德梁行索取免費報價後,並在梁振英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之列為其物業顧問,而主辦機構疏忽未有發現問題而讓其入圍,更進入了最後評審階段,恰巧梁振英又認為該作品最合心意,多次投票支持它,結果被有意抹黑的人士有機可乘。當然,筆者一再強調,以上的版本純粹只是按現已公開的資料而推斷的情況,未必是事情的真相。如果有人真是能夠拿出可信的真憑實據,確切證明梁振英以權謀私,筆者自然不會再同情他。然而現在政府選擇性披露資料,只能營造對梁振英不利的局勢,始終未能令絕大多數人信服梁振英真是以權謀私,某程度上反而令部份人覺得當局正在協助有意抹黑梁振英的人士。事實上,這件涉及大量內部機密的黑材料,早不曝光遲不曝光,偏偏就是在特首選舉提名期前才曝光,本身已是一件耐人尋味的事。無論如何,事到如今,政府應該做的是公開全部有關文件,讓公眾看清楚事實的全部,才可作出公正的定論。

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

港鐵禁止飲食規定有放寬空間

港鐵收費區內早有不少售賣食物及飲料的店舖,不少乘客覺得這是「誘人犯罪」,要求將這類店舖集中設於非收費區。 (圖片:Mosunct@Wikimedia)

上個月一對來自中國大陸的母子在港鐵車廂內進食因而引起中港罵戰,同時令香港人再度關注港鐵車廂及收費區內不准飲食的規定。對於應否放寬有關規定,坊間有很多不同的意見,並未有明顯的共識。不過,港鐵收費區內早有不少售賣食物及飲料的店舖,不少乘客覺得這是「誘人犯罪」,要求將這類店舖集中設於非收費區。筆者某程度上同意這種想法,也認為收費區內完全不准飲食的規定有稍作放寬的空間。

港鐵入閘後及收費區內嚴禁飲食的規定,在地鐵通車時已經存在,九鐵方面則應該是在列車全面電氣化後才作出禁止。九鐵由容許飲食變成禁止飲食,相信是基於服務模式的改變,由長途客運變成通勤客運,亦即是變得接近地鐵所提供的服務模式。然而,兩鐵於當時並沒有像現在般出現「誘人犯罪」的爭議,因為那時鐵路大堂甚少設有商舖。可是自從地鐵公司上市後,便積極於地鐵站增設商舖以開拓租金收入,情況於兩鐵合併後更蔓延至九鐵車站。考慮到租務的靈活性,港鐵公司並未有完全禁止提供食物的店舖在收費區內開設。這正就是出現爭議的起因了。

不過筆者都要公道一點,據筆者觀察,收費區內的店舖在提供食物時仍然受到一定的限制——它們都未有提供需要即時食用的熟食及微波爐食品,但預先包裝好的食物(如被膠袋包裝的麵包)和飲料(如樽裝、罐裝飲料)則不在此限。支持港鐵不准飲食的論者往往強調,這些食品飲品就像便利店的其他商品一樣,都是預留顧客離開港鐵站才使用,所以絕對稱不上是「誘人犯罪」。然而,很多人都習慣購買食物及飲料後即時享用(尤其是飲料),所以當他們在收費區光顧後卻被禁止即時享用,難免有點難以適應。另一方面,店舖假如主動提醒顧客閘內不准飲食,似乎有「倒自己米」之嫌,故港鐵公司恐怕也難以要求商戶協助進行把關。

而且筆者也覺得,完全禁止飲食是過於不近人情。香港人生活節奏急促,不少人上班時的早餐都需要「邊走邊吃」,港鐵禁止飲食的規定往往令這類人士失去善用時間的機會。而且港鐵網絡部份車程都不短,有些情況動輒需要一個半小時或以上(例如從元朗區來往港島東區),假如覺得口渴時連喝幾口水也需要中途出閘,實在是矯枉過正了。

筆者建議,港鐵公司應該考慮將規則略為放寬,以不影響其他乘客和環境衛生為大前提——只要食物及飲料不發出強烈氣味(如榴槤、咖喱等)以及不弄污地方的話,理應網開一面容許飲食。可是,港鐵車廂在大部份時間都頗為擠逼,根本沒有空間進食,所以放寬的範圍宜暫且初步限制於車站大堂及月台,之後或可考慮擴展至頭等車廂及機場快線車廂,而一般車廂則依舊維持禁止飲食的安排。相信以上的安排能夠在人情與道理之間取得恰當的平衡。

2012年2月23日星期四

梁振英網上宣傳多元化有利有弊

梁振英的網上宣傳做得最為多元化,但可能就是因為太過多元化,管理人員分身乏術,令有些地方出現管理不善的問題,恐怕會令市民的印象構成負面影響。 (圖片:2012 梁振英競選辦公室)

隨著梁振英正式報名參選,連同早前報名的何俊仁與唐英年,今屆香港行政長官選舉的三名早已準備參選的候選人均已順利入閘。坊間對他們的理念、作風、品德和政綱等各方面都作出過不少比較,而今次筆者想拿出來比較的東西較為少人關注,就是他們的網上宣傳。概括來說,梁振英的網上宣傳做得最為多元化,除了競選網站之外,還設有Youtube頻道、Facebook專頁以及討論區等多個渠道,但可能就是因為太過多元化,管理人員分身乏術,令有些地方出現管理不善的問題,恐怕會令市民的印象構成負面影響。

在指出梁振英網上宣傳的問題之前,筆者先粗略介紹一下其餘兩位候選人的網上宣傳。何俊仁的競選資源顯然不及另外兩位,故此他的競選網站設計顯得相對較簡單平實,但整體質素仍經算是合格有餘,至少一個競選網站最基本的內容都齊全。唐英年的競選經費相信較為充裕,競選網站的設計顯得較何俊仁的為專業,當中最特別之處就是為競選網站製作了iPhone App和Android App(但不知有多少人會特意下載了)。除了網站之外,兩名候選人都有製作Youtube短片,當中何俊仁競選團隊的《那些年,我們一起的天與地》似乎頗受網民歡迎(可能因為涉及惡搞題材而引起注意),反觀唐英年競選團隊雖然製作了多條短片,可是觀看人次明顯較為遜色。意見收集方面,兩者都是單向接收意見的模式,即是收到的意見並不會像留言板般公開貼出,不同之處是何俊仁的網站只是在政綱一頁中才設有發表意見的表格,但唐英年的網站在主頁下方已經設有意見表格,選單亦可直接連到發表意見的頁面。雖然候選人是否真的樂意聆聽市民意見是另一回事,但純粹從網站設計的角度來看,唐英年的做法略勝一籌。

至於梁振英的競選網站,整體設計也算不錯,而與其他候選人不同的地方,就是競選網站收集意見的方式則像留言板一樣,所有的留言經審核之後均會公開刊登出來。在競選網站之外,梁振英的網上宣傳也設有各種不同類型的渠道,除了其他候選人都有的Youtube之外,還包括Facebook專頁、Twitter、騰訊微博(這三者發佈的內容大致相同),以及政綱討論區。筆者今次特意撰文,目的主要就是批評其政綱討論區如何「無王管」。

網上絕大部份討論區的發言都不用經過審核,梁振英的政綱討論區也不例外,可是討論區十分需要一些管理人員密切監察,確保當有人發表不當內容時能盡快移除,梁振英的政綱討論區便顯然做不到這一點。雖然他們訂下了寬鬆的規則:「我們致力於維護言論自由,提倡理性討論政綱,除灌水、廣告、不雅字句以外的內容,我們不會刪除」,可是實際上似乎變成了完全沒有規則,即使討論區出現的spambot(胡亂灌水或廣告的程式)在一個多星期來累計發表了數十篇由一大堆沒有意義文字堆砌而成的文章,竟然一直都沒有人處理。筆者不禁質疑梁振英的選舉團隊究竟有多重視那個討論區呢?在該處發表的文章都會被認真細閱嗎?如果不會,設立討論區又有何意義呢?如果選舉團隊真是抽不出人手管理討論區,何不索性放棄討論區這個收集意見的渠道?

