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9日星期二

短評強制收樓修訂建議

隨著市區舊樓越來越多,不少私人發展商均有意收購進行重建,當中很多業主亦願意藉此機會套現。不過,有關決定未必能夠得到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於是,強制拍賣條例應運而生:發展商在有關地段成功取得九成或以上業權,便可為其餘業權提出強制拍賣申請。不過,部份人士認為九成的門檻要求過高,早於數年前便要求將之降為八成。經過數年時間,當局最近透露接納把強制收樓的申請門檻降至八成的提議,但同時只限於樓齡五十年以上的舊樓,否則便要沿用九成的門檻。筆者雖然原則上不反對有關修訂建議,但認為這樣的效果相當有限,只算是聊勝於無。

現時強制收樓的申請門檻是否過高呢?各界有不同的解讀。不過,提到強制收樓的案例,筆者認為不得不提大角咀的海明閣。話說2004年,海明閣週邊納入了市區重建局的重建計劃,發展商南豐發展卻在收購海明閣的過程中,未能成功取得九成或以上業權。結果,海明閣週邊重建成全新私人屋苑海桃灣,包圍著海明閣;海明閣則成為海桃灣中間的「頂心杉」。筆者覺得這是一個雙輸的局面:海明閣的居住環境變得惡劣;海桃灣的發展佈局則受到侷限。假如當年強制拍賣的門檻只是八成,相信便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件了。

既然降低強制拍賣門檻有助發展商統一業權,從而鼓勵市區重建,為何當局在修例上猶疑未決呢?原來社會上並非一面例支持放寬限制。不少人憂慮,放寬限制的最大得益者會是地產發展商,而小業主的利益則被忽視,並出現變相容許侵佔業權的情況。筆者亦覺得他們的理據也非毫無道理。在平衡各方權益之下,當局決定推出節衷方案,降低符合特定條件樓宇的強制售樓門檻,其餘樓宇的門檻維持現狀,筆者認為這不失為一個可行的選擇。筆者主要的憂慮,就只是受惠於新門檻的樓宇數目不多,修例所帶來的正面效果並不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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