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6日星期五

置安心計劃應被廢除

「置安心」資源應該全部改為投放在居屋之上。(圖片:Macauboy@Wikimedia)

日前香港立法會討論「置安心計劃」的詳情,由於當局有意容許市民購入「置安心」單位後立即轉售,被議員批評是變相鼓勵炒賣,但似乎沒有議員敢於全盤反對整個計劃。筆者早於去年撰文直指「置安心」是「怪胎」,希望下任特首能夠煞停,而在梁振英發展房屋政策後,筆者也重申了一次有關立場。難得近日《經濟日報》一篇題為《房策化繁為簡 居屋代置安心》的社評,正與筆者的立場不謀而合。

在筆者之前的文章中,已解釋過「置安心」為何已經失去其存在價值,現在再詳細一點複述一次。「置安心」於2010年的施政報告提出,原因是當時政府不願意恢復原本的居屋計劃,又要回應廣大市民對資助房屋的呼聲,所以才構思出這樣的新事物。然而,大部份市民對此並不「收貨」,結果政府終於在2011年的施政報告提出「復建居屋」,雖然當局提出的「居屋」與昔日的居屋計劃有些分別,為筆者所詬病,但畢竟本質上仍算接近,比全新的「置安心」更易讓市民接受。既然「不恢復居屋」的因素不復存在,「置安心」也失去了繼續推行的理據,只是曾蔭權政府不會「打倒昨日的我」,在其任期之內必然不願擱置該計劃。故此,筆者只能將希望寄託到特首參選人身上。

《經濟日報》社評的論調基本上與筆者相似,都是支持將「置安心」資源全部改為投放在居屋之上。社評也特意表明復建的居屋應該是「過去二十多年行之有效的舊居屋政策」,而不是去年施政報告變相鼓勵居屋業主圖利的新居屋政策。然而,筆者對「舊居屋政策」仍有一點不滿的地方——如果能夠藉著重新推出居屋的機會,能夠順便廢除補地價制度並只容許綠表及白表人士購入二手居屋,那就更能協助有意購置居屋的市民了。而有關改動大可以先在新建的居屋試行,如效果良好更可推廣到原有的居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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