筆者認為,各個候選人的選舉團隊都必定非常忙碌,要抽時間管理好一個討論區恐怕是鞭長莫及。既然收集民意有很多種方法,在沒有充裕人手管理的情況設立一個討論區實在相當不智。但願梁振英今次只是「小事糊塗」,才會讓其選舉團隊搞出了這個管理不善的討論區。筆者亦希望以後任何有意參選的人士引以為鑑,小心衡量各種宣傳和收集意見渠道的利與弊。

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

澳門容許即將成年人士提前登記選民值得香港參考

今年是立法會選舉年,不少市民都有意登記成為選民,但於今年7月25日(正式選民登記冊的法定發表限期)之後才年滿18歲的人士依然未被允許登記。 (圖片:香港政府選民登記網站)

筆者於三年前曾經提出有關小部份於投票日時年滿18歲的人士未能成為選民的問題,當時有幸得到民主黨的關注並將之提到立法會向政府質詢,可惜當局最終表示無意改善有關情況。今年是立法會選舉年,不少市民都有意登記成為選民,但於今年7月25日(正式選民登記冊的法定發表限期)之後才年滿18歲的人士依然未被允許登記。其中一名讀者正是這批「受害者」之一,並向筆者指出澳門政府在處理這個問題上早有妥善的解決手法,值得香港政府參考。筆者細閱有關資料,發現澳門方面的容許預先登記機制,果然與筆者昔日提出的建議不謀而合。

先重覆解釋一次香港的情況。在立法會選舉年,正式選民登記冊的法定發表限期是7月25日。如果市民在該日之前年滿18歲,便可登記成為選民並在9月的選舉中投票;相反,如果市民在該日之前未滿18歲,則不容許登記成為選民。換句話說,由7月26日至9月選舉日期間年滿18歲的人士,將白白失去了投票的權利。政府搬出了不少藉口來拒絕恢復這批人士的投票權,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要預留時間讓候選人拉票及讓當局發出投票通知書,筆者當時已指出當局大可以靈活處理,並建議當選舉(或補選)確定日期時,才根據《正式選民登記冊》製作一份所有合資格投票的選民名單,屆時才於名單中剔除投票當日未滿18歲的人士。想不到原來鄰近的澳門早已採納類似的方式,確保在選舉日前年滿18歲的市民有權投票。

澳門當局除了容許年滿18歲的永久性居民登記成為選民,也容許年滿17歲但未滿18歲的進行「提前登記」,惟須由法定代理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陪同,或者遞交由法定代理人簽署的同意書,方可完成登記手續。對於這類「提前登記」的選民,《選民登記冊》中會註明其年滿18歲的日期,並將於當日自動轉為「確定登記」。只要在選舉當日或之前,選民資格已轉為「確定登記」,便有權在該次選舉中投票。這樣便可以完全避免像香港現時這樣,在發表選民登記冊至選舉當日期間成年的人士不獲登記這種不合理情況出現。

從澳門當局的處理手法可見,香港政府在處理行將年滿18歲人士選民登記申請的問題上只是「非不能也,實不為也」,直接令每個選舉年均有數千名市民受到無理限制而無法成為選民。既然今屆政府不願處理這個問題,筆者只能寄望下屆政府願意跟進。假如能夠參考澳門的制度加入「提前登記」機制,雖然行政手續上會稍為複雜一點,但這卻能有效完全解決有關問題,何樂而不為呢?

2012年2月21日星期二

新中環半山行人扶手電梯理應選址卑利街

如果以便利市民為首要考慮因素,新中環半山行人扶手電梯理應選址卑利街。 (圖片:WingLuk@Wikimedia)

中環半山行人扶手電梯於1993年啟用,由皇后大道中通往干德道,全長八百米,為全球最長的戶外有蓋行人扶手電梯系統,每日有逾八萬人次使用該系統往返中環和半山。雖然這個系統為大量市民帶來方便,可是第二條同類系統遲遲未有動工時間表。經過中西區區議會接近廿年來的爭取,去年運輸署從區議會提出的四個選址選取了磅巷興建新扶手電梯系統,進一步的研究工作仍在進行中。筆者認為在那四個選址中,磅巷選址是最偏僻的一個,且未能連接現有的行人天橋系統或港鐵站。如果以便利市民為首要考慮因素,新扶手電梯系統理應選址卑利街。

先簡單看看中西區區議會初步提出的四個選址,由東至西(由最接近中環至最遠離中環)分別是卑利街、城皇街、樓梯街及磅巷。可是運輸署不問情由,便即時將卑利街和城皇街兩個選址「判死刑」,因為該兩選址與現存的扶手電梯系統相隔不足一百米,即是當局覺得兩個扶手電梯系統放得太接近會浪費資源。筆者對當局的思維不敢茍同,因為這明顯忽視了現存的扶手電梯系統於繁忙時間已趨近飽和的事實,也未有優先考慮選址的落腳點是否方便市民(例如接近現有的行人天橋系統或港鐵站),以太接近現有系統為由即時否決選址的決定實在過於草率。剩下來的兩個選址,樓梯街的石級是香港一級歷史建築,若在此興建扶手電梯必定會對石級構成負面影響,所以只能選取最後一個選址——磅巷。

磅巷的位置其實已經相當遠離中環,甚至頗為接近上環與西營盤之間的邊界,街道本身由醫院街下接荷李活道,而在磅巷方案的行人扶手電梯則會連接般咸道至太平山街,全長約二百米。相比起現時的中環半山行人扶手電梯連接干德道至皇后大道中,頭尾都短了一大截,尤其是山下的太平山街更稱得上是「唔嗲唔吊」,無論與港鐵上環站還是與中區行人天橋系統(近信德中心的一段)均有達600米的步行距離,令其便民程度大打折扣,相信其使用率亦遠不如現存的系統。

相反在卑利街方案中,新扶手電梯系統於山下的落腳點應該可以到達皇后大道中,可以接駁回中環街市(現存扶手電梯系統的起點),通往中區行人天橋系統。(大想頭一些,假如得到中環中心及華懋廣場二期配合,新扶手電梯系統更可以經由一條新行人天橋橫跨皇后大道中駁入中環中心,再透過另一條新行人天橋橫跨德輔道中駁入華懋廣場二期,以通往現存連接華懋廣場二期及中區行人天橋系統的行人天橋。)除了接駁上能夠做到便民,更重要的就是卑利街扶手電梯可以與現存系統互相配合,可以做到一上一落的雙向服務方便使用者,效益應該遠比在較偏僻的磅巷興建一小截單向扶手電梯高得多。

現在第二條中環半山行人扶手電梯最終選址磅巷而非卑利街,難聽點說,中西區區議會確是被「搵笨」了。不過筆者倒也同情區議會的處境,畢竟若果他們不是無奈地接受磅巷這個唯一獲當局首肯的選址,相信當局很大機會索性擱置整個興建計劃。這也又一次突顯出區議會在沒有足夠權力的情況下,真正便民的建議往往受到迂腐的官僚制度阻撓。所以,筆者一直以來都希望區議會制度能夠有大刀闊斧的改革,大幅提升地區議會的權力,只可惜目前幾位行政長官參選人暫時都沒有如此勇氣提出改革區議會的建議。

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

為香港退休保障制度重塑三大支柱

者認為,為免使長者福利制度過份複雜,應該把長者綜援、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及退休津貼合併為一個三級制的「長者福利金」。 (圖片:Benutzer:Abubiju@Wikimedia)

關於香港退休保障制度,筆者在這些年來都發表過不少意見,最近期的就有改進香港行政長官候選人唐英年的「退休津貼」及「強積金分紅」建議。可是,有讀者指出當中部份意見有矛盾的地方。筆者得承認有關意見相隔了一段長時間發表,現時的想法或會與早期有所不同。故此,筆者今日藉著這篇文章,重新整理一次歷年來的觀點,組織成一個完整的退休保障制度建議,以符合1994年世界銀行提倡的「三大支柱」——包括政府提供的基本社會保障計劃、強制性的職業退休計劃,以及自願性的個人儲蓄計劃。

首先是香港退休保障制度的「第一支柱」,目前香港的「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及「綜援」都屬於這一類別,但現時制度對於稍高於綜援門檻的弱勢長者的保障並不足夠。社會上有不少聲音都提出「高齡津貼兩級制」的建議,讓部份不符合綜援門檻的有需要長者得到更多的援助,例如特首參選人梁振英便建議合資格人士可獲雙倍高齡津貼,另一候選人唐英年則建議合資格人士可獲等同三倍高齡津貼的「退休津貼」。筆者認為,為免使制度過份複雜,應該把長者綜援、高齡津貼及退休津貼合併為一個三級制的「長者福利金」。所有年滿65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可申請領取「長者福利金」,並按資產審查的結果決定金額(因為絕大部份長者均沒有收入,故建議免除入息審查以簡化行政程序)。最高金額的級別每月可得4,200港元(比目前長者綜援加上高齡津貼的3,910元略高一點),資產限額為3.8萬元(與現時長者綜援資格一樣);第二級別每月可得2,520元(最高級別的60%),資產限額為18.6萬元(與現時65至69歲可申請的普通高齡津貼資格相似,但自住物業可獲豁免計算在內);第三級別每月可得1,050元(最高級別的25%),所有未能通過資產審查的人士均可領取此金額。雖然筆者的建議不及唐英年那三千元吸引,可是這個金額已比目前的制度理想得多,同時又更能顧及政府的負擔能力。

然後就是香港退休保障制度的「第二支柱」,目前香港的「強積金」便屬於這一類別。由於多年來一直存在強積金受託人收取過高管理費的問題,侵蝕了市民不少「血汗錢」,因此社會對強積金制度的觀感趨向負面。這個問題相信難有治本的解決方法,故筆者認為長遠應該放棄由私人機構管理的強積金制度,改為重新採納於1960年代至1990年代長時間討論的「中央公積金」制度。筆者建議的雛形可見於《香港應重新考慮設立中央公積金制度》,但由於細節上有優化的地方,故在下文重新解說一次。

