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一直有意將政府問責部門進行大重組,由現時的「3司12局」重組成「3司2副司14局」(俗稱「5司14局」)。經過現屆政府和候任特首辦主任羅范椒芬商討,司局重組得出定案。筆者對有關方案大部份都沒有甚麼異議,可是對其有意將運輸職能分割成陸路運輸和海路及空路運輸交由不同的局主理有所保留。
是次司局重組有四大改動,包括為政務司和財政司加入「副司長」一職、新增「文化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分拆成「工商及旅遊局」和「資訊科技局」(有報章稱之為「工商產業局」和「科技及通訊局」,未知是否新名),以及將運輸及房屋局和發展局重組成「房屋規劃地政局」和「運輸及工務局」(或稱「工務及運輸局」)。「房屋規劃地政局」同時負責房屋政策及土地政策,筆者沒有異議,可是「運輸及工務局」負責的運輸政策卻只保留陸路運輸,海路和空路運輸則交由「工商及旅遊局」掌管,「以產業發展看待這兩項交通政策」。這是筆者不太滿意的地方。
筆者認為,海陸空三路運輸息息相關、相互配合,若然交由兩個不同部門各自執掌,恐怕會令整個交通網絡的規劃增添衝突。譬如渡輪運輸的成敗很視乎其陸路交通配套是否得宜,如果負責陸路運輸的部門未有與負責海路運輸的部門事先進行溝通,便將渡輪碼頭旁邊的巴士總站搬到別處,只會變相「陰乾」該碼頭的渡輪航線。由此可見,運輸政策應該由同一部門負責會較為合適。
就算真是要把運輸職能分開,筆者有兩個反建議:可以「境內運輸」和「對外運輸」作為分野:「運輸及工務局」負責境內的交通、「工商及旅遊局」負責跨境的交通;或以「客運」和「貨運」作為分野:「運輸及工務局」負責人流運輸、「工商及旅遊局」負責物流運輸。以上兩種分法都比起單純將陸路運輸和海空運輸割裂來得合理。
2 個意見:
對於政府架構重組,我們得知的細節都是從媒體簡略報到,沒有太多的具體詳情,所以有不同的理解是很正常的。
所謂將海路和空路運輸交由「工商及產業局」,我的理解是將民航處和海事處的職能交由「工商及產業局」負責。運輸署的職能依然由「運輸及工務局」負責。我有這個的理解是因為過去政府架構重組通常都是政策局的改變,並很少改變各署的職能。可能因為涉及的改變實在太大。
公共交通事務(包括渡輪服務)都是運輸署管轄範圍之內。海事處是管理海港等事務,民航處是管理機場、領空等事務。如過是這樣子,我就不覺得有什麼大問題,並不會「分割運輸職能」,因為唯一的實際變化是未來機場發展事務會由「工商及產業局」負責。
回 wsyc:
謝謝閣下的解釋,看來這樣的理解相對會較為合理。各份報章只簡單地提及新政府會將陸路運輸和海空運輸分家,令包括筆者在內的普羅大眾誤解是正常的事。如果只是將「管理海港和機場的職責」與「管理道路、鐵路及海陸公共交通」的職責分為兩個部門,筆者認為尚且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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