根據構思,政府會為每名18歲至65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開設中央公積金戶口,並由政府成立的法定機構「香港中央公積金管理局」作為託管人。在職人士如收入超過每月8,000元(約個人入息中位數的七成),僱主和僱員需要作出各2.5%的強制性供款,與現時強積金制度相似;但收入低於8,000元的在職人士及所有非在職人士,僱主(如適用)仍需作出2.5%的強制性供款,但政府同時會作出供款,從而使每月總供款額等同8,000元之5%(即每月400港元)。中央公積金戶口內的資金有兩個投資方法可供選擇,當中最基本的處理方法是按指定息率獲得利息。指定息率乃「通脹率加0.5厘」(若通脹率為負數,仍保證回報0.5厘),具體方式為中央公積金內的資金連同的「中央公積金緩衝基金」(由政府一次性撥出500億元成立)一起交由「香港中央公積金管理局」進行投資(可參考香港外匯基金的投資方式),若投資回報高於指定息率,多出來的一部份會撥入「緩衝基金」;若回報低於指定息率,派息差額則由「緩衝基金」回撥。不欲只收取略高於通脹率的回報之市民,亦可選擇將部份或全部資金改為投資獲當局認可的投資產品,例如港交所上市之ETF,以博取更高的回報(但當然有機會虧損了)。另一方面,政府如果錄得龐大盈餘並有意「還富於民」,也可以考慮注資中央公積金戶口的途徑讓所有非長者受惠。

最後是香港退休保障制度的「第三支柱」,目前政府並無任何措施鼓勵市民自願為退休而儲蓄,實在大有改善的空間。筆者建議設立一個提供稅務優惠的個人儲蓄計劃,資金可自由投放於股票、ETF、互惠基金、債券甚至是定期存款,可獲免稅的上限為收入的三成,但如果參加者在退休之前動用計劃內的資金,有關提款將被視為應課稅的收入,這樣既可讓參與者靈活提取款項,亦同時令他們在非必要時盡量不會輕易提款。

以上三大建議中,「第一支柱」的建議最易執行,相信亦最廣受社會認同,其次則為「第三支柱」的建議。至於「第二支柱」的建議,涉及推翻已實施超過十年的強積金計劃,落實的難度最高,但以現時不少市民對強積金反感的情緒,以中央強積金取代強積金的建議相信仍會取得一定民意支持。

2012年2月19日星期日

新光戲院再次續命喜中帶悲

筆者認同當局不再繼續補貼新光戲院租金的決定,可是同時對在過去三年完全沒有在香港島設置粵劇表演場地的打算感到極度失望。 (圖片:Chong Fat@Wikimedia)

北角新光戲院三年前傳出結業消息,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最後在政府補貼部份租金下得以「續命」三年。三年過去了,政府停止繼續補貼租金,經營者聯藝機構也決定不再續租,於是新光戲院原定今日最後一日營業。可是,粵劇團創辦人李居明昨日與業主成功續約並接手經營,令新光戲院再次「續命」四年。對於不少對新光戲院即將結業感到惋惜的市民,無疑是一個驚喜。筆者也對有「白武士」出來自資協助新光戲院感到高興。對於政府的角色,筆者認同當局不再繼續補貼租金的決定,可是同時對在過去三年完全沒有在香港島設置粵劇表演場地的打算感到極度失望。

新光戲院三年前的結業風波,筆者也為此而寫過幾篇文章,立場至今未有改變。三年前筆者在《新光戲院不應直接動用公帑支持》中提到,若果新光戲院的租金由政府補貼,即是變相補貼業主,可惜當局最終決定作出補貼,筆者惟有在《對於政府出爾反爾動用公帑補貼新光戲院租金表遺憾》中寄望三年後約滿時政府不需要再動用公帑補貼、土瓜灣高山劇場擴建部份及油麻地戲曲中心能夠落成啟用,以及參考《與其買入新光戲院 何不在北角設立全新粵劇館?》提出的建議,積極考慮在北角興建一個規模媲美新光戲院的大型粵劇表演場地。三年後的今天,筆者的三個願望只應驗了頭一個,當局始終未能確保有足夠的公共場地供粵劇界使用,尤其是當局竟然將三個粵劇表演場地(還包括西九龍戲曲中心)都集中在九龍西部,未能作為位於香港島的新光戲院之直接替代品。

新光戲院今次再度「續命」,只是將香港島即將沒有粵劇表演場地的問題拖延四年而已(況且戲院是否能夠捱得過四年貴租亦不應過於樂觀),相信四年後北角作為香港粵劇勝地的地位勢將瓦解。三年前八和會館曾積極爭取將北九龍裁判法院活化為粵劇場館,今日他們大可以抱出同樣的決心,向政府盡力爭取在前北角邨地皮撥出部份位置興建粵劇場館,以承傳新光戲院的殿堂級地位。粵劇界亦可以質詢各個特首參選人,看看他們對這個建議的取態,期望他們能夠作出相關承諾。

2012年2月18日星期六

將軍澳「PopCorn」商場名稱古怪

相信普羅大眾也難以猜透,為甚麼將一個商場以「爆穀」來命名。 (圖片:cyclonebill@Wikimedia)

位於新界將軍澳站鐵路上蓋物業「天晉」的商場,日前公佈了正式名稱,並準備於今年3月試業。商場名稱只有英文而沒有中文,就是一個英文字「PopCorn」——沒錯,就是「爆穀」(註)的英文名稱。新聞稿並未有解釋為何作出如此命名,相信普羅大眾也難以猜透,為甚麼將一個商場以「爆穀」來命名。

回顧香港商場的命名,可以分為幾個階段。早年香港的商場一般附設在商業大廈的基座,一般不會作獨立命名,就算有獨立名稱,都是衍生自大廈的名稱(例如「大有商場」、「美麗華商場」等)。後來有些商場為了建立較鮮明的形象,開始使用其他命名方式,最常見的為「廣場」(例如「新都會廣場」、「時代廣場」、「太古廣場」等)和「城」(例如「海港城」、「又一城」、「青衣城」等),普羅大眾看到這些名稱大多都知道它們是購物商場。

自從2000年代中期,商場的命名才開始跳出傳統的框框,首個例子應該是2005年開幕、位於觀塘的「apm」。「apm」並不是甚麼「mall」的英文縮寫,據發展商解釋,「apm」的名字是把「am」(日間)和「pm」(夜間)融合起來,呼應商場提倡的夜間消閒概念。同區附近還有一個沒有中文名種的著名商場,就是2007年開幕、位於九龍灣的「MegaBox」。「MegaBox」的名稱一看便知道是形容商場就像一個大盒般,毋須多作解釋。同於2007年開幕的九龍站上蓋商場,雖然有中文名稱,但卻是一個很玄的名稱「圓方」。筆者認為其英文名稱「Elements」尚可呼應商場以五大元素(金、木、水、火、土)作為主題區域,勉強可以說得通,但「圓方」這個中文名稱就真是有點兒故弄玄虛了。

到了一兩年前,尖沙咀有多家新商場陸續啟用,其中有三個都沒有使用中文名,包括「1881 Heritage」、「K11」和「The ONE」。「1881 Heritage」的「1881」,很多人都以為是其所處的「前水警總部」的落成年份,事實上該建築是於1884年初才動工興建,並於同年之內落成,與1881年並無特別的關係,相信只是發展商嫌「1884」不夠好聽而悄悄歪曲歷史。至於「K11」的名稱則最「環保」,皆因這是源於1990年代前土地發展公司為這個重建項目所編配的代號(意指九龍區第11個重建項目)。而「The ONE」這個名稱則帶有一點傳奇色彩,雖然發展商華人置業解釋其名稱是為了突顯出它是全香港最高的商場這個「獨一無二」的設計概念,但坊間廣泛流傳這其實是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對其紅顏知己李嘉欣的生日祝賀。這個傳聞是否屬實,相信只有當事人才清楚了。

從以上資料可見,雖然近年香港商場的名稱開始脫離傳統的命名方式,但這些非一般名稱的背後都有其典故或意義。今次將軍澳站上蓋商場竟被稱為「PopCorn」,實在太過古靈精怪,彷彿就是交由一名小學生隨便命名似的,淪為城中的一個笑話。可能是筆者比較念舊,始終覺得商場命名為甚麼「廣場」或者甚麼「城」才顯得較有親切感。

(註:筆者並沒有寫錯字,「Popcorn」中文名的正確寫法是「爆穀」,指經過熱力和高壓處理而「爆」開的「穀」物。昔日市民文化水平較低,「爆穀」便經常被寫成較少筆劃的簡體字「爆谷」,可是這個寫法卻習非成是地流傳至今,即使現在多數都是電腦打字,打出來的依然是「爆谷」,真是令筆者感到無奈。)

2012年2月17日星期五

國際廚藝學院薄扶林選址提議

當局對國際廚藝學院首選的選址過於接近前牛奶公司牧場等一級歷史建築,因而遭受保育人士及部份區議員的反對。 (圖片:Isaac Wong @Wikimedia)

去年香港施政報告曾建議職業訓練局設立國際廚藝學院,屬意選址位於薄扶林中華廚藝學院附近,以求發揮協同效應。可是,有傳聞指因為當局初步選址過於接近伯大尼修院及前牛奶公司牧場等歷史建築(筆者估計選址應該是位於中華廚藝學院與伯大尼修院之間的位置),因而遭受保育人士及部份區議員的反對,當局亦因此而準備了柴灣及將軍澳的選址作為後備。筆者認為,能夠將國際廚藝學院設於中華廚藝學院附近始終是最理想的選擇,所以應該堅持將之設於薄扶林,但為了回應反對聲音,選址可以稍作調整。

目前中華廚藝學院處於「職業訓練局薄扶林訓練中心綜合大樓」(下稱綜合大樓),與職訓局的旅遊服務業培訓發展中心共用設施。綜合大樓以南為河谷(正是昔日瀑布灣瀑布的水流),以西則為陡坡,難以開拓空間興建新樓。可是,如果選擇在綜合大樓以北進行發展,則有機會影響到舊牛奶公司高級職員宿舍(一級歷史建築)及辦公室主樓(二級歷史建築),難怪會引起部份地區人士有所保留。至於綜合大樓的東面,是職訓局的另一座建築,名為「薄扶林技能訓練中心」(又稱「展亮技能發展中心 (薄扶林)」,下稱技能訓練中心),主要為殘疾人士提供技能訓練,與綜合大樓的職業培訓課程並沒有直接關係。故此,筆者希望透過在附近重置這個技能訓練中心,以便將技能訓練中心翻新改裝或拆卸重建成國際廚藝學院。

至於技能訓練中心重置在何處,筆者在附近亦物色到一個初步選址,就是原址以南半公里,薄扶林道與域多利道交界以北之土地(目前正在興建學校)的北面、華富食水配水庫的南面,現時用作臨時停車場之用。翻查法定圖則,該處目前屬「休憩用地」,但其南面和北面都已經是「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相信改變該處土地用途以重置技能訓練中心的建議應該不難通過城規會的一關。

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

唐英年勞工政策政綱值得參考

想不到商界背景的唐英年為了爭取民意,居然許下了在未來五年按年遞增勞工假期(復活節三天假期、佛誕及聖誕節翌日),使之最終與公眾假期相同的承諾。 (圖片:Lotus Head@Wikimedia)

對於香港行政長官選舉,筆者十分同意參選人梁振英的一番說話:「希望選舉是君子之爭,應該是比政綱、能力和理念」,可是現在卻演變成兩方都被挖出黑材料,彷彿務求將對方置於死地似的,幸好這只是一場小圈子選舉,如此鬧劇正好突出小圈子選舉的弊病。依筆者之見,針對梁振英隱瞞申報利益的指控尚且頗為牽強附會,但針對唐英年隱瞞僭建大宅的指控卻是證據確鑿,不同報章均刊出自己的獨家猛料佐證,相信必然令唐英年的選情元氣大傷。然而,當大家的焦點集中在「醜聞之爭」,筆者仍希望多些關注參選人提出的政綱,畢竟政綱並無專利,就算有人最終放棄參選,其提出的政綱只要是好的,都值得其他參選人參考。

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已進入提名期,可是參選人唐英年此時才完成發表其完整政綱。在筆者眼中,唐英年政綱似乎是專門針對另一參選人梁振英政綱的不足之處,期望營造自己的政綱比對手優勝的形象。唐英年政綱不但比起梁振英的更合乎「求變」的理念,更不像是一個商界背景的人士發表的,因為梁振英幾乎完全沒有提及過的勞工政策政綱,唐英年竟然在這方面提出幾點對「打工仔」有利的建議,用意明顯是希望能夠追回落後的民望。

目前法定假期(勞工假期)與公眾假期存在五天的差距,因為商界極力反對將勞工假期增加,筆者本來並不期望短期內能夠改變這個情況。想不到商界背景的唐英年為了爭取民意,居然許下了在未來五年按年遞增勞工假期(復活節三天假期、佛誕及聖誕節翌日),使之最終與公眾假期相同的承諾。這樣的概念其實筆者之前也有想過,如果一下子增加五日假期,商界的反對阻力一定很大,而分五年時間調整則可讓商界較易適應。不過,唐英年提出將兩個星期日訂為孔教日、道教日,筆者則認為有點造作,雖然看得出是回應孔教及道教分別爭取將孔子誕和老子誕訂為公眾假期的訴求,可是卻不見得他們會接受如此讓步。另一方面,唐英年提出法定有薪產假由10個星期增加至12個星期,筆者亦表示贊同,畢竟這也是一個間接鼓勵生育的辦法。可是唐英年只願鼓勵公營機構設立有薪侍產假,而非將之變成法定勞工權益,這與其對手梁振英一樣都是做得不足的地方。在標準工時議題方面,唐英年和梁振英一直都立場曖昧,但不知是否唐英年自恃有足夠鐵票支持,唐英年政綱對標準工時持較正面的態度,願意尋求實質進展,惟始終對商界留下幾分情面,未有承諾於任內完成有關立法,故此對所謂「願意尋求實質進展」也不應抱太大的期望。

筆者先後為梁振英和唐英年兩份政綱的其中幾個範疇發表過意見,整體來看唐英年政綱的質素似乎略勝一籌,可是這並不代表梁振英政綱質素遜色,皆因唐英年遲了一個多月才發表政綱,除了有更充裕的時間吸納各界意見,更重要的就是可以對著梁振英政綱詳細分析,找出其不足之處加以反擊,所以唐英年政綱看起來較討好絕對是應份是事情。筆者期望梁振英可以參考各界對唐英年政綱內各個項目的評價,看看自己有沒有需要改善自己的政綱,提出更多為市民設想的建議。

2012年2月15日星期三

中銀紀念鈔發售安排玩弄香港人

中銀香港的如此差劣的紀念鈔發售安排,簡直就是玩弄香港人。 (圖片:Wah 349 500@Wikimedia)

中國銀行為慶祝成立一百週年,在香港和澳門均發行紀念鈔票。正當澳門那邊全面採用網上認購的方式,香港這邊的單張紀念鈔卻仍採用傳統排隊輪候的方式,在五十間指定分行分開七天每日以先到先得形式派籌發售紀念鈔,結果當然是引起大混亂,苦了輪候的市民之餘,更苦了銀行職員,而沒有空閒時間排隊的大多數市民則失去購入的機會。中銀香港的如此差劣的安排,簡直就是玩弄香港人。

香港對上一次大規模發售紀念鈔,應該是2010年渣打銀行的一百五十週年紀念鈔票。當時渣打銀行全面採用登記認購的方式(包括填寫表格及網上登記等途徑),不設即場發售,結果完全避免製造混亂。今次中銀香港未有參考有關經驗,仍然堅持將單張的紀念鈔即場發售,真是令人難以理解。誠然營造大排長龍的場面確實有助吸引傳媒廣泛報道,可是中銀今次卻明顯大幅低估需求,安排未能作出相應的配合,令很多有意認購的市民怨聲載道,傳媒的報道自然傾向負面,反而對企業形象構成一定負面影響,結果得不償失。另一方面,今次輪候安排不但容許非香港市民購買,更沒有限制每人購買的次數(輪候完一次後可以輪候第二次),只會助長以炒賣為唯一目的之「排隊黨」肆虐,相反大多數在正常工作時間上班的香港市民,儘管只想要一套供自己收藏,都完全沒有機會購入,實在有欠公平。

現在中銀香港臨急「補鑊」,昨天一次過將原定在未來幾天派發的籌派清光,總算避免混亂情況在未來幾天繼續不斷上演,不過這個臨時決定便令到未來幾天才有空排隊購買紀念鈔的市民向隅,構成另一種不公平。無論如何,筆者衷心希望中銀香港與其他銀行能夠引以為鑑,以後發行限量紀念品時應該只採用登記認購的方式,給予香港市民一個既公平而又方便的購入方法,不要將過去兩天的大混亂場面再重演一次了。

2012年2月14日星期二

唐英年房屋政策政綱比梁振英積極進取

唐英年亦建議建類似大學宿舍的資助房屋,讓35歲以下的單身青年租住,比起梁振英只重提去年施政報告中的鼓勵非牟利團體提供青年宿舍也顯得更為實際。 (圖片:Stewart@Wikimedia)

一直以來,筆者較為支持一個願意透過新政策改變現狀的人選,擔任下屆香港行政長官,在這方面筆者認為梁振英較唐英年有相當明顯的優勢。不知唐英年真是洞悉民意,還是背後有高人教路,其近日發表的政綱似乎掃除了安於現狀的守舊形象,好些建議比梁振英的更為大膽。以房屋政策政綱為例,唐英年提出的建議便比起梁振英的較為積極進取,相信更能討好民意。

現屆政府提出在未來五年興建7.5萬個公屋單位及1.7萬個居屋單位,唐英年提出將會額外增建4萬個資助房屋單位,包括3萬公屋單位及1萬居屋單位,即合共10.5萬公屋單位及2.7萬居屋單位。雖然這個目標與筆者在之前的文章提及的理想目標(未來五年興建12.5萬公屋單位及7.5萬居屋單位)仍有一段距離,但已比起梁振英未有承諾額外興建資助房屋好得多了。唐英年又明言將公屋輪候時間由三年縮至兩年,但梁振英則未有作出如此承諾。另一方面,唐英年亦建議建類似大學宿舍的資助房屋,讓35歲以下的單身青年租住,比起梁振英只重提去年施政報告中的鼓勵非牟利團體提供青年宿舍也顯得更為實際。至於由梁振英提出而筆者有所保留的「港人港地」建議,唐英年當然極力反對,實屬意料中事。然而,唐英年未有提出將二手居屋購入資格放寬予白表人士的建議,是筆者對其房屋政策政綱較為失望的地方。

雖然筆者對唐英年房屋政策政綱有甚佳的評價,可是這只是「對事不對人」的「平心而論」宗旨而已。筆者還需要觀察多一段時間,看看唐英年究竟能否說服筆者及普羅大眾,自己比梁振英更有能力擔當特首一職。

2012年2月13日星期一

短評唐英年社會福利政綱

唐英年在其政綱中提出讓非在職人士開設強積金戶口作自願供款,交由金融管理局作管理,另外當外匯基金有盈餘時,可考慮向所有強積金戶作分紅。 (圖片:Alannet@Wikimedia)

筆者上個月寫了幾篇有關香港行政長官參選人梁振英政綱的評論文章,之後便暫停了一段時間,目的就是希望能夠等待另一參選人唐英年的政綱,結果經過一個多月的時間,才等到唐英年開始公佈其政綱,但他還要學習其對手梁振英般「斬件式」分開數天公佈,不知何時才可看到其完整政綱了。筆者向來都覺得唐英年的作風遠較梁振英保守,但平心而論,今次唐英年提出的社會福利政綱在筆者印象中尚算正面。

唐英年在其政綱中倡議一項名為「退休津貼」的新政策,年滿65歲、月入不多於3,700元,並且除自住物業外的資產不多於18.6萬元,均符合資格每月可得3,000元「退休津貼」,惟不可與綜援或高齡津貼(生果金)同時領取。筆者認為這只算是「高齡津貼兩級制」的變奏,但也不得不對唐英年提出具體明確的申領資格表示讚賞(梁振英只簡單謂為有需要的長者經簡單的入息及資產申報後,每月提供約雙倍的高齡津貼)。不過,筆者認為長者福利金制度將會變得越來越複雜,應該作出大整合,把長者綜援、高齡津貼及退休津貼合併為一項「長者福利金」:入息及資產低於綜援上限的長者,每月可領取4,500元「長者福利金」(略高於現時長者綜援加上高齡津貼的金額);入息及資產高於綜援上限但低於第二個上限(例如唐英年「退休津貼」的上限)者,每月可領取3,000元「長者福利金」;入息及資產高於第二個上限者,每月可領取1,000元「長者福利金」(最後一項只是現行生果金制度的延續,如果政府不怕中產或以上的長者反對,筆者甚至認為大可以取消這項福利)。

另一方面,唐英年在其政綱中提出讓非在職人士開設強積金戶口作自願供款,交由金融管理局作管理,另外當外匯基金有盈餘時,可考慮向所有強積金戶作分紅。這樣的構思有點像筆者早年提出過的一些建議,包括《香港應重新考慮設立中央公積金制度》中,為包括非在職人士之內的所有成年市民開設中央公積金戶口,由政府屬下的獨立機構管理;以及在《建議成立香港外匯投資局及強積金補助基金》中,將外匯基金的一定比例撥作「強積金補助基金」,並將其回報注資強積金戶口「還富於民」。因此,筆者對唐英年的建議方向大致上不反對,但筆者始終認為長遠來說當局應該放棄劣評如潮的強積金制度,改為筆者倡議主要由政府管理的中央公積金制度。

總括來說,唐英年今次的社會福利政綱在筆者眼中是有點驚喜,比筆者想像中更願意作出較創新的嘗試。然而,唐英年有這樣長的時間去準備政綱,若果將政綱內容直接與一個多月前已準備好政綱的梁振英比較,對梁振英並不公平。但無論如何,唐英年作為最有機會成為下屆特首的參選人,筆者衷心希望他能夠有更多創新進取的政策幫助普羅市民,積極改變香港的現狀,而不要將現屆政府施政不善之處延續下去。

2012年2月12日星期日

《On Call 36小時》劇名反映實習醫生工時過長問題

《On Call 36小時》劇名的幾個字足以反映實習醫生工時過長的慘況,值得社會討論和關注。 (圖片:Chong Fat@Wikimedia)

無線電視將於下星期開始首播以實習醫生為主題的劇集《On Call 36小時》。筆者之前連近年最能引起討論的《天與地》也未有為此撰文,為何今次卻會主動談及這套還未首播的劇集?因為單憑劇名的幾個字,便足以反映一個社會問題,就是實習醫生工時過長的慘況,值得社會討論和關注。

目前實習醫生的工時制度以72小時(3天)為一個循環,先候命36小時(正是《On Call 36小時》的劇名來源),再休息36小時,平均每星期的工作時數達84小時,有些時候實際上更可能達90小時或以上。相比起一般香港市民每週平均工時約48小時,一個實習醫生的工時幾乎等同兩個普通人,也遠超近年經常走出來抗議工時過長的消防員(每週工時54小時)。實習醫生這樣長時間工作,工作期間失誤的機會自然會大增,在工作以外方面則有機會衍生家庭、社交和健康等問題。

實習醫生工時過長問題並非香港獨有。2011年4月,台灣成功大學一名實習醫生連續工作36小時後在宿舍猝死,引起了全台灣對實習醫生工時過長的關注,惟有關問題至今仍未得到解決。另一方面,鄰近的馬來西亞於2011年9月起,將實習醫生的工作時間每週90小時大幅調整至54個小時,希望能夠藉此提升其工作表現和醫療質素,有關決定值得香港和台灣借鏡。事實上,每週54小時已經不算很短了,因為英國等歐盟國家更進一步,將實習醫生工時的上限訂於每週48小時,更能確保實習醫生擁有足夠的休息時間。

筆者於早年一篇探討香港應如何實行標準工時的文章中,提到應該搞清楚「標準工時」和「最高工時」的分別,在全民推行的應該是確立「超時工作權益」的「標準工時」。可是,對於像實習醫生這類與性命攸關的工種,最需要的卻應該是「最高工時」,透過制定每星期工作時數的法定上限,確保從業員有足夠的休息。筆者建議,實習醫生工時長遠應改為每星期值班3次,每次值班18小時,即每週工作54小時,而有經驗的正式醫生的工時可以略為高於這個水平,但也不應該超過72小時。工時改革的大前提,就是要有足夠的人手,故此當局應該同時增撥資源,讓大學開設更多醫科學位,同時應該改善公營醫院醫生的待遇,避免醫院人手流失。這樣才可以避免實習醫生要「On Call 36小時」的慘況出現。

2012年2月11日星期六

葛量洪醫院可重建作瑪麗醫院分院之用

葛量洪醫院可遷至南風道成為瑪麗醫院的分院,其原址拆卸後改為作私家醫院之用。 (圖片:Chong Fat@Wikimedia)

瑪麗醫院爭取多時的重建計劃,終於在早前的財政預算案「開綠燈」,落實於未來十年內分階段完成重建工作。有意見認為瑪麗醫院位於薄扶林山邊的地理位置難以擴建,並建議將黃竹坑南風道擬作的私家醫院用地也撥歸瑪麗醫院之用。對於南風道地皮,因其接近興建中的南港島線東段架空路軌,筆者也曾經撰文指出對在該處興建醫院有所保留。現時筆者的立場已經有所軟化,故此對瑪麗醫院徵用南風道地皮未有強烈的反對,然而筆者卻有另一個提議,就是將鄰近的葛量洪醫院牽涉其中。

位於黃竹坑的葛量洪醫院於1957年落成啟用,已有超過五十年的歷史,目前為一所心臟科和胸肺科的專科醫院。因為葛量洪醫院的設施陳舊,目前該院主要只是提供療養服務,手術工作須交由瑪麗醫院負責。筆者的構思就是將原本用作私家醫院的南風道地皮興建一所新的公營醫院,落成後除了可以作為葛量洪醫院的新址,也可同時將瑪麗醫院的心臟科和胸肺科遷到新院,令葛量洪醫院成為瑪麗醫院的分院。而當葛量洪醫院遷出後,原址拆卸後才改為作私家醫院之用,讓私家醫院興建一所新的醫院。

以上的建議有三個好處:首先是能夠一併解決葛量洪醫院設施陳舊的問題,同時又可以讓瑪麗醫院有更多可用空間,而兩院的心臟科和胸肺科集中在同一院址更可產生協助效應,為病人提供更佳的專科服務。這個建議的主要代價,就是私家醫院進駐黃竹坑的計劃需要延誤數年,待葛量洪醫院原址拆卸後才可成事。不過,筆者認為公營醫療服務比私營的應放在更優先的次序,這樣的代價完全是可以接受。

2012年2月10日星期五

假如重新設計香港旗......

香港旗

(聲明:本文章純屬學術討論,並不涉及任何政治立場,敬希垂注。)

自從主權移交後,代表香港的旗幟便改為現時隨處可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旗的設計以紅色作底色,中間有一個白色的洋紫荊圖案。香港市民普遍對這個設計並未有特別的讚賞,反而有個別市民戲稱中間的圖案像「抽氣扇」多於「洋紫荊」。筆者雖然對於現時的香港區旗並沒有特別的意見,但假如有機會可以重新設計一面代表香港的旗幟,筆者會有截然不同的構思。

筆者對香港旗的構思可以簡稱為「帆船旗」。中式帆船是香港的其中一個象徵物,代表香港由一個漁港開始逐漸發展成大城市的歷史淵源。帆船揚起兩面風帆,寓意香港發展「一帆風順」。而兩面風帆分別暗藏「H」和「K」兩個字母,正是代表香港的簡稱。帆船由六塊幾何圖案組成,代表各項不同的「香港核心價值」集合在一起。香港旗的整體配色採用了「西班牙式旗幟」(Spanish fess)風格(即旗幟上下方的四分之一高度各有一個相同顏色的長方形,剩下來中間的一半高度則有另一種顏色的長方形):上方的藍色代表蔚藍的天空,下方的藍色則代表廣闊的大海,兩者同時也可以代表香港在人權上和經濟上的自由;中間的白色則代表香港平等、公義、廉潔的社會。香港旗使用了紅、白、藍三色,也隱藏著香港文化象徵物之一「紅白藍膠袋」所代表的刻苦耐勞與堅毅不屈。

以上香港旗的設計是好是壞,還是留待讀者自行評價,反正現實中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也不可能會有任何改變(香港區旗設計早已被明文寫進香港特區的《基本法》內),但能夠天馬行空地繪出一面與現時香港區旗設計截然不同的香港旗幟構圖,也未嘗不是一種另類的樂趣。

2012年2月9日星期四

立法會議員薪酬不應與政府官員直接比較

立法會議員與政策局長的工作性質風馬牛不相及,將兩者的薪酬水平掛鉤相當牽強。 (圖片:Ceeseven@Wikimedia)

香港立法會最近討論調整議員薪酬,在未有進行公眾諮詢的情況下,由立法會秘書處提出與政府的政策局長薪酬的一半來掛鉤,即是變相加薪一倍。這樣的建議當然引起了大量市民不滿,尤其是不少議員的表現遠低於社會期望,很多人早已覺得他們不值得獲現時的待遇。筆者亦認為,立法會議員與政策局長的工作性質風馬牛不相及,將兩者的薪酬水平掛鉤相當牽強。

立法會秘書處表示,議員與政府官員薪酬掛鉤是參考部份國家的做法。可是有一個事實他們並沒有提及,就是外國政府官員薪酬比香港的低了一截。事實上,目前香港政府高官薪酬水平是否過高,本身已經是一個值得商榷的問題。況且,人家的全部都是民選議員,有大量選民監察其表現,可是香港仍有一半議員是由小圈子選出,只需要向極小量的選民團體交代,這些議員很多都肆無忌憚地偷懶,而不用擔心下屆選不上。故此,香港根本並沒有需要仿照外國的一套。事實上,立法會議員與政策局長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工作,後者才是切實執行政策的人,前者則只充當監察的角色,而且同一範疇的政策只有一個局長負責,可是全體議員中的任何一個都可以對政策發表意見。由此可見,將兩者的薪酬水平掛鉤並沒有強而有力的理據。

筆者認為,目前立法會議員薪酬水平已經算是合理,畢竟對大多數香港人而言,月薪七萬多港元已經是一個相當吸引的數字,而且議員本身的開支亦有實報實銷的津貼應付。因此,筆者並不贊成議員薪酬的加幅高於通脹率,同時建議當局應考慮為議員引入一套表現評核機制,針對一些表現欠佳的議員,扣減他們部份薪酬。這種評核機制在私人就業市場相當普遍,將之改良並套用於議會中也未嘗不可。舉一個很初步的構思,就是例如可以透過評核其會議出席率(遲到早退也會按比例計算),低於九成便扣除一成薪金,之後每少半成便扣減半成薪金,如此類推,算是一個既客觀而又公平的模式。相信這類評核機制可以為一眾市民充當監察議員表現的角色。

2012年2月8日星期三

演藝學院大可遷離灣仔擴建

根據報章報道,香港演藝學院有意擴建其位於灣仔的校園,以應付大學改為四年制,筆者則有截然不同的想法。該校的灣仔校園面積有限,只能進行較小規模的擴建,故筆者反建議演藝學院應該遷離灣仔,可以在西九龍填海區覓地興建全新校園,以配合其長遠發展,同一時間也可騰出位於鬧市的寶貴土地另作發展。

香港演藝學院的校園位於灣仔告士打道1號,校舍於1984年啟用,當時該處仍然較為荒涼,附近並無大型發展。然而近三十年後的今日,隨著市場對鄰近中心商業區的甲級商廈有殷切的需求,灣仔北的土地也變得矜貴起來,政府早前已計劃將三幢政府大樓遷出,以便將原址改建成甲級商廈。另一方面,香港會議展覽中心亦正在籌劃進行第三期擴建,並為具體選址而煩惱。如果香港演藝學院能夠騰出其校址,不論原址改為興建甲級商廈還是作為會展新一期的擴建部份,均比起演藝學院繼續佔用該處較為有效運用土地資源。

至於香港演藝學院的新校址,筆者則建議最好能夠在西九龍填海區之內,一來該處仍有一些未被發展的空地,更重要的是該處接近將於數年後落成的西九文化區,相信能夠產生協同效應。其實若非西九文化區已經完成詳細規劃的工作,筆者是希望將香港演藝學院完全融入西九文化區之內,可是現階段應該不太可能做到了,所以惟有退而求其次,希望可以在西九文化區附近找尋一塊可供演藝學院作長遠發展的用地。

2012年2月7日星期二

開放居屋二手市場予白表人士才是鼓勵居屋流轉最佳辦法

當一個居屋單位補了地價,放在私人市場發售,便已經完全失去了居屋本來的意義,而變成與私人住宅般可供牟利的商品。(圖片:Macauboy@Wikimedia)

香港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正在討論有關新居屋補地價的事宜,初步提出了五個方案,首個方案毋須為樓價差額支付利息,其餘四個中差額的計息有兩個採用浮動息率,另外兩個則採用固定息率。傳媒關注的多是新機制與現時居屋補地價機制的比較,而房委會委員則主要關注新機制的補價會否過高,繼而影響居屋流轉。而筆者一直倡議的廢除補地價機制並同時開放居屋二手市場予白表人士的建議,並未有在房委會考慮之列。這固然在筆者意料之內,但筆者按奈不住再一次在此批評房委會的保守思維。

居屋全名「居者有其屋」,是政府幫助市民擁有自置居所的政策。當一個居屋單位補了地價,放在私人市場發售,便已經完全失去了居屋本來的意義,而變成與私人住宅般可供牟利的商品。換句話說,整體居屋數量基本上是補(地價)一間便少一間。另一方面,香港市民對居屋需求殷切,但多年來已沒有一手供應,眾人只能透過二手市場吸納。可惜偏偏當局卻只願意開放二手市場予綠表人士,而白表人士卻只能望門輕嘆,即使有意購買二手居屋,也只能購買經過補地價後而與市價相若的單位。白表人士的財政能力不比綠表人士明顯優勝,當局卻只願資助他們購買一手居屋而不資助二手居屋,道理上絕對是說不過去。因此,筆者認為居屋二手市場不應容許透過流入私人市場,同時開放居屋二手市場予白表人士,讓所有合資格購買居屋的人士均可以購入二手居屋。

要改變現存居屋的補地價機制,有機會涉及現時業主的反對,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然而,新居屋並沒有如此的包袱,理應可以使用全新的思維看待二手買賣事宜。然而房委會食古不化,思維侷限於如何設計合理的補地價機制,而從來沒有想過放棄整個機制。筆者估計很大可能是因為補地價是房委會一個龐大的收入來源,所以房委會自然不會輕易主動提出放棄。至於房委會關注「鼓勵居屋流轉」的範疇,認為以補地價方式讓居屋在自由市場放售,有利居屋流轉云云,筆者則認為是一派胡言。假如開放居屋二手市場予白表人士,對於放售者而言,雖然需要以低於市價的售價出售,但整體收入不會因此而大幅減少,因為他們同時節省了補地價的支出;反而對於購入者而言,低於市價的售價有相當的吸引力,自然更願意購入。換句話說,市場上的放售意欲未有減少,購入意欲反而更高,這不是更能推動居屋流轉嗎?更重要的是,二手居屋可以保證「流轉」到真正需要居屋的市民,有別於現時居屋補地價後失去了幫助有需要市民置業的意義,這不是更合情合理嗎?

居屋補地價制度能否廢除,筆者覺得仍可抱有一線希望,這就是下一任特首的取態。然而,筆者觀看過各個參選人的政綱,只有已放棄參選(而又不可能當選)的馮檢基提出過同類的建議,而在建制派中相對較為進取的梁振英亦只願意抽籤小量白表人士試行。至於暫時未發表正式政綱但當選機會最大的唐英年,筆者也相信以他較保守的作風,提出同類建議的機會似乎較為渺茫。

2012年2月6日星期一

反對香港自駕遊的客觀理據

繼「雙非」(父母皆非香港人)子女引起的一連串爭議後,另一涉及中港文化衝突的爭議最近亦獲得香港社會廣泛關注,就是早前香港政府相當低調地與中國大陸簽訂「私家車自由行」協議,將於今年之內容許中國大陸的私家車到香港「自駕遊」。反對聲音很多時都以大陸人自身的質素作為反對理據,譬如他們惡劣的駕駛態度、變相成為他們偷渡「雙非」孕婦或走私水貨的渠道等等。筆者認為,即使撇除這類「對人不對事」的指責,單憑客觀的環境和技術因素,已經足以有力反對整個「香港自駕遊」計劃。

相信連小學生都知道,香港是一個地少人多、車多路窄的城市,而交通擠塞正是香港其中一個長期未能解決的問題。香港政府於去年才提升汽車首次登記稅,可是過去一年來一手私家車的數量並未因此而下跌,換言之當局在控制路面車輛數目的策略基本上是失敗的。現在本地車輛的數量已經過多,當局反而有意啟用「香港自駕遊」計劃引入外地車輛,是否要「強化」香港交通擠塞的問題呢?以目前香港道路的客觀環境,絕不適宜推行任何「自駕遊」的計劃。

站在遊客的角度來看,他們亦根本完全沒有需要親自駕駛來遊覽香港。香港的公共交通運輸系統相當發達,基本上已覆蓋所有值得旅客一遊的景點,而各種公共交通的服務質素相當良好,也大致顧及了外地遊客的需要。此外,遊客透過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也可以親身體驗一下香港人的生活,例如有機會試用香港特色的電子貨幣「八達通」。這樣具深度的旅遊體驗是「自駕遊」完全無法提供的。

除了以上的主要原因,「香港自駕遊」還有大量技術上的問題。最明顯的問題就是中港兩地的駕駛習慣完全不同——香港是使用靠左行駛的右軚車,大陸卻是使用靠右行駛的左軚車,大陸司機駛到香港的道路,定必難以適應左右,更不要說他們還需要理解英式的交通標誌牌了。就算以上問題可以透過強制自駕遊司機必須通過額外的駕駛測試來解決,他們所駕的車輛本身也是一個重大問題,因為香港對車輛的規管遠較大陸嚴格,不僅是排出廢氣的標準,還包括車輛各裝置(例如輪胎、車頭燈等)的規格,相信不少大陸車輛都未必能完全符合香港的最低要求。再就算這個問題可以透過只容許符合香港要求的大陸車輛入境,仍需要面對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就是交通事故的善後事宜——外地車輛發生涉及傷亡意外後,如何處理其向死傷者賠償及刑事責任的問題呢?外地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就算有都相信不會適用於香港),而且中港兩地的法律制度完全不同,當局可有妥善的處理方法?

從以上分析可見,即使抱著「對事不對人」的心態,仍然存在充份理據反對「香港自駕遊」。希望大家暫時抽離一下因為「雙非」問題而產生對大陸族群的不滿情緒,嘗試從中肯理性的角度來反對這一個不可行的政策。

2012年2月5日星期日

為市民設想的林鄭月娥

林鄭月娥值得讚譽的地方不僅是她堅毅不屈的個性,更重要是她懂得為市民設想,了解市民的心聲。  (圖片:Gavin Bobo@Wikimedia)

香港政府現時各司局長絕大部份的表現可謂平庸甚至不濟,唯獨有一個人筆者不得不撰文表示支持,她就是現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其值得讚譽的地方不僅是她堅毅不屈的個性,更重要是她懂得為市民設想,了解市民的心聲。昨天林鄭月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現其增加土地供應的決心,正正反映出上述優點。

筆者在前天在網誌中發表《勾地應設時限 未勾出者改作居屋之用》,建議政府將長期未能賣出的土地收回自行發展。筆者也自知這個網誌的很多建議都很理想化,現實的政府並不會輕易接納。豈料翌日林鄭月娥便在電台節目不約而同地提出相同的想法,表明若政府擬發售的土地長期欠缺發展商承接,政府可以轉交土地予房協或房委會發展公共房屋。她在解釋政府不會賤價賣地時,說出的一番話矛頭直指「地產霸權」:「除非可以保證(新樓盤賣得便宜),否則我們做這個(賤價賣地),將心中有數,得益的是甚麼集團」,更相信可以令一眾小市民叫好。

林鄭月娥之前在處理丁屋僭建及保育爭議時,其強悍硬淨的作風在市民腦海中留下深刻印象,相信市民也期望她對著地產發展商時能夠同樣不負其「好打得」的稱號,讓政府掌握香港房屋供應量的主導權,令市場上有充裕的房屋供應,樓價能夠回落至大眾可負擔水平,並有足夠的公屋和居屋幫助有需要市民得以安居。只可惜林鄭月娥素來與那位當選機會最高的特首候選人不咬弦,她繼續留任下屆政府的機會不大,否則筆者認為這位不懼強權而願意為市民設想的好官員,絕對勝任政務司司長一職。

2012年2月4日星期六

流動電話無限上網時代勢將告終

流動電話無限上網時代勢將告終。  (圖片:Grobert@Wikimedia)

一直以來,香港流動電話網絡供應商都有提供所謂「無限上網」的服務計劃,然而網絡供應商會限制極高用量客戶的上網速度,遂引起了有關客戶投訴。電訊管理局為此而於去年11月頒佈了強制性的「公平使用政策」指引,要求網絡供應商提供「無限上網」計劃時,不得施加任何限制,指引將於今年2月中生效。強制執行指引的後果,就只有以下兩個可能性的其中之一:電訊商的「無限上網」計劃將取消所有限制,又或者電訊商索性取消「無限上網」計劃。不過依目前形勢,各電訊商都傾向選擇後者,換句話說,流動電話無限上網時代勢將告終。

早於去年12月,中移動旗下的萬眾首度推出3G上網服務時,雖然仍有所謂「無限上網」計劃,但以清楚列明如同一個月用量超過5GB時有權限制或暫停數據服務。這應該是首個清楚明文列出「公平使用政策」確實門檻的「無限上網」計劃。由於萬眾並沒有3G上網的舊客戶,故坊間迴響並不大。直到最近,一直有提供3G「無限上網」計劃的數碼通,宣佈將於電訊管理局指引生效當日起不再提供「無限上網」的新合約或續約,這才引起了公眾較廣泛的關注。

目前數碼通月費398元的計劃可以「無限上網」,但新計劃在同一收費之下設有2GB的流量上限,即使超過少許仍要付錢購買額外流量,與萬眾計劃只提及「有權限制或暫停數據服務」的做法有明顯差別。此外,數碼通採用的門檻為2GB而非5GB,也明顯比較苛刻。綜合各電訊商統計資料,目前大約85%客戶每月用量少於2GB,約10%客戶每月用量為2GB至5GB,其餘少於5%客戶每月用量多於5GB。由此可見,將門檻定於2GB受影響人數是定於5GB的三倍之多。更重要的是,當數碼通將可以向月量多於2GB的客戶額外收費,月量少於2GB的客戶之月費卻完全沒有下調,難怪引起眾多數碼通客戶的強烈不滿。

筆者認為,電訊服務供應商取消流動電話「無限上網」是可以諒解的,始終流動通訊網絡的頻寬遠遠不及固網通訊網絡。語音通話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固網電話可以劃一月費讓客戶無限使用,可是流動電話網絡發展了廿多年,至今都未能提供無限使用的通話計劃(假設就算真的有提供,服務費也超越一般人的負擔)。佔用頻寬很少的語音通話尚且如此,佔用頻寬大得多的上網服務,當然不能奢求沒有任何限制的無限使用計劃了。

對於過往已提供所謂「無限上網」計劃的電訊商,取消有關計劃時必須要小心處理。在超過上限的處理方法,萬眾的「有權限制或暫停數據服務」相比起數碼通強制客戶必須額外付費才可使用,前者確實比較有人情味。此外,數碼通沒有打算為由「無限上網」降級到「2GB上網」的客戶減收月費,亦是一個相當敗筆的地方。另一方面,數碼通的新計劃選擇也不夠多元化,只有150MB、400MB及2GB三個計劃可供選擇,筆者認為最低限度也應該在400MB與2GB之間加一個1GB的計劃才算合理。希望其他電訊商在取消「無限上網」計劃能夠引以為鑑,將舊客戶的不滿減到最低。

長遠來說,流動上網不應依賴頻寬有限且成本較高的流動電話網絡,一個廣泛覆蓋的Wi-Fi網絡才是最為理想的選擇。筆者一直倡議盡可能將政府提供的Wi-Fi網絡擴展至全香港大部份地方,達至「全城Wi-Fi」,只可惜當局至今完全沒有這樣的考慮。

2012年2月3日星期五

勾地應設時限 未勾出者改作居屋之用

政府可以主動一些,將久未勾出的地皮收回,改為發展居屋之用。(圖片:Macauboy@Wikimedia)

香港政府近日公佈新一年度的勾地表,新增了24幅住宅地,令總數增至47幅。可是由於地產發展商普遍看淡後市,估計來年獲成功勾出的土地將較去年為少,影響私人住宅的供應數字,恐怕難以達到當局訂下每年有兩萬個私人住宅單位供應的目標。筆者認為,與其讓這些土地無了期地留在勾地表中,政府可以主動一些,將久未勾出的地皮收回,改為發展居屋之用。

翻查今年及去年的勾地表比較,目前地皮長期未被勾出的情況不算嚴重,超過一年沒有勾出的,主要都是較低密度的「住宅(丙類)」用地,可提供的單位很少,也不適合收回發展居屋。而去年初加入勾地表而至今仍未被勾出的較高密度住宅地皮則有兩塊,都是位於市區的前何文田邨範圍。筆者之前在《新建居屋市區選址建議》已提議過,將包括何文田邨在內的的四幅已改為私人住宅發展的前公屋地皮,撥出不少於三分之一樓面面積改建居屋,預計可提供至少7,600個單位。由於政府至今仍未在市區找到發展居屋的用地,所以筆者認為,如果這兩塊前何文田邨土地於未來半年仍未被勾出,政府應果斷收回地皮,讓新建的居屋得以落戶市區。地皮鄰近即將落成的何文田站,交通十分方便,如果在此興建居屋,相信必定深受歡迎。

至於其他「住宅(甲類)」及「住宅(乙類)」的可供勾出地皮,筆者亦建議同樣加入18個月的時限,過期仍未被勾出者,政府將收回地皮自用,主要可以改為發展居屋之用,但如果地皮面積太細,只可以興建單棟樓,筆者認為可以用作興建「單身青年宿舍」,概念與施政報告提到的相似,但由當局直接興建,而非施政報告般建議由財力不足的非牟利團體自資設立。筆者相信,勾地加入時限後,可以使土地資源更有效地被運用,減少那些隨時可以建樓的土地遭丟空多時的浪費情況。

2012年2月2日星期四

薄扶林道西營盤段可研究改為單向行車

上一篇《灣仔道宜改為單向東行》提到香港舊區有些兩線道路是雙程行車,而筆者則建議將灣仔道改為單程行車。除了這個建議之外,尚有一條街道筆者認為同樣應該放棄雙向行車,這就是薄扶林道於西營盤的一段兩線路段,但改道安排相比起灣仔道複雜得多,需要作出深入研究。

薄扶林道乃連接西區與南區之間的最主要幹道,有大量巴士線駛經。道路於1980年代起被擴闊和拉直,但始終有一段路無法擴闊,就是般咸道、山道、第三街交界以北的一段,因為兩旁已建滿建築物。這一段路又斜又窄,其實並不太適合雙程行車,如果有兩架巴士或重型車輛從相反方向迎面相遇,雙方司機必須小心翼翼,否則很容易發生碰撞。只要將這一段路改為單向行車,自然可以避免險象橫生的情況出現。

然而,這一段薄扶林道應該保留南行還是北行,確是一個複雜的問題,因為兩種改道方法的替代道路都有其缺點。這相信是這一段薄扶林道多年來都未能改為單向行車的主要原因。筆者嘗試兩種改道方法都作出分析,指出缺點的所在。

第一個方案是這一段薄扶林道改為單向南行,受影響的北行車輛需要改行第三街及水街返回原線。替代道路的最大問題,是目前當局禁止重量超過5.5公噸的車輛使用第三街。筆者估計,這應該關係到聖類斯中學對出的一個落斜急彎。不過,這個急彎其實並不如山道天橋上的那些落斜彎位,但部份巴士仍可使用山道天橋,故筆者相信第三街的重量限制有條件解除,當局可以在這個彎位鋪上防滑鋼砂,減低重型車輛轉彎時的危險性。另一方面,第三街左轉水街的交界,根據筆者目測應該有足夠空間可以讓雙層巴士轉彎,但為安全起見,交界旁邊的行人路也可以略為收窄。重置巴士站方面,可以考慮於第三街廣豐臺旁邊或者水街、第二街交界之後,前者的位置較為接近往中環巴士線的前後兩個巴士站(任白樓、西區警署)之中間點,但後者的位置有足夠空間設立巴士灣。也許兩個位置都可以同時設置巴士站,前者只供970及973這兩條西隧線使用,後者則只供往中環巴士線使用。


在較大的地圖上查看薄扶林道西營盤段單向行車建議(方案一) - 評深宜論

如果當局最終不能取消第三街的重量限制,薄扶林道改道安排便要考慮第二個方案,就是改為單向北行,受影響的南行車輛需要改行西邊街及般咸道返回原線。這組替代道路的問題則在於目前皇后大道西是禁止左轉西邊街,但取消有關限制在技術上相信並無大問題。相比起第一個方案,此方案較輸蝕的地方在於西邊街的車流量似乎較第三街為多,如果將所有薄扶林道南行巴士線改行西邊街,對區內交通應該會有較大的負面影響。另外,其他街道亦需要同時改道配合,譬如目前高街於西邊街向西接駁薄扶林道南行的路段,因地理限制無法讓車輛右轉薄扶林道北行,故同時需要改為東行,令整條高街變成全線單向東行。重置巴士站方面,則可以設在西邊街救恩堂旁邊,以及使用現存於般咸道的香港大學東閘巴士站。


在較大的地圖上查看薄扶林道西營盤段單向行車建議(方案二) - 評深宜論

以上兩個改道方案都各有優缺點,相信需要作出深入的專業評估(筆者自問無法做到),才能判斷哪個方案較為理想和可行。不過兩個方案的共通好處,就是不再需要那段又斜又窄的薄扶林道維持雙向行車了。

暫不考慮接受面談專訪

上個月初香港政府開始維港以外填海開拓土地提出選址進行正式諮詢,有兩所傳媒機構的記者便曾經先後聯絡過筆者,希望能夠進行一個有關填海議題的專訪,但兩者均被筆者婉拒。筆者固然對香港傳媒有意探討香港填海發展事宜感到高興,也多謝它們給予自己一個發表自己意見的機會,但現階段並無意接受任何傳媒的面談專訪。

筆者之所以婉拒受訪,主要有兩個原因,首先自己作風低調,並無意在電視節目中出鏡,而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自己根本是一個在網上發表個人意見的普通小市民而已,並不是甚麼權威學者,更完全沒有與土木工程或城市規劃有關的資歷,故新聞採訪價值實在不高。筆者十分歡迎傳媒引用本網誌文章的觀點作為「網民意見」或「市民意見」的其中一個代表,但如果說到要進行專訪,筆者認為並沒有這樣的需要。

筆者估計記者有興趣聯絡自己的原因,可能是在網上搜尋器尋找與填海相關的關鍵字時,本網誌的文章排在前列位置,而且筆者也是網上較少數明確支持政府進行適量填海的網誌作者。不過,筆者對香港填海事宜的觀點早已在過去的文章中交代得頗為清楚,現在也沒有甚麼地方可以再補充了。希望各家傳媒機構能夠諒解。

2012年2月1日星期三

2012年財政預算案乏善足陳

2012至2013年度香港政府財政預算案終於發表了,作為現屆政府最後一份預算案,筆者早就不太期望有甚麼大膽創新的構思,果然最終出來的預算案真是新意欠奉、乏善足陳,並沒有甚麼大讚的地方,最大特色就只有作出歷來最大幅度的退稅,交稅逾萬元的中產人士應該會喜出望外,但大批只交小量稅款及不用交稅的市民肯定會「眼紅」。事實上,社會原先根本未有預計會有如此大的退稅幅度,當局根本就沒有需要退這樣多的稅,尤其是過去一年香港經濟環境尚算理想,中產人士肯定不會是最需要幫助的一群。其實若非過去多年當局慣於「派糖」令市民產生依賴,今年根本就有條件不作出任何退稅。可是當局反而決定大幅地退稅,筆者感到有點失望。

在一籃子稅務措施中,筆者並不太同意增加基本免稅額,因為這會使不少市民跌出薪俸稅的稅網,繼而收窄政府稅基,令更少人分擔納稅的責任。要作出減稅的措施,筆者寧願當局從擴闊稅階及調低較低層稅階的稅率著手,令納稅人總數不會減少的同時,也能夠減輕納稅人的負擔。相反,筆者屬意增加的子女免稅額,當局卻只願象徵式地增加5%,加幅少得可憐。另一方面,筆者不寄望現屆政府會接納「居所租金扣稅」、「醫療保險供款扣稅」等全新扣稅措施,但當局既然調整「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扣稅」上限,卻懶得藉此機會順道引進「強積金自願性供款扣稅」,盡顯當局的保守思維。

約略談談有關房屋及規劃的項目。預算案提到當局有意發展西鐵錦上路站一帶的鄉郊土地興建住宅,筆者對此表示贊同,如果當局能夠大膽一些,甚至可以將該處發展成一個小型的新市鎮(但當然最大障礙會是收購鄰近私人土地的問題)。即使先發展鐵路上蓋物業,也不一定作私人住宅之用,當局應參考康怡花園這個先例,將部份上蓋住宅樓宇改為居屋之用。南昌站和荃灣西站等上蓋項目已經全批給私人發展商了,現在只剩下錦上路站才可以作出這樣的安排,筆者希望當局能夠認真考慮。另外,預算案亦提及當局將會減低在中環和金鐘租用的寫字樓面積,以騰空作商業用途,筆者則希望長遠而言當局能夠更進一步,完全不需要租用私人寫字樓。

總括來說,今年的財政預算案並不怎樣令人滿意,惟現屆政府任期只剩下不足半年,交出「行貨」實屬意料之內,無謂花太多時間大肆抨擊了。筆者只能寄望下屆政府能夠以新思維處理政府財政,各項開支均能用得其所,並能達致真正的收支平衡,而不要再像現屆政府般,年年大幅低估盈餘的同時,只擅長給予市民小恩小惠,欠缺對香港未來發展的長遠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